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66年的夏天,北京的蝉鸣格外聒噪,像要把整个胡同的青砖黛瓦都给掀翻。
1966年的夏天,北京的蝉鸣格外聒噪,像要把整个胡同的青砖黛瓦都给掀翻。
我姐叫陈曦。
曦光微露的曦。
那年她十九岁,我九岁。
她要去内蒙古插队的消息,像一颗扔进油锅里的水珠,在我们家炸开了。
我那时候不懂什么叫“上山下乡”,只知道姐姐要出远门,去一个很远很远,信都要走半个月的地方。
出发前一个星期,她开始收拾东西。
我像个小尾巴,跟在她屁股后面,看她把一件件的确良衬衫、一条条洗得发白的裤子叠得整整齐齐,放进一个巨大的绿色帆布行李箱里。
她把我最喜欢的那本《安徒生童话》也放了进去,书的边角都已经被我翻卷了。
我说:“姐,那是我的。”
她回头,冲我笑,眼睛亮晶晶的,像含着两颗星星。
“到了那边,想你了,就给你读故事。”
我信了。
直到那天下午。
太阳蔫蔫地挂在天上,院子里那棵老槐树的叶子都卷着边儿。
我从外面疯跑回来,满头大汗,一进院子就闻到一股呛人的烟味。
不是我家小厨房里煤炉的味道,是一种纸张和墨水混合着燃烧的,带着点绝望的焦糊气。
我看到我姐蹲在院子中央,面前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皮桶。
火光在她年轻的脸上跳跃,映得她脸色忽明忽暗。
那火,怎么说呢,不是家里烧煤球的蓝火,也不是冬天烤红薯的红火,它是一种苍白的、急促的火焰,贪婪地吞噬着什么。
我走近了才看清,她在烧日记。
一本又一本,厚厚的,封面是她自己用牛皮纸包的,上面用隽秀的钢笔字写着年份。
1962,1963,1964……
那些都是她的宝贝,平时我碰一下她都要瞪我。
我记得有一回,我好奇,偷偷翻开一本,里面贴着一片被压平的银杏叶,旁边写着一行小字:“今日秋分,与君初见,满地金黄。”
她发现后,第一次对我发了脾气,不是大吼大叫,就是红着眼圈,一整天没理我。
可现在,她把它们一本一本地,亲手投进火里。
火苗“呼”地一下窜上来,舔舐着那些熟悉的字迹,把它们变成卷曲的、黑色的灰烬。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梦想被烧焦的味道。
我呆呆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姐,你干嘛呢?”
我终于憋出一句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她没有回头,只是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
“小默,别过来,呛。”
她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人害怕。
我看着那些灰烬在热浪里飞舞,像一群黑色的蝴蝶,心口堵得难受。
我觉得,姐姐烧掉的不是纸,是她自己。
是那个喜欢在秋天捡银杏叶,喜欢在日记本里抄诗,喜欢在台灯下给我讲故事的姐姐。
火渐渐熄了。
铁皮桶里只剩下一堆尚有余温的灰。
姐姐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脸上没什么表情。
她转身回屋,我看见她眼角有亮晶晶的东西,一闪而过。
我没敢跟进去。
我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太阳落山,晚霞烧红了半边天。
我走到那个铁皮桶旁边,用一根小树枝在灰烬里扒拉着。
我想找到点什么,找到一点点姐姐没烧掉的东西。
结果,什么都没有。
全是黑色的,一碰就碎的灰。
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到桶底的边缘,压着一张纸。
它没有被烧到,只是被烟熏得有些发黄。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抽出来,是一张信纸。
很普通的那种,带着横格。
我把它翻过来,又翻过去,看了好几遍。
是白的。
什么都没写。
一张空白的信纸。
我当时很失望,随手就想把它扔回桶里。
可鬼使神差地,我犹豫了。
我想起姐姐烧日记时那决绝又痛苦的眼神。
她烧掉了所有的秘密,为什么会单单留下一张白纸?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
我把那张纸叠好,像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一样,塞进了我的裤兜里。
口袋里还有几颗弹珠,硌得那张纸很不舒服。
我把它掏出来,又小心地抚平,放进了上衣的口袋,紧紧挨着胸口。
那里暖和。
姐姐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
火车站人山人海,全是去送行的。
红色的标语,震天的锣鼓,还有一遍遍响起的口号,吵得人头疼。
姐姐穿着崭新的蓝色工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淹没在一群和她同样年轻的面孔里。
她看起来很瘦小。
妈妈一直在哭,爸爸一个劲儿地抽烟,眉头拧成个疙瘩。
我抓着姐姐的衣角,怎么也不肯松手。
她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又一次对我笑。
