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事儿从2014年起就开始了:一家餐厅把自己取名叫“Angel’s 赫本时光餐厅”,店里挂满了奥黛丽·赫本的照片,官网、公众号、店内装潢都在用她的形象做宣传。奥黛丽·赫本是国际影星,《罗马假日》让她拿过奥斯卡,早就去世三十多年了,但她的影响力还在。她的儿子卢卡
法院判了:一家用“赫本”做招牌的餐厅,要马上停止用“奥黛丽·赫本”这个名字和她的照片,公开道歉,还要赔赫本之子20万元。
这事儿从2014年起就开始了:一家餐厅把自己取名叫“Angel’s 赫本时光餐厅”,店里挂满了奥黛丽·赫本的照片,官网、公众号、店内装潢都在用她的形象做宣传。奥黛丽·赫本是国际影星,《罗马假日》让她拿过奥斯卡,早就去世三十多年了,但她的影响力还在。她的儿子卢卡·多蒂看着自己母亲的名字被拿来当招牌,又没有经过授权,就把店家告上法庭,要求停用名字和肖像、公开道歉,还索赔100万元以及大约11.8万元的维权费用。
被告一开始在法庭上改口:先把照片撤了,但店名和装潢上还是保留“赫本”两个字。他们还辩称,赫本去世多年,人格权已经消失,所以卢卡没有资格主张;他们的用法并非侮辱,也不构成侵权;既然照片都撤了,就不该再赔钱。法院并不认同这些说辞。
一审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了:要求餐厅立即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上诉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0月24日正式确认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法院给出的理由,说得很清楚也挺有代表性,抓住了几个关键点。
一是人虽去世,但名字和面孔仍然受法律保护。法院认定死者的姓名和肖像属于人格利益,这种保护不会因为死亡而自动消失。相关的经济价值可以由近亲属继承和行使。也就是说,卢卡作为近亲属,有资格为母亲维权,这不是无的放矢。
二是赫本是国际知名人物,社会影响大。被告长期、规模性地把她的名字和照片用于商业宣传,目的是为了赚取关注和客流。法院指出,虽然这些使用方式并没有直接侮辱或诽谤赫本,但未经权利人同意,会让普通受众误以为餐厅和赫本或其授权方有某种联系,从而构成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犯。换句话说,不需要有“恶意丑化”,只要让人误解、借用名人效应来引流,就是问题。
三是单纯把照片撤掉并不能抹去之前的影响。餐厅在诉讼过程中撤了肖像,但“赫本”这个名字早已印在店招、装潢、宣传里,长期传播产生的联想不会一夜之间消失。法院考虑到公众认知的持续性和文化语境,认为继续使用会延续原有的误导效果,所以仍然认定构成侵权。
庭审里还有不少细节可以搬出来说说。法庭查证了餐厅从2014年开始的各种宣传材料:门面、墙上照片、官网和公众号推送,这些都成了证明长期、大量使用的证据。卢卡提出的赔偿数字远高于法院判决,这种情况在类似案件里不罕见——原告往往先把要求抬高,法院最后会根据侵害规模、持续时间、当事人主观过错以及是否已经停止侵权等因素,来平衡裁量。被告确实在庭审中撤掉了一些内容,但多年累积的使用痕迹依然是重要考量。
还有一点是文化差异带来的误解风险。法院特别提到,在国内公众中,汉字“赫本”这个姓氏已经能让人直接联想到奥黛丽·赫本。商家有时觉得只写姓或只放老照片就能蒙混过关,但实际效果并非如此:受众的习惯会把这些零碎信息串联起来,形成稳定的联想。法院在判断侵权的时候把这点也纳入考虑,说明法律在看待跨文化名人使用问题时,会把受众认知当作重要因素。
从案子的流程看,也挺有代表性的:证据收集、双方交换证据、法庭质证、法院裁判。时间线上,从餐厅开始使用到原告提起诉讼,再到一审判决和二审维持,侵权的持续性和对公众认知的影响是法院采信的重点证据。店招、公众号文章、线上线下的视觉元素,都成了证明“长期大规模用于商业宣传”的硬证据。
这起案子的判决对经营者是个提醒:别以为名人去世了就可以随便用。权利不是自动消失的,近亲属可以继承和主张相关权益。商业宣传想蹭名人热度,一定要先搞清楚有没有授权,是否会给公众造成误解。如果只是想借个风头引流,法律上很可能会认定为搭便车,结果要承担法律后果。
二审维持原判后,赔偿和道歉的法律程序要按法院判决执行。执行过程、赔偿支付、道歉方式和范围,都会在后续落地。而这次判决在媒体和行业里引发的关注,也让更多经营者开始重新审视“借名营销”的做法。事情到这里,接下来就看判决的执行以及类似案件在实践中如何发展了。
来源:聪明的孔雀yleN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