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国明, 于2011年开始发表、2016年出版了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里、找到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的成名作:《红楼梦八十回后曹文考古复原》(第81至100回)。做出了校对、纠正了前八十回文本中1000多个错误,根据脂批本补全了第22回,以考
看完这篇文章后,你还敢说著名作家唐国明考古复原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缺乏文献依据吗
【正文在本文第一张图片下】
唐国明, 于2011年开始发表、2016年出版了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里、找到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的成名作:《红楼梦八十回后曹文考古复原》(第81至100回)。做出了校对、纠正了前八十回文本中1000多个错误,根据脂批本补全了第22回,以考古复原方式,删除了第67回不是曹雪芹的文笔,正文中带文句汇校标注、一点精选脂批、词句注释、难字注音本的《再现曹雪芹百回红楼梦》这部大书。此外,为传播自己的理念,唐国明于2019年和2022年陆续出版了《零乡》大部分草稿《鹅毛诗》和《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2018年作品《这样论证哥德巴赫猜想1+1与3x+1》于上海作协、华东师大获奖。自2013年成名后,多次因学术主张、作品出版、文学话题登上热搜,最热时,一次光微博热搜阅读量就是1.2亿。
【半途主义就如前所未有的给世界带来“鹅毛风范、长风情怀”精神的唐国明,最初以《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出版了成熟部分的《零乡》一书中表达的那样: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将来,只在途上;不在别处,不在远方,只在路上;不在故乡,不在他乡,此刻只在半途之上。】
具有鹅毛风范骨、清风明月肉、闲云流水血、长风情怀心的学者、诗者、智者。
找到《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文笔。前所未有地发现论证了,在项数为m的等差数前后,数差d相同,项数n相同,且与项数为m的等差数互相为连续数的两组数的和差b= dn(m+n)=d(mn+ n²);则当两组数中间的等差数项数m为0时,则两组项数n相同、数差一律是d的整数,自然相互是连续数,其和差b=dn²。开创鹅毛诗、半途主义、诗意流;集文学家、哲学家、红学家、数学家于一身的著名作家唐国明作品
前言:可靠的《红楼梦》文献,就是民间不断发现的脂批《石头记》残本,与120回梦稿本、程本《红楼梦》
……唐国明本人,将对文本风格的“感觉”和“领悟”作为主要证据,这在考据派看来是主观的、不可靠的,无法通过学术规范进行检验;混淆了“研究”与“创作”。……考据派认为,唐国明的工作本质上是 “根据前80回的文本逻辑和伏笔,进行了一次文学上的推测性考古复原”,这是一种文学创作行为,而非文献发现;不可将其宣称为“曹雪芹文笔”。……而唐国明代表的是一种更侧重于客观体悟和文本内在统一性的方法;觉得可靠的《红楼梦》文献,就是民间不断发现的脂批《石头记》残本,与120回梦稿本、程本《红楼梦》。其他文献不过是道听途说,自我认为是关于《红楼梦》文献,确经不起推敲;坚信真正的答案就藏在《红楼梦》现存的文本之中;通过反复咀嚼字句、分析人物性格逻辑、追踪伏笔线索,可以“复原”出曹雪芹原本的构思。……唐国明更侧重研究者与作者曹雪芹之间的精神共鸣。……本是文学家、哲学家、数学家、诗人、学者的唐国明租居岳麓山下,研究《红楼梦》数十年,这种长期研究使他相信自己能够“感知”到曹雪芹的文笔气息和创作意图。其目标是在《红楼梦》程高本后40回找到的曹雪芹文笔基础上,复原再现出一个在情节、人物命运和文学风格上与前80回浑然一体的结局,追求的是文学上的完整性和逻辑上的自洽,而非《红楼梦》文本外那些所谓的历史文献上的“真实”,何况关于《红楼梦》文本外的那些文献,也是牵强附会,自圆其说,经不起检验。认为传统考据过于僵化,被“故纸堆”束缚,无法触及文本的灵魂。认为自己的工作是“让《红楼梦》的文本自己说话”,是“再现”而非“发明”,是从现存的程本《红楼梦》文本后40回中,找到后20回曹雪芹文笔的骨肉,复原了复活了百回全本《红楼梦》的残缺与僵死,使《红楼梦》重新回到了似梦非梦的文学高度。
