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公布育婴行业黑榜单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30 12:42 2

摘要: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存在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的,超过十五日严重侵权行为的经营者信息向社会大众披露,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

10月29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一批育婴行业黑榜单。内容如下: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存在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的,超过十五日严重侵权行为的经营者信息向社会大众披露,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榜单如下:

案例一 悦熙机构失信月嫂不提供服务

经营主体:湖北悦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3037254394

法人代表:夏博

监事:王文秀 刘青洲

经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街道隆祥街6号3栋310-315 企业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投诉量:13件(2025年6月-9月)

涉案金额:102100元

投诉摘要:消费者蒋女士投诉反映,其与“悦熙健康管理公司”旗下的“好悦享母婴健康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42天的居家月嫂服务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款,其中定金3000元、尾款19400元,合计22400元。服务初期,月嫂如期上门提供服务。然而,在服务尚未结束时,蒋女士获悉“悦熙”品牌实际控制人卷款跑路,导致其旗下多家门店突然关闭。此事件直接导致为蒋女士服务的月嫂因被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提前下户,并向公司申讨劳动报酬。至此,蒋女士购买的服务被迫中断,距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尚剩余6天未能履行,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故无法继续调解。同时,该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其法人代表被纳入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案例二 悦熙唐家墩店关门跑路定金不退

经营主体:湖北悦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唐家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KXDQE82

法人代表:夏博

唐家墩店负责人:舒盈蓉

经营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村K7地块顶琇国际城C区第10幢4层商24号、25号、26号、27号

企业经营状态:注销

投诉量:2件(2025年7月-8月)

涉案金额:9000元

投诉摘要:消费者岳先生投诉反映,其在江汉区顶秀国际城“悦熙月子中心”支付定金9000元并签订服务合同。后续,岳先生察觉该中心经营状况异常,存在“跑路”风险。经该中心安排,岳先生被转介至位于武昌区徐东大街的“悦熙月子中心”,徐东店拒绝为岳先生提供已约定的服务,导致其权益受损。

调查情况:经查,该公司已注销,无法取得联系,故无法继续调解。案例三 母婴护理收取全款不提供服务

经营主体:湖北省爱之家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DXX7QEX9

法人代表:王沛腾

监事:李永燕

经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二期B区1号楼天海星空酒店40层、41层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投诉量:10件(2025年1月)

涉案金额:143800元

投诉摘要:消费者陈女士投诉反映,其于2024年11月通过抖音平台推广,了解到“武汉爱之家月子中心”推出的限时优惠月子房活动,价格为19800元。在与销售人员李晨通过电话及微信沟通后,消费者预先支付了500元押金。随后,消费者委托其先生前往门店实地考察,对环境满意后,销售人员告知需一次性付清优惠余款方可预留房间。消费者随后补交余款19300元,并叠加使用抖音团购券(99元抵200元),实际支付19100元,加上此前预付的500元押金,合计支付19600元。消费者预产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6日,消费者发现该月子中心销售人员在其朋友圈发布公司内部清算破产的通知,后经多方渠道证实该月子中心已停止经营,相关人员无法联系。消费者未接受该月子中心的任何服务,已支付费用19600元,现诉求为追回全部款项。

调查情况: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与消费者反映基本一致,“武汉爱之家月子中心”确已停止经营,涉及破产清算,目前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

案例四 托育机构单方毁约消费者权益受损

经营主体:武汉童喵喵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F422Y6N

法人代表:李广斌

监事:钱敏

经营住所:洪山区团结大道1049号武汉保利城K1地块二期G1栋2层商1号-008、009号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投诉量:4件(2025年3月-4月)

涉案金额:44298元

投诉摘要:消费者翁女士投诉反映其与武汉童喵喵托育机构签订托育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是2025年2月25日到2025年7月24日,然而,消费者子女仅入学一个月,该机构便无故停止经营,导致服务中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调查情况:经调查了解,该托育机构目前已处于关门停业状态。其经营场所门口张贴公告,单方面声称“暂停教学服务”,并表示正在进行“内部资金调整”,承诺“尽快给出解决方案”。鉴于该机构已无法正常提供约定服务,其营业执照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交易。

案例五 贝美关门跑路托育费难追回

经营主体:十堰贝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3MA7F32996B

法人代表:黄宋来

监事:李津津

经营住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北京路延长线十堰传媒中心 企业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涉案金额:2000元 投诉摘要:消费者王先生向“传媒中心爱婴贝美”缴纳托育费2000元,后发现该机构已关门闭园,无法联系负责人办理退费。

调查情况:经调查了解,十堰贝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因资金问题已闭店跑路,相关负责人失联。

案例六 安恩宝机构关门跑路定金打水漂

经营主体:黄石安恩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方波

监事:李晓川

经营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30号黄石富力万达嘉华酒店6-7层

企业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投诉量:10件(2025年9月)

涉案金额:78100元

投诉摘要:胡女士2025年7月6日交定金8000订购安恩宝月子中心,2025年9月4日听说跑路了,月子房已被酒店收回。

调查情况:经调查了解,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不接听电话,辖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消委观点:今年以来,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湖北消委投诉平台连续接到多起关于产后护理服务(包括月子中心、托育机构等)的消费投诉。这些案件呈现高度相似性,多为消费者预先支付高额费用后,服务机构因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等问题,突然停止经营、负责人失联,导致服务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上述案例揭示了该领域预付式消费模式的重大风险,亟须引起广大消费者高度重视。根据《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省消委提醒育婴行业经营者:

一是经营者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经营者单方面停止营业,导致无法继续提供约定服务,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无论服务是部分履行(如案例一、四)、完全未履行(如案例三、五、六)还是被无理拒绝(如案例二),经营者的行为均已破坏合同根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退还费用、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是经营者须依法退还预付款项。产后护理服务普遍采用预付费模式,经营者收取款项后未能按约提供服务,必须依法退款。《消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涉事经营主体及其相关责任方,必须立即停止逃避责任的行为,积极协商,依法、及时、全额退还消费者预交的款项(包括定金、押金、尾款等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三是经营者内部风险不得转嫁消费者。经营者自身的资金问题、内部纠纷(如案例一中拖欠月嫂工资)或所谓的“破产清算”,均属于其内部经营风险,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其对消费者法定责任的理由。《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试图将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严重侵害,违背了基本的商业诚信原则。

融媒体记者:卫未

通讯员:胡翠兰 张潆艺

来源:汉新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