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一道隐秘的暗影正悄然蔓延。它并非对法律的公然挑衅,而是以法律为华丽外衣,以正义为煽情噱头,在法庭的庄严与舆论场的喧嚣之间来回游走,构成了一种怪异而危险的社会现象。这种被公众诟病为“讼棍式”的诉讼模式,如今已演化成一套环环相扣、日趋成熟的
在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一道隐秘的暗影正悄然蔓延。它并非对法律的公然挑衅,而是以法律为华丽外衣,以正义为煽情噱头,在法庭的庄严与舆论场的喧嚣之间来回游走,构成了一种怪异而危险的社会现象。这种被公众诟病为“讼棍式”的诉讼模式,如今已演化成一套环环相扣、日趋成熟的运作机制,扭曲着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动摇着法治信仰的根基。
这些深谙流量密码的操盘者,对案件的筛选展现出惊人的“商业敏锐性”。他们在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专挑那些能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对立情绪的案件。拐卖认亲的伦理冲击、医患矛盾的信任裂痕、家庭暴力的情感刺痛、劳资纠纷的阶层张力,这些自带争议话题的案件往往成为他们的首选目标。
这些频频登上热搜的案件,早已脱离了法律争议的核心本质,转而具备了争议性强、轰动性高、情绪煽动性足、话题延展性广的特质。案件本身的法律价值被束之高阁,能否调动公众情绪、能否制造持续话题、能否引发全民围观,成为衡量其“商业价值”的唯一标尺。在这种畸形的筛选逻辑下,法律纠纷沦为情绪消费的素材,司法程序沦为不断上演的狗血戏剧,正义的内核被流量的泡沫层层包裹。
被“讼棍”选定的案件如同待雕琢的“流量璞玉”,随之而来的是步步为营的舆论操弄。开庭之前,碎片化的信息被刻意筛选、剪辑,经过加工的当事人陈述与片面解读,在信息茧房的催化下,迅速构筑起非黑即白的二元叙事。这种叙事巧妙回避了法律的复杂性与事实的多面性,转而诉诸公众的原始情感与朴素的正义感。当理性讨论被情绪洪流淹没,当专业分析让位于立场站队,司法案件便彻底蜕变成全民围观的情感剧场,真相在喧嚣中变得模糊不清。
庭审过程更是被精心策划为一场“真人秀”。法院门口,熟悉的官媒总是那十几家,还有一群犹如兀鹫追逐腐尸的带货主播。这些老面孔的“群众演员”在各自的镜头里,将真相解读的支离破碎,掠夺流量资原。法律的严谨论证让位于夸张的剧情演绎,“讼棍”侃侃而谈只为博取关注的煽情演讲,庄严肃穆的司法场域沦为流量的竞技场。在这里,重要的不是查清法律事实、厘清权利义务,而是如何维持公众的关注热度,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可持续变现的情绪消费。
判决结果无论胜负,都能成为这出“流量连续剧”的新剧情。胜诉则大肆渲染“正义必胜”的爽文叙事,收割流量红利;败诉则立刻抛出“司法不公”的阴谋论,暗示有“黑暗笼罩”。这种对司法公信力的慢性侵蚀,比个案的裁判失准危害更为深远——它消磨的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基石。
这套运作模式的底层,是一条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当事人与操盘者之间隐秘的流量分成协议,将原本严肃的法律争议,彻底变为共同经营的商业项目。案件持续时间越长,社会关注度越高,流量变现的空间就越大。于是,缠讼不再是单纯的诉讼策略,而成了延长商业周期的经营手段;悲情不再是真实的情感表达,而成了延续流量的虚假面具。在这种扭曲的利益观下,法律定分止争的核心功能被无限延宕,而其在舆论场的表演价值被无限放大,形成“为流量而诉讼”的畸形生态。
这种现象的滋生,映射出更深层次的社会症候。在流量经济时代,“一切皆可流量化”的逻辑正在突破应有的伦理边界与行业底线。当法律这道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也无奈被卷入流量狂欢的旋涡,受损的不仅是司法权威,更是整个社会的理性根基。公众在一次次舆论反转中逐渐变得犬儒多疑,法律职业的伦理底线在流量诱惑下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多方合力构筑坚实的法治“防火墙”。司法系统应加快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及时、全面和精准的信息发布,压缩谣言滋生的空间,让司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律师行业需强化职业伦理建设,明确代理行为的边界与底线,对借案件炒作、煽动舆论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社交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法律相关内容的审核机制,杜绝刻意煽动对立、传播虚假信息的流量炒作;而作为围观公众,更需要提升媒介素养与法律常识,学会在情绪浪潮中保持理性判断,不被片面叙事裹挟,不成为流量操弄的帮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是信任。当庄严的法庭沦为“讼棍”的表演舞台,当神圣的诉讼程序沦为流量变现的商业剧本,我们失去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裁决,更是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的法治信仰。每起案件都关乎具体个体的命运,每次司法活动都是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唯有让司法裁判回归事实与法律本身,让舆论监督坚守理性与客观边界,我们才能在信息过载的喧嚣中,守住那份对正义的虔诚期待,守护好文明社会的法治底线。
来源:雄视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