一、如此再现出从程高本后40回发现的,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书是我做了一个再现埋在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中曹雪芹文笔的工作,也是在找到《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文笔的基础上以考古复原的方式再现了曹雪芹文笔。
在再现80回后20回曹文中,为了补缺,文中引用了一些很贴近曹文文脉的民间歌谣,还有从一些文献中改造过来的文字,总共千字左右。
至于我是怎样从《红楼梦》程本后四十回以考古的方式再现找到的曹雪芹文笔的,看看下面的例子就知:
(1)、在程本原文第81回第一段以考古复原方式再现曹文过程的展示:
注意:下文“”内的是删除的字句,“”内的是还原的字句,“”内的是还原式添加的字句,其余的是曹雪芹原文笔。
且说迎春归去之后,邢夫人象没有这事,倒是王夫人抚养了一场,却甚实伤感,在房中自己叹息了一回。>(正在房中叹息。)见宝玉走来,看见王夫人>脸上似有泪痕,也不敢坐,只在旁边站着。【待】王夫人叫他坐下,宝玉才捱上炕来,就在王夫人身旁坐了。王夫人见他呆呆的瞅着,似有欲言不言的光景,便道:“你又为什么这样呆呆的?”宝玉道:“并不为什么,只是昨儿听见>二姐姐这种光景,咱们索性回明了老太太,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他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一块儿顽,省得受孙家那混帐行子>的气。等他来接,咱们硬不叫他【回】去。由他接一百回,咱们留一百回,只说是老太太的主意。这个>岂不好呢>!”王夫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恼,说道:“你又发了呆气了,混说的是什么>(胡道)!大凡做了女孩儿,终久是要出门子的>,嫁到人家去,你断断不许在老太太跟前说起半个字,我知道了是不依你的。快去干你的去罢,不要在这里混说。>(快回园看你的书去,不要再在这里为你二姐姐的事瞎耽误工夫,仔细老爷又问你书。)”说得宝玉也>不敢作声,坐了一回,无精打彩的出来了>。憋着一肚子闷气,无处可泄,走到园中,【便】一径往潇湘馆来。
(2)、从程本原文第81回第一段再现出来的曹文正文:
且说迎春归去之后,邢夫人象没有这事,倒是王夫人抚养了一场,正在房中叹息,见宝玉走来,脸上似有泪痕,也不敢坐,只在旁边站着。待王夫人叫他坐下,宝玉才捱上炕来,就在王夫人身旁坐了。王夫人见他呆呆的瞅着,似有欲言不言的光景,便道:“你又为什么这样呆呆的?”宝玉道:“二姐姐这种光景,咱们索性回明老太太,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他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一块儿顽,省得受孙家的气。等他来接,咱们硬不叫他回去。由他接一百回,咱们留一百回,只说是老太太的主意。这岂不好!”王夫人听了,又好笑,又好恼,说道:“你又发了呆气了,混说胡道,大凡做了女孩儿,终久是要出门子嫁到人家去,你断断不许在老太太跟前说起半个字,我知道了是不依你的。快回园看你的书去,不要再在这里为你二姐姐的事瞎耽误工夫,仔细老爷又问你书。”说得宝玉不敢再作声,坐了一回,无精打彩的出来。憋着一肚子闷气,无处可泄,走到园中,便一径往潇湘馆来。
二、唐国明《在铁的事实面前》文章里说出的百回理由根据、与曹雪芹生前完成了《红楼梦》的根据
自《红楼梦》诞生以来,“红学”大致可归为“历史派”与“文本派”。“历史派”我们大可认为是《红楼梦》滋生出来的“流言蜚语”,但世人最喜听“流言蜚语”,好听子虚乌有之事,于是关于《红楼梦》的“流言蜚语”滋生不绝。他们忘了小说是道听途说,将无数个人身上的一点集于一人,将无数从古至今的文化历史事件提炼集于一事一文,以虚构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文本,不是一对一的历史。
