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遭劫杀案宣判,主犯余金生一审被判死刑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24 14:12 2

摘要:2025年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25年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同时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他们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01 案件回顾:网红与劫难

这起震惊社会的案件,源于一场精心策划的谋财害命。

被告人余金生、杨恒与被害人尚某锋(网名“罗大美”)原本时有交集,彼此相识。

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系“网红”且经济状况良好,而自己却因长期赌博急需资金。

于是,余金生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尚某锋的钱财。

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尝试约见尚某锋均未成功。

直到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后便离开现场。

02 罪恶历程:从抢劫到谋杀

余金生在使用手段控制住尚某锋后,将其手脚捆绑,然后伙同沙玉姣一起驾驶车辆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亲戚闲置的平房内。

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转账共计二百余万元。

得手后,余金生并未就此罢休。

2023年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极端暴力手段将尚某锋杀害,随后把尸体掩埋于红薯窖内。

作案后,余金生和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尚某锋所穿衣物全部抛弃。

同一天下午,余金生又返回掩埋尸体的现场,对掩埋尚某锋尸体的红薯窖进行了再次填埋。

03 法院判决:罪与罚的裁定

南阳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

余金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杀人灭口,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余金生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沙玉姣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同样被认定为主犯。

杨恒虽事前参与预谋抢劫,并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被认定为从犯。

04 正义回响:法治的昭示

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除了主刑判决,法院还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全面惩处。

这起案件也因为被害人“罗大美”的网红身份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是河南许昌人,从2018年开始“反串”直播表演,后取名“罗大美”,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知名度。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三个罪犯的惩罚,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决维护。

从无期徒刑到十三年有期徒刑,不同的刑期折射出每个人在这场罪恶中参与程度的不同,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案件最终以正义的判决画上句点。

来源:秦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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