“小默,在家要听话,好好学习。”
我“哇”的一声就哭了。
“姐,你别走了,我把我的弹珠都给你。”
她把我搂进怀里,抱得很紧。
我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肥皂味,还有行李箱里樟脑丸的味道。
“傻小子,”她在我耳边说,声音很轻,“姐姐很快就回来看你。”
火车鸣笛的时候,她被人潮推着往前走。
她一次次回头看我们,挥着手,脸上还带着笑。
可我看见了,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火车开走了,带走了我的姐姐,也带走了那个夏天的蝉鸣。
之后的很多年,那张空白的信纸,成了我唯一的念想。
我把它夹在我最宝贝的那本《三国演义》里,时不时就拿出来看。
我把它对着光看,想看看有没有水印。
我把它放在鼻子下闻,想闻出点什么特殊的味道。
我甚至学着电影里的样子,用火柴微弱的火苗在纸下轻轻地烤。
结果差点把它点着,吓得我赶紧吹灭,心疼了好半天。
什么都没有。
它就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被烟熏黄了的白纸。
姐姐偶尔会来信。
信写在很粗糙的纸上,字迹也不如从前娟秀了,变得有些潦草和用力。
她说内蒙古的风很大,天很蓝,牛奶很好喝,她学会了骑马,还学会了给羊接生。
她每次都会在信的末尾问我:“学习怎么样了?有没有好好看书?”
从不提过去。
我给她的回信里,问过一次:“姐,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在我这儿?”
我满心期待她能给我一点提示。
她的回信隔了很久才到,信里说:“忘了就忘了吧,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我看着那行字,心里说不出的失落。
我觉得,她连同那些日记一起,也把一部分的自己,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烧着火的下午。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
我上了中学,个子蹿得比姐姐还高了。
胡同里的老槐树,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那张信纸被我摩挲得边角都起了毛,颜色也从浅黄变成了深黄。
它像一个沉默的谜语,陪着我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
1976年,那是一个多事之秋。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姐姐回来了。
不是荣归故里,是被人用担架抬回来的。
她在牧区为了抢救被暴风雪围困的羊群,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伤了腿,也伤了身子。
回来那天,她躺在床上,脸蜡黄蜡黄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曾经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也变得黯淡无神。
她不再笑了。
也很少说话。
大多数时候,她就那么躺着,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医生说,她的腿以后走路会有点跛,更严重的是,她的身体亏空得太厉害,以后恐怕很难再有孩子了。
妈妈听完,背过身去,肩膀一抽一抽的。
爸爸一夜之间,头发白了一半。
我们家那间小小的屋子里,从此被一种沉闷的、压抑的气氛笼罩着。
我把那张空白的信纸拿给她看。
我想,也许现在,她愿意告诉我秘密了。
她躺在床上,侧着头,看了那张纸很久。
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波澜,但很快就熄灭了。
“一张废纸罢了,”她淡淡地说,“扔了吧。”
我没扔。
我又不死心地把它收了起来。
我不相信。
如果真的是一张废纸,她不会是那种眼神。
姐姐的身体养了很久,总算能下地走路了。
一瘸一拐的,走不快。
她不再穿那些漂亮的布拉吉,终日都是一身灰扑扑的衣裤。
街道给她安排了一个在居委会看大门的工作,清闲,但是没什么前途。
很快,就有人上门来给她说媒。
对方是隔壁胡同的一个钳工,姓王,人很老实,就是有点木讷,年纪比姐姐大了快十岁,还带着一个五岁的儿子。
介绍人说:“陈曦这情况,能找到个正经人家就不错了,别挑了。”
我气得想跟她吵,被我妈一把拉住了。
我看见姐姐坐在床边,低着头,一言不发。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给她镶了一道金边,可她整个人,却像是活在影子里。
我冲进她房间,把门关上。
“姐,你不能嫁!他配不上你!”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空洞洞的。
“小默,你不懂。”
“我不懂什么?我不懂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喜欢看书,喜欢写诗,你还说以后要考大学,当作家!你看看你现在,你甘心吗?”
