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市将“危房解危”与古城发展相结合,创新建立“政府+企业+居民”的三方共担机制,完成古城保护区内281户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创新建立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共担
我市完成古城保护区内281户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本报讯(记者谢霄凌通讯员唐玥)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危房解危”与古城发展相结合,创新建立“政府+企业+居民”的三方共担机制,完成古城保护区内281户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据悉,市住建局与襄都区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动态滚动管理”,对危旧房查明一户、登记一户、逐户建档,明确危险等级、产权属性,研究整改提升和改造方案。根据鉴定结果,创新性引入第三方企业——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改造,灵活采取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高效推进解危工作。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方逍彗介绍,他们组织各县(市、区)持续开展危旧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共确定城市危旧房1036户,281户在襄都区古城保护区内,已全部改造完成。其中,255户危旧房实现货币化补偿安置,26户危旧房住户在襄都区集体安置区母家场棚户区进行异地安置。市住建局对于完成征收解危的房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严格遵循古城保护规划要求,实施分类处置,对具备修缮价值的建筑,采用“修旧如旧”的改造模式,保留原有格局与建筑肌理,针对危险构件,进行抗震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植入现代生活设施,实现保护与宜居的统一;对结构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保留价值的建筑,依法依规拆除后重建,在规划设计中注重与古城整体风貌协调,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区域功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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