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少高校老师在合作发表论文时会纠结:当通讯作者,评职称时算不算数?和第一作者比,权重差多少?其实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但只要读懂学校评审规则、做好贡献证明,通讯作者也能成为评职称的 “加分项”。今天就从认定情况、权重差异、实操建议三方面说清楚。
不少高校老师在合作发表论文时会纠结:当通讯作者,评职称时算不算数?和第一作者比,权重差多少?其实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但只要读懂学校评审规则、做好贡献证明,通讯作者也能成为评职称的 “加分项”。今天就从认定情况、权重差异、实操建议三方面说清楚。
先明确:通讯作者 “算成果”,但有前提条件。现在多数高校(尤其是理工科、医学类)都认可通讯作者的价值,毕竟通讯作者通常是课题的 “总负责人”—— 负责设计研究方案、协调合作资源、处理审稿意见,甚至承担研究经费。但评审时会有两个核心前提:一是 “论文必须标注通讯作者身份”(需在论文首页脚注或作者简介中明确 “Corresponding Author” 及联系方式),没标注的话,哪怕实际是通讯作者,也可能不被认可;二是 “通讯作者需是本校在职教师”,如果合作方是外校教授,本校老师只是 “第二通讯作者”,部分高校会降低认定权重,甚至不算数。
比如某医学院校评副教授时,明确规定 “以通讯作者发表 1 篇 SCI 论文(IF≥3),等同于以第一作者发表 1 篇 SCI 论文(IF≥2)”;但也有部分文科高校(如师范类)对通讯作者认可度较低,评职称时仅将其视为 “参与成果”,不算核心业绩。所以第一步一定要查学校《职称评审细则》,看是否有 “通讯作者认定标准” 的明确条款。
再看和第一作者的权重差异:学科不同,差距不同。整体规律是 “理工科、医学更看重通讯作者,文科更看重第一作者”。在理工科领域,很多高校认为通讯作者的贡献不亚于甚至超过第一作者 —— 比如清华大学某院系评教授时,“以通讯作者发表 2 篇 TOP 期刊论文” 和 “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 TOP 期刊论文” 权重相同,因为这类研究往往需要团队协作,通讯作者的统筹作用更关键;医学领域更是如此,临床研究论文的通讯作者多是科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评职称时认可度很高,甚至部分医院规定 “评副主任医师,通讯作者 SCI 论文可替代 1 篇第一作者论文”。
而文科领域(如中文、历史)因为研究更侧重 “个人独立创作”,多数高校仍以第一作者为核心 —— 比如某师范大学评副教授,要求 “3 篇核心论文,其中至少 2 篇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论文最多算 1 篇,且不能替代第一作者的核心要求。还有些高校会明确 “权重比例”,比如 “通讯作者成果按第一作者的 60%-80% 折算”,具体比例需看学校细则。
还要注意特殊情况:“共同第一作者” 与 “通讯作者” 的叠加。现在很多合作论文会标注 “共同第一作者”(如 “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is work”),如果本校老师同时是 “共同第一作者 + 通讯作者”,多数高校会按 “第一作者” 权重认定,相当于 “双重保障”;但如果只是 “单一通讯作者”,没有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部分高校会要求额外提供 “贡献证明”,比如课题立项书(标注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审稿意见回复邮件(证明通讯作者处理学术问题),避免 “挂名通讯作者” 的情况。
给大家3 个实操建议:一是 “优先选第一作者,次选通讯作者”,如果研究是自己主导完成(从数据收集到论文撰写),尽量争取第一作者,避免后续评审争议;二是 “提前和合作方约定作者顺序”,在课题启动前就明确谁当第一作者、谁当通讯作者,最好写进合作协议,避免成果分配纠纷;三是 “多准备通讯作者贡献证明”,除了论文标注,还要保存课题经费报销记录(证明承担经费)、与合作方的沟通邮件(证明统筹协调)、审稿意见修改说明(证明学术把关),这些材料提交给评审专家,能大幅提高认可度。
最后提醒:如果学校细则没明确通讯作者认定标准,一定要提前咨询人事处或学院科研秘书 —— 比如某高校老师曾默认通讯作者算核心成果,申报时才发现学校不认可,白白浪费时间。总之,通讯作者能算成果,但要 “看学校规则、做足证明”,合理规划作者顺序,才能让论文成果在评职称时发挥最大价值。
来源:兰哥的论文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