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为全面展示果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中共果洛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果洛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开展“果洛州‘民族团结’文学作品有奖征集
日前,为全面展示果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中共果洛州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果洛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开展“果洛州‘民族团结’文学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即日起,青海在线网不定期选登优秀作品,以飨读者。敬请关注!
高原的清晨,总有一种涤荡人心的清冽。车轮碾过蜿蜒的盘山路,窗外是掠过的草甸、悠闲的牦牛群和远处连绵的雪山。此行,我带着县司法局的几名骨干干部,前往卡科寺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作为县司法局局长,这项工作于我,早已超越了一项常规任务,它更像是一次次与老友的定期恳谈,是去倾听,更是去播种,去见证法治的种子在这片精神高地如何悄然生根、发芽。
卡科寺并非一座陌生的寺庙。在“百名干部联百僧”的工作图谱上,它是我心中一个格外醒目的坐标。这不仅因为它坐落在风景壮丽之处,更因为它有一个响亮的称号——全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示范寺庙。这个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寺庙僧众们对法治精神的主动拥抱,也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与宗教界良性互动的生动缩影。
车至山门,远远便望见两个熟悉的身影早已等候在那里。一位是寺庙的民管会主任旦闹,另一位是寺庙的“法律明白人”谢日尖措。他们身着绛红色僧袍,脸上洋溢着淳朴而热情的笑容,快步迎了上来。
“局长,你们可算来了!就盼着你们呢!”旦闹主任紧紧握住我的手,力道十足,话语里满是真诚的期待,“欢迎你们经常来!现在我们寺里啊,大家遇到事情,第一个念头就是合不合法、合不合规。我们自个儿琢磨不透的问题多着呢,就等着你们来,好好给我们讲讲,解解惑!”
这番开门见山的话,让我心头一热。它没有丝毫客套,而是充满了实实在在的需求和信任。我注意到他身旁的谢日尖措,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记着些字。谢日尖措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说,这是僧友们平时碰到不太明白的法律问题,他先记下来,就等着向我们请教。这一幕,让我深深触动。从过去被动接受普法宣传,到如今主动列出问题清单、渴求法律知识,这种转变,正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的最直观体现。
出乎我的意料,会议室原本准备的座位几乎坐满了,后来的一些年轻僧人干脆拿了垫子坐在了过道旁。一双双清澈而专注的眼睛望向我们,那里面没有疏离,没有应付,只有对新知的渴望和对解答疑惑的期盼。
简单的开场白后,便进入了最核心的互动咨询环节。僧人们的问题如同高原上的泉水,汩汩涌出,既具体又充满时代感。“干部,我想问问现在手机上买东西,钱付了对方不发货怎么办?朋友圈里看到的一些消息,转了会不会犯法?”一位年轻的僧人率先提问,他的问题立刻引起了在场不少年轻僧侣的共鸣。网络世界早已不再是山外的专属,它同样深入到了这片清净之地,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
“师父,您好。您问的这个问题非常典型,涉及到电子商务合同纠纷和网络谣言传播的法律责任……”我们的法律宣讲员、精通藏汉双语的尕者同志微笑着接过话题。他用流利的藏语,从《民法典》的合同编讲到电子证据的保存,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散布谣言的规定讲到公民个人的辨别义务。讲得深入浅出,不时举出一些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得僧人们或恍然大悟地点头,或陷入沉思。
紧接着,一位负责寺庙财务管理的年长僧人提出了他的困惑:“我们寺庙近年来香火收入、布施捐赠都比以前规范了,这笔钱怎么管理才能既符合庙里的规矩,又不违反国家的财经法规?账户怎么开?票据怎么开?”
这个问题提得相当专业和内行。司法局负责基层依法治理的同事立刻给予了细致解答,从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原则,讲到寺庙对公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规范,再讲到捐赠票据的合法样式和入账要求。旦闹主任和几位寺管会成员听得尤其认真,不时低头记录。我意识到,这已不仅仅是普法,更是在帮助一座宗教活动场所实现现代意义上的规范化治理。法治,在这里成为了保障寺庙自身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需求。
问题一个接一个:从僧舍的宅基地权益归属,到僧人社保医保的参保流程;从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气氛热烈而有序。我们的干部们分工合作,用最朴实的语言,结合藏区的生活实际和宗教习俗,耐心地一一解答。讲堂里,不再是单向的“宣讲”,而是变成了双向的“研讨”。法律,这种看似严谨甚至有些冰冷的规则体系,在藏汉双语的流畅转换中,在具体问题的剖析解答里,变得有温度、可感知、能运用。
望着这一幕,我的思绪不禁飘回了数年之前。“法律进寺庙”活动开展初期,远非今日这般景象。那时,僧众们对法律大多感到陌生甚至疏远,认为那是“山外”的、与青灯古佛生活相距甚远的事物。我们的宣讲,有时难免带着几分“水土不服”的尴尬。转变,始于持之以恒的浸润,始于像“百名干部联百僧”这样的机制,让我们这些司法行政工作者能够真正沉下去,与僧尼们交朋友,了解他们的真实生活和思想动态。我们从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让法律从纸面走入生活,解答他们的切身困惑。而卡科寺,更是其中的典范。他们主动创建“法治书屋”,民管会定期组织学法,培养像谢日尖措这样的“法律明白人”……最让我这个司法局长感到欣慰和自豪的是,近年来,我县所有寺庙,特别是卡科寺,涉寺庙的矛盾纠纷一直保持着“零发生”的记录。这“零”的背后,是预防工作走在了前面,是僧众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已然形成。许多潜在的摩擦,在萌芽阶段就因其行为本身合乎规范而得以避免,或因寺内“法律明白人”的调解而消弭于无形。这比任何事后的补救和处置,都更有价值,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所追求的境界。
夕阳西下,宣讲活动在僧众们意犹未尽的讨论中接近尾声。告别时,旦闹主任和谢日尖措再次将我们送到山门,一再道谢,并约定下次咨询的时间。回程的路上,车窗外依旧是壮丽的高原景色,但我的内心却比来时更加充盈。此行,与其说我们是去“给予”,不如说我们是去“收获”——收获信任,收获启示。关于普法,我心中亦有些许心得萦绕:其一,普法绝非单向的灌输,而是双向的奔赴与共建。它的最高境界,是激发受众内在的法治需求,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当僧人们主动列出问题清单时,普法便已成功了一大半。其二,普法必须“接地气”,要与脚下的土地、面对的人群同频共振。在藏区,运用藏汉双语、尊重宗教习俗、结合生活实例是关键。法律条文需要转化为带着酥油糌粑温度的生活智慧,才能被真正理解和接受。其三,普法重在“授人以渔”。培养像谢日尖措这样的“法律明白人”,等于在基层社会安装了一台台小型的“法律扩散器”,他们长期驻守,能提供最及时、最贴近的指引,形成永不撤离的普法力量。其四,普法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守护。守护寺庙的清净与和谐,守护僧尼们的合法权益,守护信教群众内心的安宁,最终守护的是整个社会的大局稳定与长治久安。法治,是底色,是基石,它让宗教信仰在法律的框架内更加纯粹,让社会秩序在规则的轨道上更加文明。
车行渐远,卡科寺的金顶在夕阳下熠熠生辉。我仿佛听到,那潺潺的法音,不仅回响在寺庙的讲堂里,更已融入僧众的日常修行中,与诵经声、风铃声交织在一起,共同合奏出一曲法治与信仰和谐共生、传统与现代美美与共的动人乐章。这乐章,正是我们这片高原土地上,最为宝贵的安宁与希望。
来源:青海在线网官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