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展现伊春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底蕴,扩大“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影响力,伊春市委宣传部、伊春市委网信办联合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黑龙江中心共同举办“我眼中的林都伊春”影像展和“我眼中的林都伊春
关于开展“我眼中的林都伊春”影像展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展现伊春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底蕴,扩大“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影响力,伊春市委宣传部、伊春市委网信办联合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黑龙江中心共同举办“我眼中的林都伊春”影像展和“我眼中的林都伊春”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和短视频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通过“我眼中的林都伊春”影像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让摄影爱好者在拍摄伊春的过程中,感受来自伊春的影像魅力,以“影像叙事”传递伊春独特的生态文化与自然美学,全面展示伊春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康养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一、征集主题
我眼中的林都伊春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伊春市委宣传部
伊春市委网信办
协办单位: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伊春市融媒体中心
伊春市文联
媒体支持: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黑龙江中心
四、作品内容
1.伊春“最美五花山”风景。聚焦伊春秋季旅游产品核心IP“最美五花山”,突出“层林尽染、色彩斑斓”的视觉特色,传递秋季伊春的壮阔与灵动。
2.伊春市四季旅游风光。以“四季皆景、四季可游”为核心,全面呈现伊春不同季节的特色亮点。围绕“春赏杜鹃、夏享清凉、秋观五花、冬戏冰雪”的四季旅游格局,展现伊春全年无淡季的旅游优势。
3.伊春市城市风貌。围绕“森林中的城市”定位,展现伊春市的城市建设与生态融合之美,展现城市的烟火气与宜居氛围。
4.伊春市人文历史。挖掘伊春的历史底蕴与人文特色,展现伊春市发展历史、民族文化、生态文化、节庆活动等城市文化根脉,作品需注重故事性,体现伊春厚重的人文积淀。
5.伊春市生态保护。突出伊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通过伊春境内的珍稀动植物、湿地、河流等生态风貌,展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传递伊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6.伊春市产业发展。聚焦伊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路径,展现森林食品、木业加工、绿色矿业、桦树汁标准化等特色产业。
五、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紧扣主题。一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讴歌林都伊春;二是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多样化,构思巧妙,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三要注重观赏性:多方位、多角度展示美的魅力,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
2.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
3.拍摄器材单反相机、数码摄像机、卡片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均可。
4.投稿作品须为数码文件(图片为JPEG格式、视频为MPEG或MP4格式),作品数量不限,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期作品)。
5.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说明(100字以内)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6.投稿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视频作品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背景噪音,声音与画面要同步,画面中不得含有LOGO,时长控制在30秒至3分钟。
7.投稿作品需保留EXIF信息,可以适当后期处理,但必须保持摄影作品的基本性质和真实性。(可使用第三方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剪裁、滤镜等修饰,但不可对照片上的元素进行删除、合成,不得添加边框、水印及任何修饰。)
8.投稿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版权纠纷,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如涉及侵权纠纷,产生一切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
9.征集组织机构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对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报纸刊载、新媒体传播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作者享有署名权。
10.最终解释权属于征集组织机构。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yichun2026@163.com。投稿作者须填写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说明)、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在该展览的官方新媒体专题中进行展示。
七、作品评审
(一)作品评选标准
1.主题内涵:作品必须符合“我眼中的林都伊春”主题。
2.创意构图:构图和谐,轮廓清晰,主体突出,在人物造型上具有一定的创意。
3.视觉效果:色彩鲜艳、饱和、丰满,层次分明,有较强的感染力,能明确表达作者的创作意图。
(二)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每名获奖作者奖励2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获奖作者奖励1000元及获奖证书。
2.优秀奖(若干名)
根据参赛人数确定优秀奖人数,暂不设限。对评选出的优秀奖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八、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同时将通过“新华社客户端”“伊春发布”“网信伊春”“伊春融媒”新媒体账号进行展示,并在全市新媒体传播矩阵联动展示。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