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谁能想到自己一个无心之举,最后弄的被救的那个人举报。都说好人难做,或许这句话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更能体会。
文/编辑/小涵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谁能想到自己一个无心之举,最后弄的被救的那个人举报。都说好人难做,或许这句话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更能体会。
杭州高先生这次就彻底体会到了。
事情发生在10月14日的杭州运河边。一女子意外落水,身穿白色短袖的高先生正好经过那里,看到一女子在水里挣扎,于是二话不说,沿着边上小心小心翼翼的爬下去救人,看照片岸上有人丢了绳子下去,水里的女孩一只手已经抓住了绳子的一头。整个过程都被路人拍下,后来被发到网上。
救人后的高先生全身湿透,因为河底下有石头,加上高先生下去的急,脚也因此被划破,受伤后的救人者默默去了医院,还打了破伤风、处理伤口。
第二天,高先生看到网上有人发他救人的视频,他想着也发一条,毕竟救了人嘛,也想得到大家的认可。起初评论区确实一片点赞,谁知几天后平台突然通知:视频被举报侵犯肖像权。
这下可把高先生整郁闷了,后来被救的女孩也发私信给他,叫他删视频,而且还说了不好的话。此刻他才知道举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救上来的那位女子。
高先生懵了。他把视频打码重发,殊不知评论区却早已变了味——想红想疯了吧?有个别网友说他是故意做绣:救人还发视频,不就是炒作?
那几天他连手机都不敢打开。
没办法,高先生只能公开道歉,他说自己如果知道发这个视频会影响到对方,那肯定不会发的。而且自己也受伤了,耳机也丢了,谁会拿自己的危险去炒作呢。
令人想不通的是,该女子为什么要举报?
网友猜测纷纷猜测:有人说她谎称在外出差,视频暴露了行踪;有人说她嫌落水时太狼狈,不想让人认出。
大部分网友都是力挺高先生的,还说他格局很大,有担当。
也有网友说:高先生救人的举动本身就很危险,他是英雄,值得所有人点赞。
更多的都在说:被救的那个女孩,饰演了一遍了农夫与蛇的故事。
对于这个肖像权的问题,律师界的说法不一:陈律师认为:肖像权不只认脸,只要能识别身份就算侵权。
但李律师认为:该视频并没有清晰的拍下女子的脸部,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高先生是想不通:我传播正能量,一不为带,货二也不牟利,怎么就成了侵权了呢?
讽刺的是,在整个事件里谁都没有违法——女子维权合法,高先生救人是善举,也合规。可偏偏,一腔热血撞上了冷冰冰的法条。
高先生面对媒体只说了一句:“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会义不容辞的跳下去。”
所幸的是当地民警已为高先生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结语: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出了这个插曲,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于高先生来说,虽然有点糟心,但他冒着危险下水救人的善举是值得肯定的。
而网友的这句话更让人深思:法律无错,但人心要是凉了,下次谁还敢伸手?
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不管怎么说高先生是好样的,愿好人有好报!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你认为这好人到底还能不能当?
本文无不良引导,旨在提倡正能量,消息均来自权威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或修改,感谢阅读!
来源:小涵爱唠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