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情发生在广西横州的一所学校。2023 年 10 月的一个下午,科任老师请假,自习课上有学生提议看电影。班主任问了全班意见,见没人反对,就同意播放了一部恐怖片。谁也没料到,这场集体放松成了学生子涵(化名)的噩梦。
一节自习课,一部恐怖片,竟把 14 岁学生吓出精神病,家属索赔 3 万却只拿到 9 千,这事藏着的门道值得所有人听听。
事情发生在广西横州的一所学校。2023 年 10 月的一个下午,科任老师请假,自习课上有学生提议看电影。班主任问了全班意见,见没人反对,就同意播放了一部恐怖片。谁也没料到,这场集体放松成了学生子涵(化名)的噩梦。
当晚子涵跟妈妈微信聊天时就胡言乱语,说总看到奇怪的影子。几天后父母带她就医,确诊为 “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医生查遍病历,没发现子涵有既往病史或家族遗传史,明确症状从观影后持续发作。心疼又气愤的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 3 万余元。
法庭上三方吵成一团。学校辩称是孩子体质特殊,自己早有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最多担 10% 责任;追加的保险公司更直接,说几十人看片就一人出事,显然是个人原因,学校没法盯着每个学生的情绪。
但法院的判决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首先,医院记录清晰证明,观影与发病有直接因果关系,这是绕不开的事实。其次,放电影经学校同意,班主任没提前审查内容,明显没尽到管理职责。不过子涵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恐怖片的风险该有基本认知,而且是自愿观看,自身要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学校承担 30% 责任,由保险公司赔付 9182 元,判决已生效。
涛哥觉得这事绝不是个例。《民法典》1200 条早有规定,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义务,不能拿 “没法全照顾到” 当借口。青少年神经还没发育成熟,突然的惊吓可能让肾上腺素飙到平时的 3-5 倍,心理防线远比我们想的脆弱。
更该警惕的是集体环境里的 “多数绑架”—— 就算全班同意,也得给不愿看的学生说 “不” 的权利。这次是恐怖片,下次可能是刺激游戏,学校的管理不能缺位,家长也要早给孩子打预防针。
索赔 3 万到实得 9 千,差额里藏着的是 “过错与责任匹配” 的法理。但比钱更重要的是,别让本应安全的校园,变成意外风险的温床。
来源:名侦探柯西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