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大叔相亲提同居,老太太立刻答应,条件让大叔惊讶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28 22:54 1

摘要:那天的天,灰蒙蒙的,跟泡过水的宣纸似的,洇着一片不清不楚的潮气。

那天的天,灰蒙蒙的,跟泡过水的宣纸似的,洇着一片不清不楚的潮气。

我坐在老式茶馆的硬木椅子上,屁股底下垫着个薄薄的棉垫子,还是觉得硌得慌。

这把老骨头,不中用了。

桌子是八仙桌,油乎乎的,不知道多少年的茶渍渗进了木头纹理里,散发着一股子陈旧又温吞的味道。

对面坐着个女人,姓方,叫方云。

介绍人李嫂把她夸得天花乱坠,说她人有多好多利索,退休前是小学的语文老师,知书达理。

我抬眼皮瞅了瞅。

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布褂子,不是什么好料子,但是洗得发白,领口袖口都干干净净。头发花白,在脑后挽了个小小的髻,几根碎发落在脖颈上,显得人很温和。

她没怎么说话,就端着那杯半天没续水的茶,慢慢地喝。

茶是茶馆里最便宜的茉莉花茶,碎茶叶末子在浑浊的茶水里浮浮沉沉,像我们这样,在人生的末梢上,不上不下地飘着。

李嫂在一边说得口干舌燥,唾沫星子横飞,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我心里头就一杆秤,称来称去的,都是我自己的那点小九九。

我这辈子,就一个老伴儿,淑兰。

她走了快三年了。

头一年,我觉得天都塌了,屋里哪儿哪儿都是她的影子。她用过的梳子,她爱看的电视剧,她没织完的毛衣,都跟长了手似的,天天在我心口上挠。

第二年,好点了,可那股子空落落的感觉,跟潮气一样,钻进骨头缝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对着墙说话。那滋味,比黄连还苦。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儿子看不下去了,非说要给我找个伴儿。

他说,爸,你得有个人陪着说说话。

我知道他是好心。可这心里头,跟住了个老顽固似的,怎么都觉得别扭。

我跟淑兰,那是从光屁股娃娃的时候就认识的。一辈子没红过脸,没吵过架。她就是我这根藤,我就是她那棵树,缠了一辈子,早就分不清你我了。

现在让我再找一个?

怎么找?拿什么标准找?

拿淑兰当标准,那天底下就没一个合适的。

不拿她当标准,那我这心里头又过不去那道坎。

所以,我跟儿子说,要找就找个搭伙过日子的,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我这都快七十的人了,还谈什么情啊爱啊的,不嫌臊得慌。

就是找个人,你给我做口热饭,我给你递杯热水,病了能有个人在跟前倒水拿药,死了能有ak人帮忙穿个寿衣,也就这点念想了。

我这人,实在。想法也实在。

所以,等李嫂终于说累了,喝茶润嗓子的时候,我开口了。

声音有点干,跟被砂纸磨过似的。

“方老师。”

我这么一叫,她才抬起头,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不算大,眼角有了细密的皱纹,但眼神很静,像一口老井。

“我这人,不会说话,就直说了。”

我清了清嗓子,把心里头盘算了一路的话,倒了出来。

“咱们这个年纪,都实在点。什么风花雪月,都过去了。我就想找个伴儿,搭伙过日子。”

“你要是觉得我这人还行,我有个想法。”

我顿了顿,看着她的眼睛。

“咱们,试婚吧。”

这俩字一出口,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惊世骇俗。

都这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搞什么“试婚”。

李嫂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呛得直咳嗽,拿眼瞪我,那意思好像在说,你个老张,怎么这么不着调。

我没理她。

我就是这么想的。

两个人合不合适,不住在一起怎么知道?生活习惯,脾气秉性,那都是在锅碗瓢盆的磕磕碰碰里磨出来的。

与其领了证再发现不对付,天天吵得鸡飞狗跳,最后还得去民政局折腾,不如先把丑话说前头。

合适,咱们就去把那张纸领了,正儿八经做夫妻。

不合适,你好我好,谁也别耽误谁,你还回你家,我还回我家,就当交个朋友。

我把这番道理,掰开了揉碎了,慢慢说给她听。

我说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茶都凉了,一股子涩味儿。

茶馆里很静,只听得见街上偶尔开过的汽车声,还有邻桌两个老头下象棋,棋子落在棋盘上,“啪嗒”一声,清脆得很。

我以为她会生气,或者觉得我这人轻浮,不尊重她。

毕竟是当老师的,脸皮薄。

可她没有。

她还是那么静静地坐着,手指头轻轻摩挲着那个印着红双喜字的搪瓷茶杯。

过了好半天,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她才轻轻开口。

她的声音,也跟她的人一样,温温的,不急不躁。

“行。”

