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约定知多少?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10 17:37 1

摘要:作为一名职场人,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重要环节。当您拿到崭新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常常会看到要约定各种“期”?弄清这些“期”是怎么回事,直接关系到自身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先来说“试用期”,这个“期”每个职场人都会碰到哦!

试用期

作为一名职场人,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重要环节。当您拿到崭新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常常会看到要约定各种“期”?弄清这些“期”是怎么回事,直接关系到自身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先来说“试用期”,这个“期”每个职场人都会碰到哦!

Q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不能随意定,而是应当和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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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与上述原则不符,则用人单位有可能涉及违法约定试用期。不过您也不用着急,如果用人单位确实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部分已经履行的,对于超过的期限,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许您会问了,不约定试用期,直接成为正式员工,行不行?对于这样的情形,法律也有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一是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二是劳动合同期限未满3个月的,三是同一劳动者已经被同一用人单位试用过的。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无论试用期是一个月还是六个月,都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应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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