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查实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该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30日。……(世界食品网-www.shiji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查实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该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30日。……(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查实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该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30日。
奖励范围覆盖32类违法情形
办法明确了32类可获奖励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涵盖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的全链条。包括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畜禽、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常见违法行为,也涉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餐厨废弃物违法加工销售等重点领域问题。其中,举报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学校及养老机构供餐安全等情形,奖励金额可上浮 50%。
分级奖励机制兼顾公平与激励
举报奖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的契合度、罚没款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核算奖金。一级奖励按罚没款金额的 3%-5% 发放,最低 3000 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奖励标准可上浮 1%。二级、三级奖励分别按罚没款金额的 2%-3%、1%-2% 发放,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 1000 元、200 元。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举报的,一级奖励标准可翻倍。
奖励等级
核心适用情形
基础金额标准
特殊规则
一级奖励
1. 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完全契合,直接推动案件查处;2. 涉及重大违法情形(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学校 / 养老机构供餐安全违法、餐厨废弃物违法加工销售等);3. 涉案罚没款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
按罚没款金额的 3%-5% 发放,最低 3000 元
1.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奖励标准可上浮 1%;2. 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 / 知情人员举报的,奖励标准翻倍;3. 举报重大违法情形的,奖励可上浮 50%
二级奖励
1. 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基本契合,为案件查处提供关键支撑;2. 涉及一般情节违法(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
按罚没款金额的 2%-3% 发放,最低 1000 元
无额外上浮规则,按基础标准核算
三级奖励
1. 举报线索真实有效,协助案件查处但非核心证据;2. 涉及轻微违法情形(如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标示转基因食品等)
按罚没款金额的 1%-2% 发放,最低 200 元
社会影响较大的举报,可先给予不低于 200 元的先行奖励,后续按规定核算总金额
补充说明
1. 奖励范围覆盖 32 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含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网络交易等全链条);2. 最高奖励上限为 50 万元,适用于案情特别重大、社会危害极大的举报案件;3. 仅实名举报和可核实身份的隐名举报可申领奖励,匿名举报不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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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奖励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监督;2. 举报人需在收到奖励告知后 60 日内提交申领材料
举报方式与申领流程进一步优化
办法将举报分为实名、隐名、匿名三类,其中实名和可核实身份的隐名举报可申领奖励。举报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信函、窗口等多种渠道举报,监管部门需及时记录受理情况并依法移送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举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在收到奖励告知后 60 日内可提交申领材料。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举报,监管部门可给予不低于 200 元的先行奖励,后续再按规定核算总奖励金额。
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制度落地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监督。监管部门需建立奖励档案,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同时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管人员泄露举报信息、冒领奖励等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新规的出台,旨在鼓励社会公众尤其是业内人士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构建 “社会共治” 的食品安全防护网,为上海市民的饮食安全增添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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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31
来源:食品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