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2月4日,华语言情文坛的传奇人物琼瑶,在台湾新北市淡水区的家中“翩然”离世。
作者| 沐风
来源| 创头条
2024年12月4日,华语言情文坛的传奇人物琼瑶,在台湾新北市淡水区的家中“翩然”离世。
回顾琼瑶这一生,她凭借一支笔就开创了一种“琼瑶式浪漫”,还创造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商业帝国。
她的商业版图主要包括“小说+出版+影视”等业态。
据报道,琼瑶身价估计超25亿元。
其中,主要收入来自于著作版权。
琼瑶共有22部短篇作品,72部散文与小说作品,加上绘本及网文之类,著作超过100部。
早在1965年,琼瑶的小说就已开始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当年,一家影视公司买下《六个梦》版权,其中由《追求》改编的电影《婉君表妹》上映。次年,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窗外》也在台湾上映。
有报道称,2007年之前,琼瑶剧的录像带版权和广播电视播放权,仅在大陆市场的收入就超过2亿元。
巅峰期的三部《还珠格格》,光版权费就在1亿元以上,如果再加上海外版权营收,《还珠格格》一个IP就为琼瑶带来了超过5亿元的收入。
琼瑶的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剧的多达80部。
除此之外,琼瑶的其他剧作,如《情深深雨濛濛》等,保守计算,琼瑶仅在影视版权收益上或超过10亿元。
“琼瑶经济”的主要阵地是她与丈夫平鑫涛共同打造的皇冠文化集团。后者也正是其商业版图的操盘手。
作为台湾最大规模的文学出版社之一,皇冠出版集团不仅出版了琼瑶的所有作品,还拥有张爱玲、三毛、张小娴等知名作家的版权。
上世纪90年代,花城出版社拍下《琼瑶全集》的内地版权,版税费已高达300多万元。
此前,皇冠出版集团还曾被传出估值超过1亿美元,营收超百亿新台币,但该信息并没有得到公司确认。
除皇冠出版集团外,琼瑶旗下还有三个影视公司,分别为可人公司、怡人公司和仲杰公司。
可人公司属于琼瑶,怡人公司和仲杰公司的总经理是琼瑶的儿媳何秀琼,负责影视拍摄投资和艺人经纪,其儿子陈中维则负责制作。
公开信息显示,怡人公司成立于1985年10月,负责人为琼瑶的儿媳妇何琇琼,资本总额1000万新台币,经营范围包括图书出版、电影发行、电视节目制作等。
这些公司不仅拍摄了琼瑶自己的作品,还签约了大量演员,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影视明星,如林青霞、刘雪华、秦汉到林心如、苏有朋等。
此前,琼瑶还在上海创办了一家专注于戏剧、模特事业的企业上海仲杰文化交流传播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创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湖南卫视旗下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创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但于2014年10月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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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的魔力娃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