就一个字。

我愣住了。

李嫂也愣住了。

“你说啥?”我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岔了。

“我说,行。”她又重复了一遍,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我答应你,试婚。”

这下,我彻底懵了。

我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着怎么跟她解释,怎么说服她。结果,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

“不过,”她话锋一转,“我也有个条件。”

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

“你说。”我心里头反而踏实了。有条件好,有条件说明人家是认真考虑过的。

“试婚可以,我搬到你那儿去住也行。”

“但是我有个事,你得陪我去做。”

“什么事?”

她看着窗外那棵老槐树,眼神有点飘忽,好像透过那层层叠叠的叶子,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想回一趟老家。”

“去一个地方,找一样东西。”

“找什么?”

“找一棵老樟树。”

“树底下,埋着一个铁盒子。”

我听得一头雾水。

找树?找盒子?

这叫个什么条件?

“这……”我有点犹豫。我这人,懒了一辈子,最怕折腾。出门一趟,跟要我半条命似的。

“那个盒子,对我来说,很重要。”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丝我听不懂的情绪,“是我年轻时候的一个念想。这辈子,要是不把它找回来,我闭不上眼。”

我看着她。

她鬓角的白发,在茶馆昏黄的灯光下,像镀了一层霜。那双安静的眼睛里,此刻却亮着一簇小小的火苗。

那火苗,很执着。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头某个地方,被这簇小火苗给燎了一下。

我想起了淑兰。

淑兰临走前,也这么看着我。那时候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就那么看着我,眼神里头,全是没说完的话,没了却的心事。

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弄明白,她最后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行。”

这次,换我只说了一个字。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就这么答应了。

可能是她眼神里的那点火苗,也可能是我心里头对淑兰的那点愧疚。

总之,这事就这么定了。

我和一个只见了一面的女人,定下了一个荒唐的“试婚”协议,还有一个更荒唐的附加条件。

方云搬来的那天,是个晴天。

她东西不多,就一个半旧的拉杆箱,还有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几本书。

我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是单位分的,住了快四十年了。淑兰在的时候,收拾得窗明几净,角角落落都透着一股温馨气。

她走了以后,这屋子就像被抽走了魂,一天比一天冷清。

我把朝南的那间次卧收拾了出来,换了新的床单被套。

她进来,没多看,就把箱子放在墙角,开始默默地收拾。

她动作很轻,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牙刷、毛巾、换洗的衣服,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整个过程,我们俩没说一句话。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尴尬的安静。

我站在客厅里,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感觉自己像个外人,闯进了自己的家。

“那个……”我还是没忍住,开了口,“晚饭,你想吃点啥?”

她回过头,对我笑了笑。

她笑起来,眼角的皱纹就舒展开了,像水波一样。

“我来做吧。”她说,“你歇着。”

我没跟她争。

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不是泡面,就是楼下买的包子馒头。

厨房里很快就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那声音,很陌生,又很熟悉。

我悄悄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往里看。

她系着我给淑兰买的那条碎花围裙,有点宽大,但看着还挺像那么回事。

她正在切土豆丝,刀工很好,土豆丝切得又细又匀。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花白的头发上,也落在她专注的侧脸上。

我忽然有点恍惚。

好像,淑"兰又回来了。

淑兰也喜欢系着这条围裙,在厨房里忙活。她也喜欢给我做醋溜土豆丝。

“别放那么多醋,我胃不好。”

“知道了,老头子,啰嗦。”

那些对话,好像还在耳边。

可眼前的人,不是她。

我心里头,五味杂陈。

像打翻了一瓶调料,酸甜苦辣咸,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有一种背叛感,好像我背着淑兰,让另一个女人占了她的厨房,用了她的围裙。

又有一种……说不清的暖意,像冬天里揣着个热水袋,慢慢地从心口往四肢百骸散开。

这房子,好像又活过来了。

饭菜很快就做好了。

三菜一汤。醋溜土豆丝,番茄炒蛋,清炒小白菜,还有一个紫菜蛋花汤。

都是最家常的菜。

但那香味,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钻。

我坐到饭桌前,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土豆丝。

酸、脆、爽口。

火候刚刚好。

不是淑兰的味道。淑兰做的土豆丝,会更软一点,醋味也更淡一些。

这是方云的味道。

我没说话,埋头吃饭。

一碗米饭,很快就见了底。

“我再去给你盛一碗?”她问。

“嗯。”我把碗递过去。

那天晚上,我吃了整整两碗饭。

是淑兰走后,我吃得最多的一顿。

吃完饭,她默默地收拾碗筷,拿到厨房去洗。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吵吵闹闹的综艺节目,一个字也听不进去。

