披着律袍的讼棍喜欢散布阴谋论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5 12:46 1

摘要:在法治文明的进程中,律师本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凭借专业素养、理性思维与职业操守,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矛盾、澄清事实、捍卫权利。然而,当部分律师背离职业初心,沦为阴谋论的炮制者与传播者,利用专业身份背书虚假叙事、煽动公众情绪时,其行为早已脱离律师的职业本质,与历史

在法治文明的进程中,律师本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凭借专业素养、理性思维与职业操守,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矛盾、澄清事实、捍卫权利。然而,当部分律师背离职业初心,沦为阴谋论的炮制者与传播者,利用专业身份背书虚假叙事、煽动公众情绪时,其行为早已脱离律师的职业本质,与历史上遭人唾弃的“讼棍”别无二致。这种混淆是非、践踏法治的行径,不仅玷污了律师行业的声誉,更动摇了法治社会的根基。

“讼棍”一词,自古便是对背离法律精神、唯利是图、挑词架讼者的贬斥。传统讼棍往往无视事实真相,通过歪曲法律条文、煽动当事人情绪、制造矛盾冲突等手段谋取私利,将法律程序演化为敛财工具,破坏社会秩序与司法公正。而如今那些散布阴谋论的律师,在行为逻辑与本质上与传统讼棍高度契合——二者均以个人利益为核心,背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将自身专业能力用作混淆视听、制造对立的工具。

律师散布阴谋论,本质上是“讼棍思维”在网络时代的变种。传统讼棍多在个案中兴风作浪,而现代律师借助网络平台的传播力,将阴谋论的危害放大到整个社会层面。他们利用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将个案解读为“体制黑幕”,将正常司法程序歪曲为“权力操控”,将生效判决渲染为“暗箱操作”。为博取流量关注、迎合特定群体情绪或谋取不当利益,他们无视确凿证据与法律规定,用“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叙事替代严谨的法律分析,用情绪煽动取代理性辩论。例如,在一些热点案件中,个别律师明明知晓案件全貌与证据链条,却刻意隐瞒关键信息,编造“司法腐败”“权力打压”等阴谋论言论,煽动当事人对抗司法、公众质疑体制,其行为与讼棍“挑词架讼、混淆是非”的行径如出一辙。

与普通阴谋论传播者相比,律师散布阴谋论的危害更为深远,这也是其与讼棍同源的核心体现。讼棍的危害在于破坏个案公正、激化个体矛盾,而散布阴谋论的律师,则通过透支职业公信力,动摇社会对法治的整体信仰。律师的专业身份具有天然的权威性,公众往往期待其提供客观专业的法律解读,而当这种权威性被用于传播虚假信息时,会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根本性怀疑。当“司法不公”“体制黑暗”的阴谋论在网络上蔓延,人们会逐渐丧失对法律程序的信任,不愿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转而寻求极端方式解决矛盾,这与讼棍“破坏司法秩序、加剧社会冲突”的危害一脉相承。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会撕裂社会共识,制造群体对立,让法律本应起到的“定分止争”作用失效,使社会陷入相互猜忌、对抗的混乱局面。

律师职业的核心价值在于“守护正义、化解矛盾”,而讼棍的本质是“制造矛盾、牟取私利”,这一根本分野决定了散布阴谋论的律师必然背离职业使命。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赋予与社会的信任,其职责是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推动问题在法治框架内解决。而散布阴谋论的律师,却将职业当成博取流量与私利的“跳板”,将当事人的权益当作煽动情绪的“工具”,将司法程序当作攻击体制的“靶子”。他们看似在为当事人“发声”,实则在利用当事人的困境制造社会热点;看似在“揭露真相”,实则在编造谎言误导公众。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彻底抛弃了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与社会责任,与讼棍“唯利是图、罔顾道义”的本质毫无二致。

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律师群体的坚守与担当,而这份担当的前提,是对事实的敬畏、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忠诚。那些散布阴谋论的律师,不仅会受到行业的唾弃与社会的谴责,更会面临法律的严惩。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不得有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行为。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然会被吊销执业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与历史上讼棍最终自食恶果的结局如出一辙。

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每一位从业者坚守职业底线,远离“讼棍思维”。真正的律师,应当以事实为基、以法律为尺,用专业能力化解矛盾而非制造对立,用理性声音澄清谬误而非传播谣言,用职业担当守护法治而非践踏正义。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律师行业的公信力,筑牢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让律师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而非遭人唾弃的“现代讼棍”。这既是律师职业的立身之本,也是法治社会对每一位法律人的基本要求。

来源:雄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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