我把心里憋了很久的话,一股脑全吼了出来。
她被我吼得愣住了,然后,眼圈慢慢地红了。
那是我从她回来以后,第一次见她流泪。
不是嚎啕大哭,就是无声地掉眼泪,一滴,一滴,砸在手背上。
“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呢?”
她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小默,姐姐的梦,在十年前那个下午,就烧干净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把那张空白的信纸又拿了出来,就着昏暗的台灯,一遍一遍地看。
十年了。
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姐姐宁愿放弃自己的人生,也不愿意再提起?
我忽然想起一个细节。
姐姐的日记本,封面都是她自己用牛皮纸包的。
而那张空白的信纸,材质虽然普通,但摸上去,比一般的信纸要厚实、挺括一些。
我把它拿到鼻子下面,又仔细地闻了闻。
除了陈年的纸张味和淡淡的墨香(也许是我的错觉),还有一种极细微的、几乎闻不到的……酸味?
像柠檬?
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
我小时候在少年宫的兴趣小组里,老师教过我们一种“密写”的方法。
用柠檬汁或者米汤在纸上写字,干了以后什么都看不出来。
但是,只要用火稍微一烤,字迹就会显现出来。
是棕色的。
我的心,“怦怦”地狂跳起来。
我冲进厨房,看到桌上放着一个妈妈刚用过的柠檬,还剩下一小半。
我不敢用火,怕再把信纸烧了。
我想了想,跑回自己屋里,把台灯打开。
那时候的台灯,还是那种老式的,用的是白炽灯泡,开久了会非常烫。
我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灯罩上。
灯罩的热度,缓缓地传递到纸上。
一秒,两秒,十秒……
我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张纸。
纸张开始变得更黄,更脆。
然后,奇迹发生了。
在纸张的正中央,一些浅褐色的痕迹。
它们一开始很模糊,像水渍,但随着温度的升高,颜色越来越深,轮廓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行行熟悉的,娟秀的钢笔字。
是我姐姐的字。
不,比她后来写信的字,要美得多,也温柔得多。
我的手在抖。
我把信纸从灯罩上拿下来,捧在手心,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上面写着:
“博文:
见信如唔。
原谅我用这种方式与你道别。
近来风声鹤唳,院里的高音喇叭日夜不休,街上满是激昂的人群。我仿佛看到一团烈火,即将席卷所有。
我们昨日在景山公园的会面,许是最后一面了。
你说,待到春暖花开,要带我去武大看樱花。你说,你要考取人大新闻系,用笔记录这个时代。你说,我们有共同的梦想,要一起守护文学最后的尊严。
这些话,我都记在心里,像冬日里揣着的一块暖炭。
可是博文,我们太年轻,也太天真了。
时代洪流,非你我之力可以阻挡。
今日午后,我烧掉了所有的日记。
烧掉了我们一起抄的诗,一起读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一起批注的《静静的顿河》。
也烧掉了,我为你写的,每一句心事。
火光映红了我的脸,也灼痛了我的心。那一刻,我多想随那些灰烬一同散去。
但我不能。
我去意已决,将赴内蒙草原。
或许,只有在最广阔的天地间,才能为自己寻得一丝喘息之地。
你不必找我,更不必等我。
忘了我,也忘了我们曾有过的那个文学梦。
你要好好活下去,活到可以自由读书,自由写作的那一天。
你一定要,连同我的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把我们的梦,变成现实。
切记,切记。
此信阅后即焚,不必回复。
陈曦
一九六六年八月”
信不长。
字也不多。
我却看了很久很久。
每一个字,都像一颗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我的心上。
原来,那本日记里被压平的银杏叶,旁边写的“与君初见”,那个“君”,就是这个叫“博文”的人。
原来,姐姐不是没有梦想,只是她的梦想,连同那个叫林博文的青年一起,被她亲手埋葬在了十年前那个下午。
原来,她不是不甘心,而是她把所有的甘心,都变成了一句“你要好好活下去”。
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要去内蒙,为什么回来后判若两人,为什么甘愿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因为她心里,早就住不下别人了。
她的心,一半留在了北京的那个下午,一半,跟着这个叫博文的人,去了未来。
而她自己,只剩下一个躯壳,在现实里随波逐流。
我捏着那封信,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我为我姐姐感到心痛,为她被时代洪流裹挟,身不由己的命运感到悲哀。
也为我自己的无知和鲁莽感到羞愧。
我冲她吼,说她不甘心,我根本不知道,她背负着怎样沉重的过往。
我必须做点什么。
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姐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
我拿着信,冲进了她的房间。
她正坐在窗边发呆,看到我满脸泪痕地闯进来,愣住了。
“小默,你这是怎么了?”