我能听见厨房里传来的水声。

哗啦啦的,很有节奏。

那水声,像一首催眠曲,让我紧绷了好几年的神经,一点点松弛下来。

我靠在沙发上,居然就那么睡着了。

等我再睁开眼,身上多了一条薄薄的毯子。

电视还开着,声音被调得很小。

方云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戴着老花镜,正在灯下看书。

灯光柔和地落在她的身上,给她整个人都镶上了一道金边。

她看得那么专注,连我醒了都没发现。

那一刻,屋子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秒针,一格一格,走得不紧不慢。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好像也挺好。

“试婚”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

我们俩,像两个合租的室友。

客气,疏离,但又在一点一滴地熟悉着彼此。

我知道了她早上六点准时起床,会在阳台上打一套太极拳。

我知道了她不喜欢吃辣,口味清淡。

我知道了她睡觉很轻,一点动静就会醒。

她也知道了我的很多习惯。

知道我每天早上要喝一杯温开水。

知道我爱看新闻频道,一看就是一上午。

知道我那盆养了快十年的茉莉,是我的心头肉,每天都要亲自浇水。

那盆茉莉,是淑兰留下来的。

淑兰说,茉莉花香,清雅,不俗气。就像我们的日子,平平淡淡,但有回甘。

方云来了之后,有一次,她看见我给茉莉浇水,就站在旁边看。

“这花,养得真好。”她说。

“嗯,我老伴儿留下来的。”我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我说完就后悔了。

这话,说得太刻意了。好像在提醒她,也提醒我自己,这个家里,还有另一个女主人的影子。

她好像没听出我的弦外之音,只是笑了笑。

“茉莉喜酸,你下次浇水的时候,可以在水里滴几滴醋,花能开得更香。”

我愣了一下,抬头看她。

她正微笑着看着我,眼神里很坦然,没有一点不自在。

我心里那点小小的疙(疙瘩),一下子就解开了。

是啊,我跟她较什么劲呢?

她又没做错什么。

从那以后,我浇水的时候,真的会往水里滴几滴醋。

说来也怪,那盆茉莉,真的比以前长得更好了。叶子绿得发亮,打的花苞也比往年多。

我们开始为那趟“寻宝之旅”做准备。

她的老家,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

她说,那地方,叫“青石巷”。

她说起“青石巷”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她说,那里的巷子,都是用青石板铺的,下雨天,石板路会反光,像一条银河。

她说,巷子两边,都是白墙黑瓦的老房子,墙头上会长出绿色的藤蔓,开出紫色的小花。

她说,巷子口,有一棵大樟树。夏天的时候,整个巷子都是樟树的香气。

她就是在那棵树下,埋下了那个铁盒子。

和“他”一起。

她很少提那个“他”。

每次说起,都只是用一个单音节的字代替。

但我能感觉到,那个“他”,是她心里头最深的一道印记。

我们开始查地图,查火车票。

我这辈子,没出过几次远门。上一次坐火车,还是二十年前,去北京看我儿子。

一想到要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我就头皮发麻。

但是,看着方云那充满期待的眼神,我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那就去吧。

就当是,还了心里头欠淑兰的那笔债。

如果当初,淑兰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是不是也会像方云这样,拼了命也想去完成?

