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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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各投产环保运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公司控股的各垃圾处理项目前三季度合计完成垃圾入库量1,055.26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006.14万吨),同比增长7.50%,完成上网电量28.16亿度,同比增长5.11%。报告期内,昆山再生资源项目一炉一机投入试运行,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投运项目56个,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投运项目20个。前三季度各垃圾焚烧项目累计收到国补电费资金1.68亿元,累计销售绿证34.25万张。

(二)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新增设备订单总额约人民币44.70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新增主要设备订单总额约人民币26.88亿元)。装备集团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创新,顺利完成破拱卸灰阀、叠螺机、小苏打研磨机等新装备的研发试制与性能验证;同时智能产品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成功实现吊车机器人自动抓料、投料和智能翻料功能的调试。

(三)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下属嘉曼公司于7月取得经营销售商业许可,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6亿元,伟明盛青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5亿元(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不包含在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中),嘉曼公司和伟明盛青公司三季度均实现盈利。报告期后,伟明盛青公司与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定向销售指定型号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镍钴锰氢氧化物),合作产量为每年2.4万吨至4.8万吨,合作期限三年。

(四)其他方面,公司凭借在新能源、创新研发及可持续治理领域的突出表现,荣登“2025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和“2025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双榜单;并荣获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第二十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一一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Wind ESG评级提升至“AA”级。

2025年8月,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伟明鸿厦钢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伟明装备集团持股7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章剑生先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7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额保字20250909第001号),为伟明装备集团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综字20250909第001号)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3亿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伟明装备集团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灵活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平安银行与伟明装备集团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平安银行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公司愿作为保证人向平安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3亿元整。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申请银行借款,并由公司对其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伟明装备集团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上述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152,607.9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76.7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59,430.07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30.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2,607.9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63.4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52,392.2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23.46%;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13.3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07,037.8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7.1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由人民币1,704,644,618元减少至人民币1,704,558,119元。基于以上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其中增设1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余明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余明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沱牌曲酒总裁(2000-2002)、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委员、安泰经管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担任中国公关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行为科学学会会长等职,曾获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特别公共关系金奖”(加拿大多伦多),并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60多部,2010年获国际信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莫斯科),2022年位列首届“胡润百学·中国商学院教授学术活跃度榜”全国第二。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席位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非独立董事由6名增加至7名。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议案之日止。

三、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共有人民币142,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共有人民币258,000元伟24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8,786股,其中新增股份数量累计3,50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501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上述股票已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90,000股。

综上所述,按当前股本计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4,644,618元减少至人民币1,704,558,119元,总股本由1,704,644,618股变更为1,704,558,119股。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转股期内,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准。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定、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项目运营并发电业务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据公司初步统计,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117,486.84万度,上网电量95,355.7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66元/度,垃圾入库量365.94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350.46万吨)。2025年1-9月,公司及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343,649.14万度,同比增长5.26%,累计上网电量281,646.43万度,同比增长5.11%,平均上网电价0.568元/度,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46,818.80万度,累计垃圾入库量1,055.26万吨(含生活、餐厨、污泥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006.14万吨),同比增长7.50%。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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