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场涉及摩托罗拉移动有限公司(现为联想全资子公司)与爱立信电信公司的长期专利许可争议,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有了新的进展。此次裁决聚焦于双方于2011年签署的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中的一个关键条款,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再添一笔。
近日,一场涉及摩托罗拉移动有限公司(现为联想全资子公司)与爱立信电信公司的长期专利许可争议,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有了新的进展。此次裁决聚焦于双方于2011年签署的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中的一个关键条款,为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再添一笔。
争议的核心在于协议的第2.4A条,该条款详细界定了许可的范围,主要限于摩托罗拉当时的业务运营或预期运营领域内的无线移动设备、IDEN产品及这些产品的“商业合理更新或扩展”(CRUE)版本。随着2014年联想对摩托罗拉的收购,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许可权利不适用于收购前开发的产品、未纳入CRUE版本的自然演进产品,以及收购后开发但不影响摩托罗拉许可产品及CRUE版本销售的新产品。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第2.4A条被认定为单向条款,要求摩托罗拉承担证明争议产品未被协议排除的责任。在裁决过程中,法官仔细审视了协议背景,包括双方之前重新谈判的许可协议、专利纳入日期的延长,以及允许在联想收购摩托罗拉时的转让情况。
关于许可范围的争议,特别是CRUE版本涵盖的内容,爱立信与摩托罗拉存在严重分歧。爱立信认为这些措辞指的是具体产品,而摩托罗拉则主张其指的是产品类别。此次裁决中,法官倾向于爱立信的观点,即2011年协议仅适用于摩托罗拉业务范围内的实际产品或其CRUE版本。然而,欧洲高等法院对CRUE版本的解释则更为宽泛,不排除摩托罗拉正在进行连续改进的产品。
此次裁决并非孤立事件。就在两周前,英国上诉法院就同一系列争议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做出了裁决,认定爱立信在寻求针对联想的禁令救济时违反了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原则。上诉法院指出,尽管联想愿意按照法院确定的FRAND条款获得许可,但爱立信仍坚持寻求额外救济,这违背了其在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下的诚信义务。法院随后发布命令,要求爱立信在七天内与联想签订临时交叉许可,否则将视为违反FRAND规定。
联想在随后的新闻稿中指出,爱立信未遵守法院命令签署许可协议,因此被视为不情愿的许可方。这一系列裁决不仅进一步厘清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为未来类似争议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次法律争议的根源在于专利许可协议的复杂性和双方对条款理解的不同。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专利许可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变得愈发重要。此次裁决不仅是对双方争议的一次法律判断,也是对全球科技企业在专利许可实践中需要谨慎行事的一次警示。
对于联想而言,此次裁决无疑是一大利好,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英国市场的法律地位。而对于爱立信来说,则需要重新评估其专利许可策略,以确保在未来的合作中遵守FRAND原则,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这一系列裁决也引发了业界对专利许可协议解释和执行标准的广泛讨论。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成为摆在全球科技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