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杨坤在长文中那股把手机砸在桌子上的劲头,简直像是要从屏幕里跳出来一样!那张图是四川芬达直播间的一个截图,评论区还飘着一条调侃的弹幕,说杨老师别急,他们会盯着对方赔钱的。
现在随便刷几个视频,至少八成都是在变着法儿地从我兜里掏钱!
杨坤在长文中那股把手机砸在桌子上的劲头,简直像是要从屏幕里跳出来一样!那张图是四川芬达直播间的一个截图,评论区还飘着一条调侃的弹幕,说杨老师别急,他们会盯着对方赔钱的。
提到这位网红,真是不得了!从去年模仿杨坤的32场演唱会走红,到把《无所谓》改成《拉布拉坤》进行讽刺,现在甚至把法院传票的内容都用在了《泥巴》的MV里,就像是在法律边缘搞流量特技!
这事得回溯到几个月前,那时短视频平台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名叫四川芬达的网红,他专门模仿杨坤的标志性姿势和唱腔,让人看了直想笑。
这位网红的发型和杨坤很像,穿的衣服也是刻意模仿的。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唱歌时那一套优雅的“踩烟头”动作,还有那沙哑的嗓子,简直一模一样。
刚开始的时候,他模仿杨坤主要是为了搞笑,评论区里全是大家的调侃和笑声,比如“哈哈哈好像”、“坤哥分坤”之类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直播中开始故意丑化杨坤,通过夸张的表情和动作来演绎他的歌曲,甚至编造了一些低俗的“杨坤段子”来吸引观众注意。
真让人觉得荒谬,他居然还接了一些低级的商演,以小杨坤的名义去赚钱,真是一点底线都没有。这时候,杨坤的团队终于站出来,发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没想到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四川芬达”竟然在直播中还一副得意的样子,回应道:“我就喜欢杨坤老师,模仿对他来说就是最高的敬意,杨坤老师应该不会这么较真吧?”
这种“绿茶式”的回应让不少杨坤的粉丝很生气,但同时也让“四川芬达”获得了更多的关注。直到上周,杨坤在微博上发了一篇长文,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正式起诉“四川芬达”,并且表示“绝对不会撤诉”。
他强调,“模仿和搞笑不一样,商业侵权和粉丝互动也是两码事。”
“如果你的行为损害了我的名声和商业利益,一句‘致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件事再次引发了关于公众人物形象权如何界定的热议,但至今仍没有明确的答案。
一般来说,单纯模仿别人的表演并不算违法。但是,如果有人通过模仿来赚钱,比如在商业演出或广告里使用,或者是模仿的内容有明显的侮辱或贬低意味,那就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了。
其实,最难的就是把握这个“分寸”。比如以前的“山寨明星”现象,一些外表和明星极其相似的普通人靠参加商业演出赚钱,这在法律上就变得不太明确。
更麻烦的是,现在短视频平台上“模仿”的风气很流行,许多网红通过模仿明星而走红,平台的推荐算法也很偏爱这类内容,因为它能增加用户的粘性和互动。
四川芬达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它一直在灰色地带活动。最初模仿可能还情有可原,但后来的商业化操作和刻意丑化,确实让人怀疑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杨坤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细节,他说当他发现有人用他的形象来宣传他从未代言过的产品时,就知道事情出了问题。
四川芬达在接到律师函后,反应很典型——他们没有诚心道歉或停止不当行为,反而继续挑衅,让事情变得更加引人注目。
这种做法在网红圈被称为碰瓷营销,就是故意制造与名人的矛盾,以此来增加自己的关注度。
这实际上反映了娱乐圈的一个重大变化,过去很多明星对于模仿和恶搞都比较宽容,甚至会主动参与自嘲和调侃,因为这些行为能让他们更贴近粉丝。
如今,网红经济彻底改变了游戏的玩法。以前,模仿者们只是简单的“粉丝”,但现在他们开始兴奋地通过模仿直接赚钱。甚至有时候,他们的行为会对原版的市场价值产生反向影响。
杨坤在文章里说了一件很深刻的道理,他说:“如果观众只记得那些故意丑化的模仿版本,那我辛辛苦苦创造的艺术形象就变成了廉价的商品。”
在行业里,这种现象被称为“形象稀释”。当假货泛滥成灾时,正版产品的市场价值确实会受到不小的冲击。
现在,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越来越重视明星的“纯净形象”和“独特性”。
如果一个明星的风格被很多人模仿,他的商业价值肯定会减少很多。
有经纪人说,一些明星特别在意被模仿,是因为他们的合同里通常有“形象维护”的条款。如果别人未经允许就模仿他们,可能会引发违约的问题。
在杨坤的微博评论区,点赞量高的留言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支持保护权益!模仿也要有分寸,靠贬低别人赚钱太不高明了!”“明星真是爱装腔作势,以前被模仿还能笑笑,现在一有点事就发律师函,这也太娇气了吧?”
这种分化实际上反映了不同年龄层的网友对“娱乐界限”的看法不同。年纪较大的网友更倾向于保护原创作品,他们认为商业模仿应该获得授权。相比之下,年轻一代则习惯了网络上的“玩梗文化”,认为明星们应该更加幽默风趣。
别忘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点。杨坤这次维权的对象不是普通的开玩笑的网友,而是那些通过模仿赚钱的商业账号。
这两者差别可大了,就像你在唱歌房里唱流行歌曲没人会说什么,但如果你冒充明星去参加活动赚钱,那就可能会惹上麻烦了。
不管最终结果怎样,杨坤状告四川芬达的事件,很可能变成网红模仿侵权的一个标志性案例。
这件事不只是为了保障个人权益,还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它能明确界定模仿行为的法律界限。
近来,这种争论变得越来越普遍,从前有“山寨汪峰”,后又有“模仿谢娜”,明星与模仿者之间的摩擦时有发生,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私下解决了。像杨坤这样公开表明“不会撤诉”的态度,确实少见。
这种坚决的做法可能会鼓励更多明星勇敢维权,从而促使网红圈慢慢减少这种侵权模仿的行为。
撇开法律上的争论,这个问题其实触及了一个更广泛的话题。在如今这个以娱乐为主导的时代,我们该如何找到娱乐和尊重之间的平衡呢?
网络文化确实激发了重组、模仿和再创作的潮流,这正是网上活跃气氛的重要来源。但当这些创作开始忽略了对他人的尊重,甚至仅仅是为了赚钱,是否需要一些约束呢?
现在的明星也要学会应对网络上的新潮流,完全避免被模仿和再创作很难,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好的互动方式。
有些明星特别会处理这类事情,就像一些歌手,他们不仅不排斥优秀的模仿者,还主动和他们互动,甚至邀请他们参加自己的演唱会。这样既能激发粉丝们的创作热情,还能让自己的影响力一直保持在主导地位。
杨坤和四川芬达之间的官司还在进行中。无论最终结果怎样,这件事已经在行业内掀起了一场关于模仿侵权问题的热议。
来源:昝昝娱乐星传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