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小心陷入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困境中。一旦面临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想知道如何才能争取缓刑,重新回归正常生活。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刑辩实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构成要件及如何争取缓刑
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不小心陷入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困境中。一旦面临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想知道如何才能争取缓刑,重新回归正常生活。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概念及构成要件
掩隐罪规定在《刑法》第312条,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
构成条件:
主观明知:知道或应当知道财物是犯罪所得。
客观行为:实际参与了隐藏、转移、收购、变卖等。
犯罪来源:财物来自他人的犯罪所得。
非共犯关系:本人非原始犯罪共犯,只是事后参与处理。
立案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一般情节
立案标准 量刑(一)一年内曾因掩隐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隐行为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三)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四)实施其他掩隐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五)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六)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第二档:情节严重
立案标准 量刑(一)掩隐所得及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
(二)掩隐所得及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隐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三、免刑适用的情形
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可以撤案、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如果涉案金额不高没有加重情节,还有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一般可作不起诉处理,即使涉案金额较高,大概率也能争取到缓刑。
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区别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明知、犯罪状态、证明标准三个方面。
1. 主观明知的程度和要求不同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主观上非常清楚的知道上游属于犯罪行为,或者概括地认识到上游行为属于犯罪或者违法行为。(注意!在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中,行为人“应当”对上游的犯罪行为“明确知道”。)
(2)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只需要行为人知道上游行为极有可能是犯罪行为,或有罪特征的违法行为,并不要求行为人对上游犯罪具体犯罪行为明知。
2. 两罪的犯罪状态不同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发生于上游犯罪既遂之后,即相应犯罪所得已经被上游犯罪分子控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上游犯罪所必须,即脱离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不影响上游犯罪的既遂。行为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在上游犯罪之后,属于事后的帮助行为,应定为掩饰、隐瞒罪。
(2)帮信罪属于上游犯罪的必要帮助犯,没有帮信罪行为人的帮助,上游犯罪无法既遂。帮信罪行为发生于上游犯罪着手之后到行为实施完毕之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例,帮信行为发生于上游犯罪分子尚未获取赃款赃物之前。
3. 两罪的证明标准不同。掩饰、隐瞒罪中对于行为人的涉案金额认定,需要以其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为前提,只需证明掩饰、隐瞒罪成立。而在帮信罪中,如果没有帮信的行为,那么上游犯罪无法成立,因此必须证明二者构成共同犯罪。
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比如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价值较小,像涉案金额只是几千元,相较于动辄数十万的案件,情节自然较轻;或者参与掩饰、隐瞒行为的次数较少,不是长期、多次地从事该违法活动 。
2.有悔罪表现: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行动上积极改正。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表达自己对犯罪行为的懊悔,在接受调查时态度诚恳,不逃避、不抗拒。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需要综合个人的一贯表现、生活环境、职业状况等来判断。如果一个人一直以来遵纪守法,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只是偶尔失足,那么再犯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会给居住社区的治安、居民生活等带来负面影响,比如不会引起社区居民的恐慌、担忧等。
5.但需要注意的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较高,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争取缓刑的具体策略
1.如实供述罪行
在被调查阶段,一定要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全面地交代自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具体行为、情节及所知的上游犯罪相关情况。比如,详细说明是在什么时间、地点,通过何种方式(是窝藏、转移,还是收购、代为销售等)帮助掩饰了哪些犯罪所得,涉及的金额、物品具体有哪些。这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体现认罪态度的关键,是争取缓刑的基础。如实供述可以让司法机关快速、准确地了解案件全貌,也为从轻处罚创造条件。
2.积极退赃退赔
将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获得的财物及收益全部退还,这是争取缓刑极为重要的一点。比如,及时联系上游犯罪人或配合警方返还涉案财物;如果财物已经变卖,就退还相应的款项。退赃退赔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还能体现自己的悔罪态度,表明愿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法院在量刑时,会重点考虑退赃退赔的情况。
3.争取从轻情节
(1) 自首立功:如果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在司法机关还未掌握自己的犯罪行为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交代情况。立功则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同样可以增加缓刑的可能性。比如,协助警方抓捕其他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2) 初犯偶犯:如果是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其犯罪的特殊性,酌情从轻处罚。比如,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只是因为一时糊涂,偶尔一次参与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并且情节不严重,那么法院有可能从轻判处,为争取缓刑提供机会。
4.证明悔罪表现
除了积极退赃退赔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悔罪表现。例如,向法庭提交悔过书,在悔过书中真诚地表达自己对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懊悔之情,以及对未来的规划,表明自己不会再犯;在日常生活中,积极改正,展现出真诚悔悟的态度,让法官相信自己已认识到错误,有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
5.积极配合司法程序
从案件侦查到审判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按时到庭,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庭审等工作。比如,按照司法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证据材料、信息;在庭审过程中,尊重法庭秩序,听从法官指挥,以良好的态度面对司法程序。这能让司法机关看到你对法律的尊重和积极改正的态度。
6.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是非常有必要的。律师会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比如,提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等辩护意见,寻找案件中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在法庭上有力地进行阐述,为争取缓刑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辩护策略。
相关案例和争取要点
案例1:主动自首+全额退赃=缓刑转机
案情回顾:A某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转移诈骗赃款近50万元,获利不足1万元。意识到闯祸后,他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第一时间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争取要点: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情节,主动退赃则直接降低犯罪危害。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3个月。
案例2:精准法律抗辩,推翻“实刑”建议
案情回顾:王某、吕某用银行卡帮诈骗团伙转移9.2万元,检察院建议判1年5个月实刑。辩护律师深挖案件细节,指出二人系从犯、坦白认罪,按量刑标准应判8.8个月。同时强调其积极退赔,社会危害性低。
争取要点:专业律师的精准量刑分析,能让法官重新审视判决尺度。最终,二人成功获得缓刑。
案例3:被害人谅解,打开缓刑之门
案情回顾:朱某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4.3万元诈骗款,获利2000元。被传唤到案后,在律师协助下,朱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谅解书。庭审时,律师强调朱某是初犯、从犯,主观恶性小。
争取要点:被害人谅解书是缓刑的重要加分项,法院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案例4:从犯认定+多情节叠加,逆风翻盘
案情回顾:孙某涉案金额高达140万元,但他仅提供二维码协助转账,未参与核心犯罪。律师通过银行流水、聊天记录锁定其从犯身份,同时强调其获利少、退赃快、认罪认罚,并提交社区表现良好证明。
争取要点:用证据说话,把“从犯”“初犯”“无再犯风险”等优势一一放大,最终,孙某获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案例5:庭审逆袭,多情节“组合拳”生效
案情回顾:李某兄弟帮诈骗团伙转移26万、18万元,获利6000元和3000元。检察院拒绝缓刑建议,但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二人系从犯、初犯,当庭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并获被害人谅解,李某还具有自首情节。此外,律师指出部分指控证据不足,成功剔除4.7万元涉案金额。
争取要点:不放过任何一个从轻情节,用法律质疑证据漏洞!最终,兄弟俩分别获判4个月、3个月拘役,均适用缓刑。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根据 刑法 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二)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三)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四)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人民法院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认定情节严重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第四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第五条 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分子通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等定罪处罚。
第七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 刑法 第 三百一十二条 规定的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但因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
第九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违法所得由行为人私分的,依照 刑法 和司法解释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规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十一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选择性罪名,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及其指向的对象,确定适用的罪名。
来源:姚志斗律师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