曹雪芹是不是完成了《红楼梦》,不管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红楼梦》文本中的判词、诗词、赋文、悼文,这些曹雪芹不可能在初稿时能写出来。根据创作规律,曹雪芹是在完成《红楼梦》全部初稿后,进行增删时再填上去的。
不举别的证据,只说《红楼梦》前面的判词,还有里面他们姊妹们起社聚会的诗词,绝不可能在写初稿时就完全把诗词补上了,尤其与明朝唐寅《桃花庵歌》风格相近的林黛玉“葬花词”,在写初稿的时候,不可能写得出。第五十三回庚辰眉批里就有:“自可卿死后未见贾蓉续娶,此回有‘蓉妻回避’语,是书中遗漏处。”至于第一回甲戌眉批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到第七十五回庚辰本回前批里就有:“缺中秋诗俟雪芹。”这两条脂批就告诉我们雪芹完成了《红楼梦》,只是像如七十五回中这样的地方宝玉、贾兰、贾环做的中秋诗还没有补上。脂批说的“书未成”,就是说他的增删还没有彻底完成。所以说《红楼梦》绝对完成了,没完成的,只是在修改增删时其中可能还有些诗词与遗漏处没补上;有过写作经验的人就知道,不说别的,就是《红楼梦》中的很多诗词,都是在《红楼梦》整部书稿完成后,后来才添上去的,不可能第一次初稿就能完成,像第七十八回宝玉写的《芙蓉诔》这篇文字,在初稿完成过程中,就是哭也哭不出来,是在整部书稿完成后有闲心了,才慢慢反反复复写成补上去的。我写《零乡》时。有的诗歌段落是放了十年后,才敢找到恰当位置放进去,放进去还有时觉得不恰当,又得修改改进。
另外,我从《红楼梦》程本后40回,发现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以考古的方式复原再现出来后,又发现了曹雪芹完成的全本《红楼梦》是100回的证据。
在庚辰本第二十五回脂本眉批中就有肯定的批,“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在蒙府本第二回脂批中有:“以百回之大文”的话,在蒙府本第三回脂批中有:“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在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回前脂批中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馀。”在同一蒙府本的脂批中前后矛盾,一说百回,一说百十回,庚辰本脂批前后倒不矛盾,虽庚辰本、戚序本、蒙府本二十一回前批有“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的话,即使后面有一句“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作为补充,但“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话的意思是指二十一回后的三十回,还是八十回后的三十回,让你云里雾里,只有庚辰本清楚明确肯定的说了“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到程伟元高鹗编写时又说是回目一百二十回。但有红学学者认为是一百零八回,在《红楼梦》前五十四回是写“盛”,后五十四回是写“衰”。由这般推去,说是一百回更符合实际,因为《红楼梦》通篇是以写诸芳聚散之事来彰显盛衰的,况且《红楼梦》整体是围绕“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旨来进行的,在一至五十回已经完成了诸芳在大观园千紫万红、百花齐放的聚集,从五十一回以“袭人出园回家探母,晴雯得病作引”地开始为诸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地从“聚”向“散”开始伏笔。
而最大的理由是有很多学者与读者公认《红楼梦》的写作方法来自于《金瓶梅》,《金瓶梅》只有一百回。脂批中甲戌本第一十三回脂批中眉批云:“深得《金瓶》壸奥!”若再增加证据,百回《西游记》更是更好的证据了,《红楼梦》其“神”与“意”受《西游记》影响较大,其结构与语言又受《金瓶梅》影响较大,《西游记》与《金瓶梅》都是一百回,加之至目前发现的清朝小说,百回文本普遍,可以肯定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就是一百回。