我把那封已经显现出字迹的信,递到她面前。
“姐,我都看到了。”
她的目光落在信纸上,瞳孔猛地一缩。
她一把抢过那封信,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她的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良久,她抬起头,用一种近乎绝望的眼神看着我。
“你是怎么……怎么发现的?”
“你忘了,你教过我,用柠檬汁可以写密信。”
我撒了个谎。
我不想让她知道,我为了这个秘密,纠结了整整十年。
她怔怔地看着手里的信,眼泪,终于决堤。
她不再是无声地流泪,而是像个孩子一样,抱着那封信,放声大哭。
那哭声里,有压抑了十年的委屈,有错失爱人的痛苦,有梦想破碎的不甘,还有对命运无情的控诉。
我站在旁边,手足无措,只能任由她的哭声,将我彻底淹没。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姐姐如此失态。
她哭了好久,直到声音都沙哑了。
她擦干眼泪,把信纸小心翼翼地叠好,重新递给我。
“小默,这件事,就当从没发生过。信,你替我毁了它。”
“为什么?”我急了,“姐,这个叫林博文的人是谁?他在哪儿?我们去找他!你不能就这么嫁了!”
“找不到了。”她摇了摇头,脸上是一种死灰般的平静,“十年了,人海茫茫,我去哪里找?或许,他早就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生活。或许,他……早就已经不在了。”
那个年代,一个“或许”,背后可能就是生离死别。
“就算这样,你也不能放弃自己啊!”
“我没有放弃,”她看着我,眼神异常认真,“小默,我把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你要考大学,你要去读你想读的中文系,你要替我,替他,把那个梦做完。这就是我活下去的意义。”
我无言以对。
我看着她消瘦的脸庞,和那双因为常年劳作而变得粗糙的手,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我知道,我劝不动她了。
她的心,已经死了。
姐姐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王钳工。
出嫁那天,她没有穿婚纱,就穿了一身红色的新衣服。
她没有请很多客人,就两家人在一起,简单吃了一顿饭。
席间,她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给那个五岁的继子夹菜。
那个孩子怯生生地叫她“妈妈”,她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我看着那一幕,心里堵得发慌。
我觉得我姐,不像是在结婚,像是在参加一场告别仪式。
告别过去的自己。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
她成了一个合格的妻子,一个尽职的后妈。
她每天洗衣做饭,照顾丈夫和继子,把家里打理得井井不紊。
她再也没碰过书,也再没提过“文学”两个字。
她身上的那点“曦光”,好像彻底熄灭了,变成了一颗在生活里蒙尘的石头。
我考上了大学,如她所愿,读了中文系。
我去学校报到的那天,她一瘸一拐地送我到巷子口。
“小默,到了学校,好好读书。”
她一边说,一边给我整理衣领,就像很多年前,我送她去火车站时一样。
“别像我。”
她说完这三个字,就转过身,快步走开了。
我看着她有些蹒跚的背影,眼眶一热。
大学四年,我像疯了一样读书。
我读鲁迅,读巴金,读沈从文,也读那些被尘封了很久的外国名著。
我每次放假回家,都会给她带几本书。
她总是收下,然后放在柜子里,再也没动过。
那封密信,我没有毁掉。
我把它藏在一个更隐秘的地方。
我总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就这么结束。
我开始利用课余时间,打听一个叫“林博文”的人。
我去了很多图书馆,翻阅了六七十年代的报纸和期刊。
我去了很多人事档案处,想查找当年的毕业生名单。
如同大海捞针。
“博文”这个名字,说普通也普通,说不普通也特别。
我找到了好几个林博文,但都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有的年纪不对,有的专业不对,有的经历完全对不上。
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是不是姐姐说的是对的?
