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宣传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14 18:05 1

摘要: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倡议书

锡市法院

广大干部群众、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全体干警: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监督,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自觉践行。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三个规定”落实到位,现向各级领导、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全院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向各级领导发出倡议:

1.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2.不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不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4.不超越职权听取汇报、开协调会督办、发文,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

5.不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

二、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发出倡议:

1.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2.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3.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4.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5.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6.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7.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

8.坚决做到不在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9.严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10.严禁出现其他违法干预司法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向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其他司法活动相关的中介组织)发出倡议:

1.要依法依规执业,严格遵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制度规范,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打探案情、影响案件办理,不诱导、怂恿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输送利益。

2.要坚守行业底线,律师应专注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会计师、评估师应确保鉴定、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共同抵制“围猎”司法人员的行为,维护行业公信力。

3.发挥监督作用,发现司法人员违规接触交往或违反“三个规定”情形时,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共同营造健康的司法互动关系。

四、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1.请不要向法院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

2.请不要与法院内部人员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

3.不要传播、扩散、编造或煽动他人编造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司法的不当言论。

4.如需了解相关案情信息或法律咨询请拨打诉服中心联系电话:0479-8210338。同时,欢迎您监督举报违反“三个规定”违纪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让我们共同努力,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胸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举报电话:0479-8225642

举报邮箱:zhengzhichu5642@163.com

举报网站: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

责任编辑:侯玉丽

一审:金蓓蓓

二审:牛蓓

三审:孟军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