《红楼梦》作者确确实实叫曹雪芹,脂批里甲戌本第一回眉批里有:“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双行夹批里有:“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 甲戌本第二回双行夹批里有:“……自是雪芹平生所长……” 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双行夹批里有:“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是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意。” 甲戌本第二十八回书末批里有:“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原文与刊本有不同处,尚留真面,惜止存八卷。海内收藏家更有副本,愿抄补全之,则妙矣。五月廿七日阅又记。” 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批:“缺中秋诗俟雪芹。”至于曹雪芹究竟是谁?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将会成为一个千古话题。什么增删说,编写说,多人合写说,家族累积说,是立不住脚的。
《红楼梦》这本书越读越像一个出了家的人在一个庙堂写的,也许作者曹雪芹就是《红楼梦》书里开头提到的,“从此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这话里那个改名为“情僧”的空空道人。根据《红楼梦》书里提供的说法——石头被僧道携带到人间经历过尘世的事记录在石头上,几世之后一个空空道人从那经过,看了石头上的故事,抄录下来后,将《石头记》改为《情僧录》,传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传到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到曹雪芹手上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红楼梦》小说的结尾也交待空空道人抄录下《石头记》,想寻个世上无事的人,托他传遍。在急流津觉迷度口草庵见到正在睡觉的贾雨村,贾雨村看后,说自己对这些事早已亲见尽知,让他某年某月某日去悼红轩找曹雪芹,空空道人最后托付给了曹雪芹传世。
三、宝玉、黛玉、宝钗最后结局的依据
在唐国明复原再现出来的《红楼梦》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里,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的结局便是:贾宝玉——顿悟万事太虚幻,一梦离家归大荒;林黛玉——泪尽尘世命如草,化诗飞扬去作仙;薛宝钗——香尽别却牢笼苦,化蝶飞向自在天。
对于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的真实结局,在《红楼梦》第五回里有话云——……回头命小丫鬟取了《红楼梦》原稿来,递与宝玉。宝玉接来,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曰:
第一支 红楼梦引子
……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第二支 终身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些话已经道明除作者写《红楼梦》的主旨是“怀金悼玉”外,而不是说贾宝玉与薛宝钗在一起了,而是指贾宝玉见娶的不是黛玉,丢下宝钗离去后对林黛玉的念念不忘,与对人生荒唐的叹息,存有“怀金悼玉”的意想。而不是一些人理解的他最终屈服了家族与薛宝钗结合了,又想念林黛玉,这不但不符合贾宝玉的性格,更不符合贾宝玉的为人。
另外,清人富察明义《绿烟锁窗集》有《题红楼梦》组诗二十首,是有关《红楼梦》的最早文献之一,其写作年代不晚于乾隆二十七年,题下小注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其20首诗中有关于《红楼梦》八十回后内容的三首诗:
其十八: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后一句意为,哪里能找到一缕起死回生的返魂香,治好你的沉疴重病,让你与宝玉继续姻缘?)
