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务合作纠纷,并邀请鄂尔多斯市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参与旁听。此次庭审不仅是对个案的审理,更是法院推进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近期,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务合作纠纷,并邀请鄂尔多斯市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参与旁听。此次庭审不仅是对个案的审理,更是法院推进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在该案件中,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10月19日签订《商务合作协议》,就被告使用原告位于T2航站楼内嘉宾区6号休息室等事宜达成合作,明确了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以及金额等重要事项。然而,合同签订后,被告售卡行为被网络曝光,给原告带来负面影响,且在合同履行期间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面对因售卡引发的多次投诉也未积极应对,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基于被告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邀企业代表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只有将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才能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来看,法院此举是强化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公开透明的庭审,向社会传递了法院对不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促使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契约精神,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营造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在诚信建设工作方面,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以庭审为载体,将抽象的诚信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司法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对不诚信行为的依法惩处,弘扬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訾慧)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