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B站影视 2024-12-07 18:06 4

摘要:特殊节日或表达爱意的馈赠如果是在情人节、生日、纪念日等特殊节日,或者是为了表达爱意而给对方的钱,比如发 “520”“1314” 这类有特殊寓意的红包,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一旦完成赠与行为,就很难再要回来。例如,在情人节当天,一方给另一方发送了 “520

分手了给对方的钱是否能要回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赠与性质的钱很难要回

特殊节日或表达爱意的馈赠

如果是在情人节、生日、纪念日等特殊节日,或者是为了表达爱意而给对方的钱,比如发 “520”“1314” 这类有特殊寓意的红包,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一旦完成赠与行为,就很难再要回来。例如,在情人节当天,一方给另一方发送了 “520” 元的红包,并留言 “亲爱的,情人节快乐”,这就属于赠与性质的资金交付,是基于情感表达自愿给予对方的。

赠予的礼物如果已经完成交付,并且没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也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例如,男方送给女方一条昂贵的项链作为生日礼物,女方接受后,男方在没有特殊理由(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女方返还项链。

日常生活中的小额赠与

日常生活中为对方支付的一些小额费用,像买一杯咖啡、一份小吃之类的钱,或者偶尔给对方的一些零花钱,一般也被看作是赠与。这些小额的金钱往来通常是基于双方当时的亲密关系,用于维系彼此之间的感情,分手后通常无法要回。例如,双方在逛街时,一方为另一方支付了十几元的奶茶钱,这属于正常的情侣间消费,分手后不能要求对方偿还。

二、借款性质的钱可以要回

有明确借条的借款

如果在给钱的时候,双方明确是借款关系,并且有借条等书面凭证,那么分手后可以凭借借条要求对方还钱。借条上应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例如,一方因为对方遇到经济困难,借款 1 万元给对方,并写了借条,借条上注明了 “今借到 [姓名] 人民币 1 万元整,用于 [具体用途],借款日期为 [具体日期],还款日期为 [具体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有权在借款到期后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即使没有借条,但如果能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借款,比如转账记录上有明确的借款说明、聊天记录中有关于借款的沟通内容等,也可以要求对方还钱。例如,转账时备注 “这是借给你的钱,记得还哦”,并且聊天记录里也有提及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相关内容,这些证据可以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

三、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可能可以要回彩礼性质的钱

在一些地区,男方会给女方彩礼,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具体的返还情况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例如,男方给女方彩礼 10 万元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对于彩礼的认定,通常会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双方的具体行为来判断。如果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的返还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大额购房、购车等出资(有结婚意图)

如果一方为了双方婚后的生活,对购房、购车等进行了大额出资,并且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在分手后可以尝试要求对方返还。例如,一方出资在对方名下购买房产,用于婚后共同居住,有聊天记录、购房协议等证据显示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出资,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出资部分或者按照房产增值情况等进行合理分割。

来源:85后眼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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