其十九: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其中“金姻”是指贾宝玉与薛宝钗的婚姻;“玉缘”是指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情缘。)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
其二十: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注:石季伦,即西晋富豪石崇,字季伦,以奢侈和养有众多姬妾而闻名。后因拒绝权臣孙秀索要爱妾绿珠而遭诛杀。)
天然切合了唐国明以考古复原的方式将从程本《红楼梦》后40回发现的曹雪芹文笔复原出来的内容。
另外,唐国明在吸收了前人汇校《红楼梦》前80回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脂批本补全了第22回,考古复原了第67回,大胆地纠正了前八十回文本中的1000多处错误,无限真实地再现了曹雪芹生前完成的百回《红楼梦》。比如第十回“因为冯紫英我们好”这样的话,抄本上本本都是,但这句话却不管从什么角度去看都是不通的,联系上下文,是因为秦可卿病了,冯紫英推荐个医生来看完病后,因此贾珍说出这句话,这句话应改为“冯紫英因为我们好”,才恰切。但有的汇校本改为“因为冯紫英为我们好”或“因为冯紫英与我们相好”。造成这种原因,是因为汇校名家及团队手里的资料,都是民间发现的抄录本,包括高鹗程伟元汇校时也是如此,都没有能读到曹雪芹《红楼梦》的原本了。抄录时丢词落句,抄得颠倒,把“冯紫英因为我们好”抄成“因为冯紫英我们好”,后面的汇校者照搬下来,就成了这样。
唐国明除了纠正此类文本错误,在他找到的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里,给出了读者们一直关注的林黛玉与薛宝钗的结局;他用两句诗概括为“黛玉终归幻虚去,宝钗香尽雪里亡”。纠正了红学家们一贯死板的黛玉“泪尽而亡”的说法。
虽然小说中惯用了神话,说林黛玉系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草,“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竟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于是便有了“还泪”的说法。所以说她就是还他的泪。
黛玉因宝玉常以泪洗面,最终她与宝玉的情被现实无情夭折时,痛而无泪,绝望无望之时,被那贯穿天上地下、人间仙境,代表“佛”的和尚道士超脱尘世苦海,回归原处。这样推进,才前后照应,才合“轮回”佛理,才合第三回林黛玉对贾母众人说的:“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癞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他又说:‘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
而宝钗“香尽而亡”更符合小说发展的思维逻辑,才合了第七回薛宝钗与周瑞家的谈到治自己病的、和尚给的海上方,很难配的“冷香丸”。如第七回宝钗描述的:“要春天开的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开的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花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这日晒干,和在药末子一处,一齐研好。又要雨水这日的雨水十二钱,……”“……还要白露这日的露水十二钱,霜降这日的霜十二钱,小雪这日的雪十二钱。把这四样水调匀,和了药,再加蜂蜜十二钱,白糖十二钱,丸了龙眼大的丸子,盛在旧磁坛内,埋在花根底下。”
