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遏制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增强全民拒赌防赌意识,以司法力量打击赌博犯罪,净化社会风气,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一案。
为切实遏制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增强全民拒赌防赌意识,以司法力量打击赌博犯罪,净化社会风气,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一案。
被告人李某于2024年4月组织三人以上在达拉特旗风水梁镇一处民房内,通过麻将“推对子”方式进行赌博,现场缴获赌资人民币130700元。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数额1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赌博是社会毒瘤,不仅腐蚀个人心智、摧毁家庭幸福,更会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害人害己。不少人对赌博的法律界定存在模糊认知,单纯的个人赌博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但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若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构成赌博罪。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认清“十赌九骗,十赌九输”的本质,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切莫为人生添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