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在江西南昌,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水果摊买了一串葡萄,当时称重是3斤,商贩还表示绝对足斤,自己去超市复秤发现只有2斤重。当事人刘女士(化名)称,发现缺斤少两后自己便去找商贩理论,自己想拍照片留作证据,商贩发现后试图抢走手机,未遂便开始辱骂,还将自己打伤。现在已
□颜百川(天津师范大学)
近日,在江西南昌,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水果摊买了一串葡萄,当时称重是3斤,商贩还表示绝对足斤,自己去超市复秤发现只有2斤重。当事人刘女士(化名)称,发现缺斤少两后自己便去找商贩理论,自己想拍照片留作证据,商贩发现后试图抢走手机,未遂便开始辱骂,还将自己打伤。现在已报警处理。(10月2日 陕西网·白鹿视频)
类似事件在近年来已屡见不鲜,综合来看,其都是在举起手机后引发矛盾的进一步升级,为何在举起手机后,手机没有成为“维权利器”反而成为“宣战信号”?这场对局中,消费者会是最大的赢家吗?
在人人皆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发声的便捷化与传播范围的扩大化逐步拉紧了人际冲突的那根弦。网络暴力带来的社会性死亡非常人所能承受,这加深了人们对于“舆论监督”的恐惧。
某地“续面风波”,便是其真实写照,老板因在网络上发布有关顾客的不实消息反被网暴致关门停业。当消费者举起手机的那一刻,这场因缺斤少两引发的“面子纠纷”便上升到关乎今后经营的“生计纠纷”,镜头背后,是无数的舆论压力与社会评价,商贩在面临这番“威胁”时,必定会想方设法消除威胁,在抢夺手机过程中极易发生肢体冲突,进而上升为暴力冲突。
消费者过度依赖“摄像头”公平,本质也是投诉机制高成本、低效率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当线下举报无法快速解决实际问题,当维权成本大于侵权成本,消费者出于对自我权利的维护与公平的追求,网络舆论监督的高效与便捷自然备受青睐,看似举起手机的消费者成为了双方对局中占据上风与主导的角色,实际上却是一种无奈选择。
对此,我们不应仅仅聚焦于对商贩的个人谴责上,还应督促有关部门拿出更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实行摊贩违规连带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对“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市场全面推广使用防作弊智能电子秤,数据实时上传监管平台,以技术赋能监管;在大型市场由管理方设立基金,消费者投诉证据确凿时,市场方先行赔付,再向商户追责,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商贩与消费者,都是这场争议中的普通人。真正的破局不在于禁止手机取证,而在于构建让手机无需成为首选武器的维权环境,当商贩诚信经营时,消费者自然可以放下手机。监管者应当成为规则的缔造者而非事后的调停人,唯有如此,维权争议中的双方才都能保留体面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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