即使后来薛宝钗为了救出事的哥哥,在极不情愿牺牲自己的情形下,为家族利益听母之言,答应嫁给已经失“玉”病入膏肓、已似废人的宝玉。而贾府以迷信有了“金”就能招出“玉”来的话,把宝钗当做救病了的“傻宝玉”的药引子,不惜牺牲他们上下皆知的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恋情,在明知这样做都会要了贾宝玉与林黛玉命的情形下,迷信“金”能救“玉”,甘愿冒险一试。为救哥哥与家族的薛宝钗也在明知这样会要了贾宝玉与林黛玉命的情形下,屈就了“调包计”,在这场闹剧中悲剧就开始这样升华了。
薛宝钗本人并不爱贾宝玉那样的人,至于林妹妹那样吃她的醋,因为林妹妹太爱贾宝玉了,一有风吹草动,她要维护自己的爱,有那些举动也是人之常情。为什么林妹妹会爱贾宝玉,因为林妹妹对贾宝玉的爱,及贾宝玉对林妹妹的爱,就只是“爱”,是没有条件的、没有标准的“爱”,是那种来自心灵底处动心的“爱”。薛宝钗与林黛玉先虽有争风之味,也不过是儿女游戏,上升不到要争宝玉之事,宝玉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那个上进的丈夫。如果她真要与林黛玉争,在刘姥姥进大观园玩乐,鸳鸯行“牙牌令”之时,林黛玉说出了《牡丹亭》《西厢记》书里的话;如果她有用心,这可是打倒林黛玉致命的一招。她倒是私下提醒林妹妹,从此她们情同姐妹,再也没有争风之事,而是互相照应,“钗黛合一”了。到八十回后,她含泪屈嫁宝玉,也是为了家族,为了救一个又杀了人的哥哥,所以她会屈从这个命,去嫁给一个已经差不多是病废人的人,不过是被当一剂“药引子”“药丸子”使使而已。
薛宝钗,父已早丧,又有一个不争气的哥哥,哥哥在进京路上为了香菱打死了人,所以小说里后来再也不提她进宫的事。若她能顺利进宫,也许能如元妃,能给家族图个好背景。她的家族可以说已经败落,为了家族,她得更加时时小心。也竟因为她有如此之品质,如此懂事,所以小说里贾母是时时夸她。贾母真正欣赏她什么?就是她时时为大处着想,为家族着想的品格。即使元妃、王夫人、薛姨妈有意于她与贾宝玉婚配,贾母在八十回前也许由于她家有案底之因透露出不太情愿的意思,在八十回后,贾母在宝玉丢玉病了以后,婚配时,又是因她的品质,又是贾母等一干人迷信“因金招出贾宝玉丢失的玉来”的情况下,为了救贾宝玉这个宝贝的命,同意用凤姐的调包计,这也就符合了小说故事发展的逻辑。
薛宝钗想靠这场婚姻把家族、哥哥由“死”度向“生”,可以说成了救薛家的“药”;贾府想靠薛宝钗这个“金”当“药”来救贾宝玉这个丢了“玉”的人,将贾宝玉由“死”度向“生”。结果在举行婚礼那晚,见娶的不是林黛玉的贾宝玉,从糊涂中突然清醒,不顾一切去园中找他的林妹妹,哪知他的林妹妹在闻知他娶了薛宝钗后,生命垂危之际,被三岁就要带她走的和尚带走、度走了……失踪了,不见了……也就是说林黛玉并没有死,“泪尽尘世命如草、化诗飞扬去作仙”去了……错娶薛宝钗的贾宝玉,见到已死的紫鹃,闻知此事一气昏迷之后,与送他失去的玉而来的和尚再次梦游太虚幻后,一梦醒来,看清真情,顿悟人生,便离家出走,出家而去了……曹雪芹判词中有“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一句,说明林黛玉跟薛宝钗的命运是相连的。故事接下来便是刚过门的新妇薛宝钗在失夫、家败……各种的交集悲痛中,最后于梨香院雪埋消形、香尽而亡,化香随和尚而去,“香尽别却牢笼苦、化蝶飞向自在天”了。
随后四大家族被揭罪,抄家,归天,南归,出家,度化。贾家得了北静王相助,遣往金陵,王熙凤在半路死去。最后贾雨村与甄士隐再度相逢,讲述了贾宝玉甄宝玉结婚的场景,两个宝玉形象的重叠出现,整个故事似梦非梦。
在这场婚姻的闹剧中,薛宝钗这粒两个家族想利用救治自己相当于“冷香丸”的“药”,却什么也救不了。虽然“金”招来了宝玉失去的“玉”,而本以为都想将家族引向“生”的行动,却成了将一切引向“死”的悲剧与虚幻。故事发展到,黛玉被和尚道士带离人世,宝玉又一次在梦回“太虚幻”后,看淡一切,新婚之夜离家而去,在漂泊中,听闻家败被抄之后,丢下执念,与渡口所遇南归丧夫的史湘云行到毘陵驿,拜别在船上扶了贾母等人的灵柩南归下葬的父亲贾政,便被一僧一道夹住与史湘云一同走了——也就是小说中常说的被和尚道士带回太虚幻销号去了,归向了大荒。也算应了“悬崖撒手”“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这就是唐国明在再现《红楼梦》八十回后曹文时,随文笔按小说《红楼梦》的整个逻辑与脂批的提示,如此完整了《红楼梦》全文前后一贯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故事。