出发那天,天还没亮。

我起了个大早,把家里又检查了一遍,水电煤气,关了又关。

方云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小米粥,煮鸡蛋,还有两碟小菜。

“路上时间长,吃饱点。”她说。

我默默地喝着粥。

粥熬得很烂,入口即化,暖暖地滑进胃里。

我们俩拖着行李箱出门的时候,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

空气里有股子清冽的凉意。

小区里很安静,只有几个早起锻炼的老头老太太。

我们俩,一前一后地走着,轮子在地上滚动的声音,在寂静的清晨里,显得格外清晰。

那一刻,我突然有种错觉。

好像我和她,不是去完成一个什么奇怪的约定,而是像一对最普通的老夫妻,一起出门旅行。

火车是绿皮车,慢悠悠的。

车厢里人很多,空气里混杂着泡面、汗水和各种食物的味道。

我们买的是硬卧。

我的铺位在下铺,她在中铺。

安顿好行李,我坐在床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

城市的高楼,慢慢变成了低矮的平房,然后是无边无际的田野。

方云从她的布袋子里,拿出了一本书,靠在床头,安安静静地看了起来。

她好像对周围的嘈杂,一点都不在意。

她有她自己的世界。

火车“哐当哐当”地响着。

我有点犯困,就躺下了。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在给我盖被子。

我睁开一条缝,看见是方云。

她从她的中铺上探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把我的毯子往上拉了拉。

她的动作很轻,怕吵醒我。

我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心里头,却像被投进了一颗小石子,荡开了一圈圈的涟漪。

淑兰以前也总是这样。

我睡觉不老实,爱踢被子。她每天晚上,都得起来给我盖好几次。

她说,你这老头子,跟个孩子似的。

嘴上埋怨着,手上的动作,却温柔得像水。

火车开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下午,我们终于到了那个叫“青石巷”的小镇。

一下火车,一股潮湿温润的空气就扑面而来。

跟我们北方那种干巴巴的空气,完全不一样。

小镇不大,保留着很多老建筑。

我们按照方云记忆中的路线,往青石巷走。

路,果然是青石板铺的。

被岁月和雨水打磨得光滑发亮。

两边的房子,也跟她说的一样,白墙黑瓦,古色古香。

只是,很多房子都已经人去楼空,墙皮剥落,门窗紧锁,透着一股子萧条。

“变了。”方云轻声说,“都变了。”

她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失落。

是啊,五十多年了,怎么可能不变呢?

这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

我们走了很久,才在巷子的尽头,看到了那棵大樟树。

它真的很大。

树冠像一把撑开的巨伞,把半个巷子都笼罩在它的阴影下。

只是,它也老了。

树干上布满了裂纹,像老人脸上的皱纹。有些枝丫已经枯死,光秃秃地伸向天空。

树底下,也不是她记忆中的泥土地了。

被铺上了水泥,成了一个小小的健身广场。

几个老太太正在那儿跳着广场舞,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

方云站在那儿,呆住了。

她看着那棵树,看着那片水泥地,眼里的光,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怎么会……”她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

我看着她,心里头也跟着堵得慌。

那种满怀希望,却一头撞在现实的墙壁上的感觉,我懂。

就像我,总以为淑兰只是出了趟远门,总有一天会推开家门,笑着对我说,“老头子,我回来了。”

可我等了一千多个日夜,那扇门,再也没有为我打开过。

“先找个地方住下吧。”我说,“明天再想办法。”

我们在镇上找了个小旅馆住下。

条件很简陋,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

那天晚上,方云一句话也没说。

她就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那棵樟树的轮廓,一看就是大半夜。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我能感觉到她的失望,那种失望,像一块冰,把整个房间的空气都给冻住了。

第二天,我们又去了那棵树下。

广场舞大妈们已经散了。

水泥地上,空荡荡的。

“怎么办?”她问我,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助。

我看着那片水泥地,心里头也犯了难。

总不能把这地给刨了吧?

那动静也太大了。

我们俩像两个傻子一样,围着那棵树,一圈一圈地转。

后来,我看到旁边有个小卖部,就走过去,想买包烟。

看店的是个老大爷,满脸皱纹,牙都快掉光了。

我跟他搭话,问他这树底下,以前是不是泥地。

老大爷眯着眼睛想了半天,说,“是啊,这水泥地,是前几年搞新农村建设,才铺上的。”

我心里一动,又问,“那铺水泥的时候,有没有挖出什么东西来?”

“东西?”老大爷摇摇头,“没听说。就是把地平了平,就浇上水泥了。哦,对了,”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当时施工队好像说,树根底下,有个硬疙瘩,挖不动,就绕过去了。”

我一听,有门!

我赶紧把方云叫过来,把这事跟她说了一遍。

她黯淡的眼睛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那……那我们怎么办?”

