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成果”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B站影视 2024-12-07 00:47 2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号召,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对劳动教育的关注与参与,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全国劳动教育常态深入开展,构建德智体美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号召,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对劳动教育的关注与参与,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全国劳动教育常态深入开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挖掘和展示全国各地在劳动教育实践中形成的成果与经验,推动劳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营造“五育并举”的良好育人环境。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劳动教育成果”征集展示活动,本活动下设活动组委会,并邀请专家学者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投稿“劳动教育成果”进行遴选,成果将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新华网教育频道中进行公示、宣传。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弘扬劳动精神,争做时代先锋。

三、发起单位

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四、征集对象

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师生

五、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为以校内生产性劳动教学内容的劳动教育成果,分为农业生产劳动、工业生产劳动、传统手工艺劳动、新技术应用与体验四个方向。内容分为视频和图文两种形式。

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和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鼓励学校为师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劳动实践场景、材料和工具,以提高教学效果,确保学生深度参与并体验到劳动的乐趣和价值。

征集时间自发文时正式启动。

七、提交方式

(一)投稿渠道

全国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成果”征集展示活动开设以下投稿渠道:

1.在线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学校组织师生参加活动,学校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扫描发电子邮件(laodong@news.cn)。

2.成果上传:各校完成邮件报名后,将相关成果提交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确保作品清晰,基本格式和大小校验应符合要求,以提高作品评审效率。

3.初步筛选:活动组委会将对报名信息与上传成果作品逐一核对并初步筛选,择优报送至各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作品和组织评审。

4.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胡老师(18001366998)

李老师(15652531710)

(二)投稿要求

1.内容要求

(1)“劳动教育成果”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2)“劳动教育成果”应满足如下要求:

学生劳动实践:充分展现学生在劳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或设计劳动项目,通过动手操作、团队协作等方式深度参与劳动过程。作品可涉及农业生产劳动、工业生产劳动、传统手工艺劳动、新技术应用与体验等领域。

教师指导:教师在劳动实践中应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确保学生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劳动实践。教师应注重情境创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促进师生互动和沟通。

作品意义:作品应全面展现学生在劳动教育中的成长轨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技能的提升、劳动习惯的养成、劳动精神的培育等方面。通过对比学生在劳动教育前后的变化,展示劳动教育对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鼓励学生和教师进行反思和总结,分享劳动教育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劳动教育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3)提交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格式要求

(1)“劳动教育成果”视频时长建议5—10分钟,统一采用横屏拍摄,画幅16∶9,视频分辨率1920×1080,清晰度1080P。视频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500MB,如超过500MB,建议分段上传(可采用mp4、mpg、mov格式)。图片需清晰可辨,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字作品需排版整洁,内容详实。

(2)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3.相关注意事项

(1)投稿人应对其投稿内容负责,如有虚假、侵权行为,一经查实,撤销投稿人参与活动资格并保留相关措施权利。

(2)相关内容一经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有权在与“劳动教育成果征集”展示活动相关用途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进行使用。

(3)各地应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和经验成效,持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应明确活动参与面和时间推进表,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八、择优展示

(一)资格审核

活动组委会将对投稿“劳动教育成果”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区域将有效的投稿名单及提交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委、局)。

(二)成果推介

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本省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成果”推介,择优推送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新华网展示,对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送的“劳动教育成果”名单进行终审、展示,优秀案例将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华网进行重点推介。

1.县(市、区)宣传部门及教育部门组织推介。对辖区内参加活动的学校创作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展示成果并将最佳创作成果推送至市(州)。

2.市(州)宣传部门及教育部门组织推介。在各县(市、区)推送中择优展示成果,并将最佳创作成果推送至省级评审。

3.省级宣传部门及教育部门组织推介。在市(州)送交的优秀名单中择优展示成果,并将最佳创作成果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新华网推介。

4.“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新华网对推介案例终审、展示。

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来源:东乡县融媒体中心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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