唐国明的书法:鹅毛帖
半途主义是由著名作家唐国明提出的哲学思想与文学观念。其核心观念是:我们都是途中人,此刻我们都是一群在途上去成就自己和天下的人。
他经典的表述为:“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将来,只在途上;不在别处,不在远方,只在路上;不在故乡,不在他乡,此刻只在半途之上。”
唐国明通过已经发表、出版大部分草稿的《零乡》,以诗意流方式融合诗、文、史、哲、数理,将半途主义具象化为对“归属感缺失”与“人类永恒漂泊”的哲学反思,形成了独特的“鹅毛诗式的诗意流半途主义废话”文学风格。
半途主义认为人生与世界处于永恒的变化与过程中,既无绝对的起点也无绝对的终点,一切皆在“途中”。
人作为“途中人”,既不属于过去、现在或未来,也不拘泥于故乡与他乡,而是始终处于半途之上。生命的价值在于“此刻”,即“除了拥有此刻,我们一无所有”,在千难万险中,以鹅毛风范、长风情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每个人都如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一样,心中都装有一个精神上的皇帝。在《零乡》这书中,主人公唐国明是以自己为自己的皇帝,士兵是以皇帝为皇帝。
《零乡》一书中主人公,唐国明,是以自己为自己的皇帝;士兵,是以皇帝为皇帝。他们与每个都如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一样,心中都装有一个精神上皇帝的形形色色人,在长城要塞上交集,共同演绎出一部跨越几千年的史诗。展现了无归的人类为了寻找归,而艰难奋进的历程。
一个忠于自己的皇帝的士兵,一个不失鹅毛风范骨、长风情怀心,开创鹅毛诗、诗意流、半途主义,找到《红楼梦》八十回后曹雪芹文笔,写有《零乡》、忠于自己理想的作家唐国明,与一些神神色色的人,以长城要塞为中心,共同交集出了一部从古至今,跨越几千年的话剧一样的、百科全书式的史诗。整部作品以鹅毛满天的方式,以诗意流的形式,讲述了永处半途之上、永处无归零乡状态的“我们”,为了一个归,一个此刻又一个此刻艰难奋进到今的历程。
唐国明的《零乡》是一部融合自传、哲学思考与诗意表达的长篇作品。该书被视作“诗意流”与“半途主义”文学的开创性实践,以独特视角探讨人类普遍的精神困境,被称为“一部关于我与我们被零乡的书”。
作为“百科全书式的自传小说”,《零乡》结合了文学、哲学与数学思维,通过碎片化的废话叙事展现个体在当代社会的生存困境。书中包含2019年、2022年前后出版的《鹅毛诗》《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
从文学哲学上说,“零乡”是唐国明开创的一个词。通过“零乡”这一概念,指出人类处于“无根、无确定性、无依靠感”,“在途上、无归、老在此刻、此处”的状态。“我们都是途中人”,“此刻才是我们唯一的归宿。”提出了“我们既不在过去,也不在现在,更不在将来,我们只是在途中、在此刻此处”,以及人类在“重复在此”里,不得不把此刻此处作为归,归于一个又一个此刻此处的哲学主题。
2025年3月14日安徽全椒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好书推荐”发布了何章平先生写的《在喧嚣中觅得诗意栖居:》一文里——称唐国明为“都市生活的诗人哲学家”。称《零乡》一书“书中的每一页都闪烁着智慧的熠熠光辉,每一章都蕴含着对生命本质的深度叩问,如同镜子一般,清晰地映照出我们的生活状态与精神困境。”
唐国明2016年出版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找到《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文笔的书。