或许,他真的已经不在了。
大学毕业后,我成了一名记者。
这个职业,满足了我小时候的好奇心,也让我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人和事。
我依然没有放弃寻找。
它成了一个执念。
我总觉得,我欠姐姐一个交代。
我要让她知道,她当年守护的那个人,她为之付出一生的那个人,究竟去了哪里,过得怎么样。
时间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
世纪之交,北京的变化日新月异。
胡同被推倒,建起了高楼。
我们家也搬进了楼房。
姐姐的丈夫前几年因为生病去世了。
她的继子也已经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她成了一个清闲的、沉默的、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带带孙子,买买菜,在小区的花园里,和其他老太太一起晒太阳。
她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
那双曾经亮晶晶的眼睛,彻底被岁月磨平了。
有时候我去看她,她会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家常。
说今天的菜价,说孙子又不听话了,说隔壁的张大妈和儿媳妇吵架了。
绝口不提过去。
仿佛那个叫陈曦的十九岁少女,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以为,这个秘密,会永远地被埋葬下去。
直到2008年。
那一年,北京在办奥运。
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种亢奋和自豪的氛围里。
我当时在一家晚报当副主编,负责一个“京城记忆”的专栏,专门采访一些老北京,记录他们和这座城市的故事。
有一天,一个同事递给我一份采访线索。
“头儿,这有个挺有意思的老先生,叫林致远,以前是人大新闻系的教授,桃李满天下。他最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在国内定居。他年轻时候的故事挺传奇的,好像和当年的一个地下文学沙龙有关,您看有没有兴趣?”
“林致远?”
我念着这个名字,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但我对“地下文学沙龙”这几个字,很敏感。
我答应了下来。
采访约在后海的一家茶馆里。
林致远教授,看上去七十岁左右,但精神矍铄,腰板挺得笔直。
他穿着一件很得体的中式褂子,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有种儒雅的书卷气。
我们聊得很投机。
他从他在北京的童年聊起,聊到在人大求学的岁月,聊到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他们一群热爱文学的年轻人,如何偷偷地聚在一起,分享禁书,交流思想。
他说,那个沙龙,是他们那一代人,在精神荒漠里开辟出的一小块绿洲。
“可惜啊,”他叹了口气,眼神里流露出深深的怀念和伤感,“后来,那场风暴来了,我们那个小小的沙龙,也不得不解散。大家各奔东西,很多人,从此就断了联系,再也没有见过。”
我的心,忽然漏跳了一拍。
我试探着问:“教授,那时候,你们沙龙里的人,都用真名吗?”
他笑了笑,摇了摇头。
“怎么可能?那时候多危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号’,或者说笔名。比如我,我叫‘致远’,取自‘宁静致远’。还有一个朋友,喜欢普希金,就叫‘普客’。还有一个姑娘,特别喜欢《静静的顿河》,我们就叫她‘顿河姑娘’。”
“顿河姑娘?”
我感觉自己的血液,开始加速流动。
姐姐的信里,提到了《静静的顿河》。
“是啊,”林教授陷入了回忆,“一个很爱笑,眼睛特别亮的姑娘。她的真名叫什么,我现在都记不清了,好像姓陈……对,姓陈。”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
我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了那个我珍藏了四十多年的信封。
里面的信纸,已经脆得像秋天的落叶。
我把那封信,轻轻地推到林致远教授的面前。
“教授,您看看这个。”
他有些疑惑地拿起信纸。
当他的目光触及到那些已经变成深褐色的字迹时,他的手,猛地一僵。
他扶了扶眼镜,凑近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
茶馆里很安静,我能听到窗外的蝉鸣,和四十多年前那个夏天,一模一样。
我看到林教授的眼眶,慢慢地红了。
他的嘴唇翕动着,像是在默念着信里的内容。
读到最后,他抬起头,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
“这封信……这封信怎么会在你这里?”
