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庆中秋佳节将至,全市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显著增多,旅游、住宿、购物等公共场所及景区人员高度聚集,物流运输繁忙,火灾风险大幅攀升。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全市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显著增多,旅游、住宿、购物等公共场所及景区人员高度聚集,物流运输繁忙,火灾风险大幅攀升。
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社会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节前组织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配齐消防器材,制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文物建筑、博物馆、旅游景区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和日常防火巡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并通过场内广播、显示屏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餐饮场所应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设施日常检查,规范设置气瓶存放和使用环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防燃气泄漏及爆燃事故发生。
居民家庭要安全使用电器、燃气,不在楼道、阳台等区域堆放可燃物。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加强对儿童的看护和教育,外出前请做到“三清三关”。
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违规使用明火。对易产生火花、静电的操作环节,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遇到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辆,应主动避让。
进入公共场所,应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了解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期间请勿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前往景区、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地游览时,请遵守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
如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逃生时要保持镇静,勿贪恋财物,选择正确方式迅速疏散。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石晶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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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