“挖!”我说。

我说得斩钉截铁。

来都来了,总不能就这么放弃。

但是,怎么挖,是个问题。

大白天的,肯定不行。

只能等到晚上。

我们去镇上的五金店,买了两把小铁锹,还有一把锤子和一把凿子。

晚上,我们俩,像两个做贼的,偷偷摸摸地又回到了树底下。

小镇的夜晚很安静。

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狗叫。

月光透过樟树的叶子,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

我们找到了老大爷说的大概位置,就在树根旁边。

我先用锤子和凿子,把水泥地砸开一个小口。

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特别响。

我每砸一下,心就跟着跳一下,生怕把人给招来。

方-云在旁边给我放风,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砸开了水泥,底下是坚实的泥土。

我用铁锹开始挖。

泥土里,混着樟树的根须,盘根错节,很难挖。

挖了没一会儿,我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我来吧。”方云说。

她接过我手里的铁锹,也开始挖。

她一个当老师的,哪儿干过这种粗活。

可她挖得很卖力,一下一下的,很执着。

我们就这样,你挖一会儿,我挖一会儿。

不知道过了多久,铁锹的尖头,突然碰到了一个硬东西。

“当”的一声。

那声音,在当时,比什么音乐都好听。

我们俩都激动起来。

我赶紧趴下去,用手去刨。

很快,一个铁盒子的轮廓,就露了出来。

那是一个长方形的饼干盒子,上面印着牡丹花的图案,已经锈得不成样子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从土里捧出来。

那盒子,沉甸甸的。

沉的不是重量,是岁月。

方云看着那个盒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伸出手,颤抖着,抚摸着盒子上的铁锈,就像在抚摸一张久违的脸。

我们没有当场打开。

而是把它带回了旅馆。

回到房间,我把盒子放在桌子上。

方云找了块湿毛巾,把上面的泥土,一点一点地擦干净。

盒子没有锁,但是锈住了,很难打开。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凿子把它撬开。

“吱呀”一声,像是岁月发出的一声叹息。

盒子里面,东西不多。

有一支英雄牌的钢笔。

有一朵已经干枯压扁了的栀子花。

还有一封信。

信封已经泛黄发脆。

方云拿起那封信,手指抖得厉害。

她慢慢地,把信抽了出来。

信纸上,是那种很漂亮的钢笔字,字迹已经有点模糊了。

她就着昏暗的灯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轻声读了起来。

“云:”

“见字如面。”

“我明天就要走了,去北大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送我的这支钢笔,我会一直带着。就像你陪在我身边一样。”

“你说,你喜欢栀子花,因为它香得纯粹。我摘了一朵,放在盒子里。希望等我们再打开它的时候,它的香味还在。”

“这个盒子,是我们的约定。等我回来了,我们就一起把它挖出来。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再也不分开了。”

“你要等我。”

“保重。”

信的最后,落款是两个字。

“林帆。”

方云读完,眼泪已经流了满面。

她趴在桌子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哭得像个孩子。

那是一种压抑了几十年的哭声。

我站在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我只能默默地递给她一张纸巾。

我心里头,也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受得紧。

我好像,看到了一段被时光尘封的往事。

一个叫林帆的少年,和一个叫方云的少女。

一棵大樟树。

一个关于等待的约定。

只是,那个叫林帆的少年,再也没有回来。

而那个叫方云的少女,一等,就是一辈子。

我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一定要找到这个盒子。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念想。

这是她整个青春的见证。

是她对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一个交代。

那天晚上,她跟我讲了她和林帆的故事。

他们是邻居,青梅竹马。

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那个年代,感情都是很含蓄的。

他们谁也没有说过“喜欢”那两个字。

但是,彼此的心里,都明白。

他知道她喜欢吃巷口那家店的麦芽糖。

她知道他打篮球的时候,喜欢把衣角塞进裤子里。

他们以为,他们会像镇上所有的年轻人一样,长大,工作,结婚,生子。

然后,那场席卷全国的浪潮来了。

他作为知识青年,要去上山下乡。

走的前一晚,他们俩,就在那棵大樟树下,埋下了这个盒子。

他说,等我回来。

她说,我等你。

他走了。

一开始,他们还通信。

后来,信越来越少。

再后来,就彻底断了联系。

她等了十年。

从一个少女,等成了一个大姑娘。

后来,她听回乡的人说,他在北大荒,因为一场意外,没了。

“我当时,不信。”方云擦了擦眼泪,声音沙哑,“我觉得,他答应过我,他会回来的。”

她又等了很多年。

直到她自己也老了,头发白了,才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真的不会回来了。

后来,她也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

生了孩子,过着平淡的日子。

只是,那棵樟树,那个铁盒子,成了她心里头,一个不能触碰的秘密。

她的丈夫,到死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我对不起他。”方云说,“我一辈子,心里都装着另外一个人。”

我叹了口气。

“这不怪你。”我说,“人这辈子,心里总得有点念想。没念想,日子就没法过了。”