他的声音,带着无法掩饰的颤抖。
“写信的人,是我的姐姐,陈曦。”
我一字一句地说。
“陈曦……陈曦……”他反复念着这个名字,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刻进骨子里,“对,是她,她叫陈曦。曦光的曦。”
他摘下眼镜,用手背抹了抹眼睛。
“我等了这封信,等了四十二年。”
他告诉我,他的本名,就叫林博文。
“博文”,是他父亲给他取的名字,希望他博学多闻。
而“致远”,是陈曦给他起的“号”。
她说:“博文,你的志向,在远方。”
当年,他们是沙龙里年纪最小的两个人,也是最志趣相投的。
他们一起读海明威,一起在故宫的角楼下,探讨《红楼梦》的结局。
他说,陈曦是他见过最有灵气的姑娘。
她的日记,写得像诗一样。
1966年夏天,风暴来临,他们都知道,分别就在眼前。
在景山公园的最后一次见面,他把自己家的地址,写在了一张纸条上,交给了陈曦。
他对她说:“如果有一天,你想我了,就给我写信。哪怕是一张白纸,我也会去找你。”
他以为,陈曦会懂他的意思。
“一张白纸”,是他们之间的暗号。
意思是:我安全,但无法言说。
可他等啊等,等了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
他没有等到任何信。
一张白纸都没有。
后来,他也被下放到了农场。
再后来,他考上了研究生,留校任教,成了著名的学者。
他去内蒙古找过她。
按照她当年留下的模糊地址,在一个叫“红旗牧场”的地方,打听一个叫“陈曦”的北京知青。
当地人告诉他,是有这么一个姑娘,但很多年前,就因为受伤,回北京了。
他回到北京,像没头的苍蝇一样,找了很久。
北京太大了。
一个叫陈曦的姑娘,就像一滴水,消失在了人海里。
再后来,他结了婚,对方是他的同事,一个温婉贤淑的女人。
再再后来,他作为访问学者,去了美国,一待就是十几年。
他的妻子,前几年在美国病逝了。
他处理完后事,觉得落叶总要归根,于是选择了回国。
“我一直以为,她当年把我的纸条弄丢了,或者,她早就忘了我。”
林博文教授的声音,充满了无尽的沧桑和遗憾。
“我怎么也没想到,她给我写了信,而且是这样一封信。”
他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恳切。
“她……她现在,还好吗?”
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该怎么告诉他?
告诉他,那个曾经眼睛亮晶晶,梦想着当一个作家的“顿河姑娘”,成了一个跛着脚,在生活里沉默隐忍的老太太?
告诉他,她为了守护那句“你要好好活下去”,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我沉默了很久。
“我姐……她结婚了,丈夫前几年走了。她现在……和继子一家住在一起,身体不太好。”
我选择了最委婉的说法。
林博文教授的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
他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是我害了她。”
“不,”我说,“是那个时代,害了你们。”
那天下午,我和林教授聊了很久。
他给我讲了很多很多,关于他和姐姐的往事。
那些我不知道的,被姐姐烧掉的,关于青春和梦想的细节。
我才知道,姐姐当年有多么才华横溢。
我才知道,他们当年的感情,有多么纯粹和深刻。
临走的时候,林教授对我说:“小默,谢谢你。谢谢你把这封信带给我。也替我,谢谢你姐姐。”
他把信还给了我。
“这封信,是你姐姐写给你,也是写给那个时代的。它应该由你来保管。”
他又说:“我能……去看看她吗?”
我犹豫了。
我不知道,让他们在四十二年后重逢,对姐姐来说,是慰藉,还是又一次残忍的揭疮疤。
“我不会打扰她的生活,”林教授看出了我的顾虑,轻声说,“我就在远处,看她一眼,就一眼。”
我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把他带到了姐姐住的那个小区。
正是傍晚时分,很多老人在花园里散步。
我一眼就看到了我姐。
她正推着一辆婴儿车,慢慢地走着,时不时地,会停下来,逗逗车里的小孙子。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满是皱纹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安详。
我和林教授,就站在远处的一棵大树下。
林教授就那么远远地看着她,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能感觉到,他整个身体都在微微地颤抖。
他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姐姐推着婴儿车,消失在单元楼的门口。
“走吧。”
他转过身,对我说。
他的眼眶是红的,但脸上,却带着一丝释然的微笑。
“这样,就很好。”他说。
从那以后,林博文教授再也没有提过要见我姐姐。
但他会经常约我出来喝茶。