唐国明说过:续写《红楼梦》一万年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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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明,具有鹅毛风范骨、清风明月肉、闲云流水血、长风情怀心的学者、诗者、智者; 集文学家、哲学家、红学家、数学家于一体,集找到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开创鹅毛诗、半途主义、诗意流成就于一身的著名作家。在《钟山》《诗刊》《鸭绿江》《延河》《星火》及其他国内外书报杂志上发表作品近100万字。于2011年开始发表、2016年出版了从程高本《红楼梦》后40回里、找到百回全本《红楼梦》后20回曹雪芹文笔的成名作:《红楼梦八十回后曹文考古复原》(第81至100回)。做出了校对、纠正前八十回文本中1000多个错误,根据脂批本补全了第22回,以考古复原方式,删除了第67回不是曹雪芹的文笔,正文中带文句汇校标注、一点精选脂批、词句注释、难字注音本的《再现曹雪芹百回红楼梦》这部大书。此外,为传播自己的理念,唐国明于2019年和2022年陆续出版了《零乡》大部分草稿《鹅毛诗》和《坚守在长城要塞上的士兵》。2018年作品《这样论证哥德巴赫猜想1+1与3x+1》于上海作协、华东师大获奖。自2013年成名后,多次因学术主张、作品出版、文学话题登上热搜,最热时,一次光微博热搜阅读量就是1.2亿。
另外,唐国明在数学上——
一、发现论证了等差数列3个新规律
1、在项数为m的等差数前、后,数差d相同,项数n相同,且与项数为m的等差数,互相为连续数的两组数的和差b=dn(m+n)= d(mn+ n²)。如4、5、6前的1、2、3,与4、5、6后的7、8、9,和差就是:数差1×[(中间数组项数3×两边数组项数3)+两边数组项数3的平方]=18。如“14、16、18”前的6、8、10、12,与“14、16、18”后的20、22、24、26;和差就是:数差2×[(中间数组项数3×两边数组项数4)+两边数组项数4的平方]=56。
这个规律可以通过数学公式来证明。“a、a+d、……、a+(m-1)d”前等差数列为:(a-nd) 、……、a- d ;“a、a+d、……、a+(m-1)d”后等差数列为:a+md 、a+md+d、……、a+md+(n-1)d;则:
b= { [ (a+md)+【a+md+(n-1)d】]×(n÷2)}-{ [ (a-nd)+(a-d)]×(n÷2)}= dn(m+n)=d(mn+n²)
若中间,间隔等差数,项数为0,即m=0时,则两组项数n相同、数差d相同,且相互是连续整数,其和差为d与n²的乘积,即b=dn²。如1、2、3、4与5、6、7、8;这两组数之和的和差就是它们的数差1乘以它们的项数4的平方16。如2、3、4与5、6、7。这两组数之和的和差就是它们的数差1乘以它们的项数3的平方,是9。如2、4、6和8、10、12,这两组数之和的和差就是它们的数差2乘以它们的项数3的平方,是18。
这个规律可以通过数学公式来证明。假如一组数为a、……、a+(n-1)d;另一组数为a+nd、……、a+(n+n-1)d,则:b={【(a+nd)+[(a+(n+n-1)d)]】×(n÷2)}-[a+(a+(n-1)d)×(n÷2)]= d×n²。
综上所述,在项数为m的等差数前、后,数差d相同,项数n相同,且与项数为m的等差数,互相为连续数的两组数的和差b=dn(m+n)= d(mn+ n²)。若中间,间隔等差数,项数为0,即m=0时,则两组项数n相同、数差一律是d的整数,必然相互是连续数,其和差为d与n²的乘积,即b=dn²。
2、项数n相同、数差是d,且相互是连续数的两组整数之和的和差,与另一项数n相同、数差是d,且相互是连续数的两组整数之和的和差相等。如:2、4、6、8与10、12、14、16这两组数之和的和差,等于15、17、19、21与23、25、27、29,两组数之和的和差,都是32。
3、从1开始的,项数相同、数差是2,且相互是连续数的两组奇数,一组数之和是另一组之和的3分之1。如1、3、5和7、9、11,这两组数之和的比就是9:27。如1、3、5、7、9、11与13、15、17、19、21、23,这两组数之和的比就是36:108。【可以不看的简单证明:设每组数的项数为n,即{ [1+【1+2(n-1)】]×(n÷2)}÷{(1+2n)+ [1+2n+2(n-1)]×(n÷2)}=1/3。】
来源:作家唐国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