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来,佛塔的身影就像剪影一样,沉默地立在灰蓝色的天幕下。
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源,已赘述文章结尾
蒲甘平原的早晨雾气重。
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来,佛塔的身影就像剪影一样,沉默地立在灰蓝色的天幕下。
那是个安静的地方,土地肥沃,河水宽阔,往南往北都能走。
可谁知道,就在这片看起来没什么争夺价值的地方,曾经埋着一个民族千年的野心。
这事儿说起来还真有点反常识。
今天缅甸的主体民族是缅族,强势、统一、自信,甚至有点排外。
可要是往回翻历史,得翻到公元10世纪,才勉强能找到缅人真正进入缅甸中部的痕迹。
更早的地盘,早就被骠人、孟人、若开人这些老牌势力占了。
缅人算是后来者,甚至可以说,是“捡漏”的。
这不是贬低。
是当年局势真的乱。
事情的转折点,在832年。
那年南诏军队南下,打了骠人一记闷棍。
骠人的室利差呾罗国本来还算稳,基础扎实,文化也不差。
可架不住南诏打得狠,人口被迁,城镇被毁,王国一夜之间元气大伤。
再往后几年,地盘就像漏水的坛子,越来越小。
骠人开始撤,孟人也自顾不暇。
缅人就是在这个空档里慢慢往进挪的。
他们没打仗,也没搞联盟。
就像有人搬进了刚塌了一半的老宅子,先住住看,再慢慢翻修。
那会儿还没有“缅族”这个说法,只有缅人,零零散散地靠近蒲甘、棲地区。
没人在意他们,大家都在自顾不暇。
但他们等得起。
蒲甘王朝的开端,大概就是这样来的。
没有惊天动地的战争,没有英雄式的开国皇帝。
只是一次地缘空缺下的稳步推进,和一群知道怎么等、也肯花时间的人。
不过光有地盘还不够,想从“小族群”变成“主体民族”,还得有点文化根基。
缅人选了佛教。
更准确地说,是上座部佛教。
这个宗教早在公元前3世纪就从印度传过来了。
当时阿育王派人来传教,说得上是最早的“出海布道团”之一。
缅人后来信了这个教,一直没改。
大乘佛教、禅宗、密宗,别的族群怎么变,他们这边就是原教旨主义到底。
这个事儿看起来像“保守”,但很快就变成了一种“正统性”的来源。
他们说,我们信的,是最早的佛法。
是原味儿。
比你们那些改来改去的,更接近释迦牟尼本人的教导。
这就有了文化上的优越感。
再加上蒲甘王朝统一了中部,把佛教建制搞得很完整,佛塔修得密不透风,一座连着一座。
缅人就顺势把“我们是佛教正统”这事儿当成了族群认同的一部分。
慢慢地,佛教不只是宗教,而是缅族身份的外壳。
不过,真正让这个外壳变成“盔甲”的,是殖民时代。
英国人来了之后,搞了个“分而治之”的套路。
他们相信少数民族比主体民族更容易控制,于是孟人、克钦人、掸人这些,反而成了殖民军政体系的骨干。
缅人被边缘化了。
这事儿在吴努那代人的记忆里,是一根刺。
到了1948年独立,缅族人终于翻了身。
可翻得有点狠。
当年签《彬龙协定》的时候,大家坐下来谈,原本想的是“联邦制”,各民族平等。
可宪法一出台,掸邦和克耶邦有退出联邦的权利,其他民族就没有。
若开人、孟人连自治地位都没捞到。
这事儿在档案里是写得很清楚的,当时有代表提出异议,但没被采纳。
那会儿的政府是缅族人主导的。
他们说,国家刚独立,需要稳定。
可稳定的代价,是少数民族的声音被压下去了。
奈温上台以后,情况更紧。
民族政策基本上是“统一优先”,武装冲突也就跟着来了。
档案里记录,到了80年代,全国已经有至少29支地方民族武装。
克伦、掸、克钦、若开,几乎都站了起来。
有一份1987年的情报资料,说克钦独立军那年冬天在密支那外组织了一次大规模会谈,准备联合行动。
那年也是缅甸国内通货膨胀最严重的一年,民众生活几乎崩溃,政府却还在强调“民族团结”。
这不是偶然的。
缅族人从边缘起步,一路靠着地缘机会、佛教文化和殖民反弹走到中心位置。
可当他们成为主导力量时,反而没能处理好与其他族群的关系。
文化优越感变成了文化排他,族群自信变成了政治压制。
而最让人唏嘘的,是这些问题其实在建国初期就埋下了。
到现在,缅甸还在这种结构性的问题里循环。
族群自治谈不拢,经济发展跟不上,政治制度也始终动荡不安。
一位克伦老人在2003年接受口述采访时说过一句话:“我们当年签的协定,现在还在抽屉里躺着。”
参考资料:
唐德鑫,《缅甸观察:她的过去与现在的十字路口》,爱思想,2016年10月24日
钟贵峰,《论缅甸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Michael Aung-Thwin & Maitrii Aung-Thwin, A History of Myanmar since Ancient Times, Reaktion Books, 2013
Donald M. Seekins,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ma (Myanmar), Scarecrow Press, 2006
Thant Myint-U, The River of Lost Footsteps: Histories of Burma,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06
来源:时光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