他会和我聊文学,聊时事,聊我的工作。
更像一个忘年交,一个长辈。
他把一套他自己签名的著作送给我,扉页上写着:“赠陈默先生,感谢你,让我们在文字里重逢。”
他也给了我一套,让我转交给我姐姐。
我把书拿给姐姐的时候,她正在厨房里包饺子,手上沾满了面粉。
她看了看书的封面,又看了看扉页上那个龙飞凤舞的签名:林致远。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书接了过去,放在了客厅的柜子上。
和那些我送给她的书,放在了一起。
2009年的冬天,特别冷。
姐姐在那年冬天,因为突发性心梗,走了。
走得很突然。
那天早上,她还去菜市场买了菜,准备中午包饺子。
她是在厨房里倒下的,手里还攥着一把韭菜。
等我们发现,送到医院时,已经晚了。
在整理她遗物的时候,我打开了那个她从来不让我们碰的,上了锁的木箱子。
里面是她的一些旧衣服,还有我们小时候的照片。
在箱子的最底层,我看到了我送给她的那些书。
鲁迅,巴金,沈从文……
还有林博文教授送给她的那一套。
每一本,都用塑料书皮,包得整整齐齐。
书页没有一丝卷曲,看得出来,主人非常爱惜。
但是,又不像经常翻阅的样子。
我随手拿起一本林教授的文集,翻开。
书里夹着一张书签。
是一片被压得极平,极干的,银杏叶。
叶子的脉络清晰可见,像一张密密麻麻的网。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原来,她不是没有看。
她只是把所有的思念,都藏在了这片无言的银杏叶里。
她烧掉了所有的日记,却烧不掉心里那个“满地金黄”的秋天。
林博文教授来参加了姐姐的追悼会。
他没有以朋友的身份,就混在我的同事和朋友中间,默默地站在最后一排。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胸前戴着一朵白花,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
他看上去,比上次见面时,苍老了许多。
追悼会结束,他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默,节哀。”
我们相顾无言。
良久,他说:“她这一生,太苦了。”
我说:“她守住了她的承诺。”
他点了点头,眼圈又红了。
“我知道。”
那天,送走所有的宾客后,我在姐姐的灵堂前,坐了很久。
我把那封我珍藏了一辈子的密信,连同那片银杏叶,一起放进了一个铁盒里。
我想,等我将来老去,我会把这个盒子,带到姐姐的墓前。
我会告诉她,那个叫林博文的青年,遵守了诺言。
他好好地活了下来,连同她的那一份,一起,把那个文学梦,变成了现实。
后来,我把姐姐的故事,写成了一篇很长很长的报道,发表在了我所在的晚报上。
我隐去了所有的真实姓名。
我把姐姐化名为“曦”,把林教授化名为“远”。
文章的标题,叫《白纸上的爱情》。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很多人打电话到报社,询问故事的真伪,想要知道主人公的结局。
我都没有回答。
因为我知道,这个故事,没有结局。
它只是那个大时代里,无数被雨打风吹去的爱情和梦想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再后来,林博文教授,把他名下所有的财产,都捐赠了出来。
他在北京大学设立了一个“曦远文学基金”,专门用来奖励和资助那些热爱文学,却家境贫寒的年轻人。
在基金会的成立仪式上,他作为创始人,发表了演讲。
他说: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我见过最热爱文学,也最有才华的姑娘。在最黑暗的岁月里,是文学,给了我们彼此慰藉和希望。”
“后来,我们分开了。她对我说,要好好活下去,把我们的梦,变成现实。”
“今天,我设立这个基金会,就是想替她,完成这个未了的心愿。”
“我希望,每一个热爱文学的年轻人,都不要因为现实的困窘,而放弃心中的那束光。”
“因为那束光,不仅仅属于你们自己,也承载着我们这一代人,被埋葬的青春和梦想。”
“我那个朋友的名字里,有一个‘曦’字,是晨曦的曦。”
“我希望,这个基金会,能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一样,照亮更多年轻人的文学之路。”
那天,他讲了很多。
台下,坐着很多年轻的,充满朝气的脸庞。
我坐在第一排,看着台上的他,白发苍苍,却目光如炬。
我仿佛又看到了,六十六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
也仿佛看到了,我那十九岁的姐姐,站在景山之巅,眼睛亮晶晶地,对他说:
“博文,你的志向,在远方。”
是的,在远方。
一个春暖花开,可以自由读书,自由写作的远方。
一个樱花烂漫,梦想可以照进现实的远方。
姐姐,你看到了吗?
你们的梦,没有被烧掉。
它变成了满天繁星,照亮了后来者的路。
来源:小七闲谈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