就像我,心里也一直装着淑兰。

这不代表,我就不能开始新的生活。

过去,是用来怀念的,不是用来捆绑自己的。

第二天,我们去了镇上的河边。

方云把那个铁盒子,连同里面的东西,一起沉进了河底。

“都过去了。”她对着河面,轻声说。

像是说给那个叫林帆的少年听,也像是说给自己听。

做完这一切,她整个人,好像都轻松了。

回来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平静和释然。

我们坐上了回程的火车。

回去的路上,我们的话,比来的时候多了。

她会跟我讲她当老师时候的趣事。

我也会跟她讲我年轻时候在厂里当工人的事。

我们聊淑兰,聊她的丈夫。

我们发现,我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们都经历过那个贫乏又充满激情的年代。

我们都拥有过一份平淡而真挚的感情。

我们都在晚年,失去了那个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我们都是,被时代留下来的人。

火车到站的时候,是个黄昏。

夕阳把天边烧得通红。

我们走出火车站,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都有点恍惚。

好像,我们只是出去做了个长长的梦。

回到家,一打开门,一股熟悉的,家的味道,就扑面而来。

那盆茉莉,开了。

一朵朵白色的小花,在绿叶的映衬下,格外好看。

满屋子,都是淡淡的清香。

方云走过去,轻轻地闻了闻。

“真香啊。”她说。

我看着她,也笑了。

是啊,真香。

那趟旅行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不再是简单的“试婚”对象,也不再是客气的“室友”。

我们,更像亲人。

我们会一起去逛菜市场,为了一毛钱的差价,跟小贩争得面红耳赤。

我们会一起在晚饭后,去楼下的小花园散步。

我们会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同一部电视剧,然后为里面的剧情,讨论半天。

她会给我织毛衣。

我会在她看书的时候,给她泡一杯热茶。

日子,过得像流水一样,平淡,但温暖。

有一天,我儿子回来看我。

他看到方云,愣了一下。

然后,他把我拉到一边,小声问,“爸,这……你们……”

我看了看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方云,心里头,突然就有了答案。

“我们挺好的。”我说。

“那……那证……”

“过两天就去领。”

我说得那么自然,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确定过。

我不是要忘了淑兰。

淑兰永远是我心里头,最重要的人。

但是,人不能总活在过去。

活着的人,得往前看。

方云,就是那个让我愿意往前看的人。

她让我那潭死水一样的心,又重新泛起了涟漪。

她让我那间空了三年的屋子,又有了烟火气。

她让我知道,原来,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还可以有个人,陪你立黄昏,问你粥可温。

我把我的决定告诉了方云。

她当时正在阳台上收衣服。

听完我的话,她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她回过头,看着我。

夕阳的余晖,照在她的脸上,给她花白的头发,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

她没说话,只是对我笑了笑。

那笑容,跟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温和,平静。

但是,我知道,那笑容里,多了一些东西。

是踏实,是心安。

去民政局的那天,天气特别好。

我们俩,都换上了新衣服。

我穿了那件压箱底的中山装,方云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

我们俩走在路上,回头率还挺高。

登记处的那个小姑娘,看着我们俩的身份证,笑着说,“大爷大妈,你们这可真是黄昏恋啊。”

我笑了笑,没说话。

什么黄昏不黄昏的。

只要心里头还有光,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拿到那两个红本本的时候,我心里头,很平静。

没有想象中的激动。

就好像,这件事,本该如此。

回家的路上,我们俩谁也没说话。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开口。

“老张。”

“嗯?”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陪我去找那个盒子。”

我停下脚步,看着她。

“该我谢谢你。”我说。

“要不是你,我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那间屋子了。”

我们俩相视一笑。

那一刻,风轻轻吹过,路边的梧桐树叶,沙沙作响。

我觉得,我这辈子,值了。

有过淑兰那样,相濡以沫的爱情。

又在晚年,遇到了方云这样,能彼此慰藉的温情。

人生,还能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回到家,我泡了一壶茶。

还是茉莉花茶。

我们俩坐在阳台上,看着楼下嬉笑打闹的孩子,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你说,人这一辈子,图个啥呢?”我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方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图个心安吧。”她说。

是啊。

图个心安。

年轻的时候,以为轰轰烈烈才是人生。

老了才知道,最难得的,是那份平平淡淡的心安。

就像这杯茶,入口或许有点涩,但回味,却是满口的甘甜。

我看着身边这个头发花白的女人,心里头,从未有过的踏实。

我知道,接下来的路,我不会再一个人走了。

这就够了。

来源:小马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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