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成年孩子偷偷拿父母的钱给主播打赏,这笔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山东法院审理的刘某诉某科技公司案,给出了明确答案——只要没经过监护人追认,未成年人大额打赏的钱,平台得还。
未成年孩子偷偷拿父母的钱给主播打赏,这笔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山东法院审理的刘某诉某科技公司案,给出了明确答案——只要没经过监护人追认,未成年人大额打赏的钱,平台得还。
2002年出生的刘某初中辍学后,在2018年10月到2019年1月间,偷偷用父母生意周转的银行卡,给某科技公司旗下直播平台的主播打赏,短短两个多月就花了近160万元。父母发现时,银行卡里的周转资金已所剩无几,他们找到平台要求退款,却被拒绝,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平台辩称刘某打赏是自愿消费,且无法确定操作人就是刘某本人,不应返还钱款。但法院认为,刘某打赏时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近160万元的打赏金额远超其年龄、智力能理解和承担的范围,也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消费的合理范畴。更关键的是,这笔打赏从未经过父母的追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民事行为要件。
最终,法院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平台意识到自身未严格核实用户年龄、未对大额充值进行风险提醒的问题,自愿返还了全部近160万元打赏款,刘某父母也撤回了起诉。
这个案例给所有家长和平台都提了醒:家长要看好孩子的支付权限和银行卡信息,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平台更要履行审核义务,对未成年人注册、大额充值等行为加强管控。毕竟,未成年人对金钱的认知还不成熟,法律不会让这种超出能力范围的“冲动消费”白白打水漂。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日期:2022-03-02)
裁判主旨: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后未经其监护人追认,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半亩花田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