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闹”立法,护住教育的根和教师的心 ,构建良性教育生态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27 08:13 1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教育领域中的各类矛盾也日益凸显。其中,“校闹”现象频发,已成为困扰学校管理、损害教师尊严、破坏教育秩序的重要问题。所谓“校闹”,是指部分家长或社会人员以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受到批评、成绩不理想等为由,采取围堵校门、拉横幅、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教育领域中的各类矛盾也日益凸显。其中,“校闹”现象频发,已成为困扰学校管理、损害教师尊严、破坏教育秩序的重要问题。所谓“校闹”,是指部分家长或社会人员以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受到批评、成绩不理想等为由,采取围堵校门、拉横幅、网络炒作、威胁教师等手段,向学校施压、索要赔偿或发泄情绪的行为。这类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对教师群体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职业伤害,甚至让“教师”这一职业逐渐被视为“高危行业”。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根基,教师是教育的灵魂。如果连教师的基本权益都无法保障,如果连正常的教育惩戒都被曲解为“侵权”或“暴力”,那么教育的根基将被动摇,教育的未来也将蒙上阴影。因此,针对“校闹”行为进行立法规范,明确教育责任边界,已成为当前教育治理中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校闹”的危害:不仅是情绪发泄,更是对教育秩序的挑战

1.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校闹”行为往往发生在学校门口、教室外,甚至直接冲击课堂,严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情绪。一些家长因个人情绪或误解,采取极端手段表达不满,导致学校不得不停课、报警、协调,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教学计划被打乱,教育质量难以保障。

2.挟裹舆论,损害教育公信力

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些“校闹”事件被片面传播,甚至被恶意剪辑、断章取义,迅速引发舆论风暴。教师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被“网暴”,学校被贴上“冷漠”“失职”的标签,整个教育系统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

3.侵害教师合法权益,打击教育积极性

教师在面对学生违纪、学习懈怠等行为时,本应拥有一定的教育惩戒权。然而,现实中,教师因批评学生、布置作业、课堂管理而被投诉、辱骂、甚至遭到人身威胁的事件屡见不鲜。许多教师因此选择“明哲保身”,不敢管、不愿管,教育沦为“放任”,最终受害的仍是学生。

二、立法与制度双轨并进:为教育“立规矩”,为教师“撑腰杆”

1.加快教育立法进程,明确“校闹”违法性质

当前,我国在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特别是在教育惩戒、学生意外事件处理、教师权益保护等方面,缺乏明确、可操作的规定。建议加快《教育法》《教师法》的修订进程,增设“校闹”行为的法律定义与处罚条款,将围堵学校、侮辱教师、网络造谣等行为纳入法律规制范围,视情节轻重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2.设立教育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多元解决渠道

“校闹”之所以频发,部分原因在于家长与学校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申诉机制。建议在中小学设立“教育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专门处理学生伤害、教育惩戒、教学争议等问题,做到“有事好商量”,避免矛盾激化。

3.探索设立“教育法庭”,实现专业化裁决

借鉴劳动仲裁、知识产权法庭的经验,探索设立“教育法庭”或“教育仲裁机构”,专门处理教育系统内部的法律纠纷。通过专业化、程序化的方式,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避免“校闹”事件因情绪化、舆论化而失控。

4.依法保障教师教育惩戒权,明确责任边界

教师不是“无限责任人”,也不应是“情绪出气筒”。应通过立法明确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合理惩戒权,例如对扰乱课堂秩序、屡次违纪的学生可采取口头警告、课后谈话、家长约谈等措施,并规定教师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不承担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律责任,防止“一出事就找老师”的错误倾向。

三、社会共治:让教育回归理性,让教师重拾尊严

“校闹”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立法和制度,更需要全社会的观念转变。家长应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问题,理解教育的复杂性与教师的专业性;媒体应客观报道教育事件,避免“标题党”和情绪煽动;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建立信任机制;教师应依法依规履职,提升教育艺术和沟通能力。

教育不是“服务业”,教师不是“保姆”。我们必须共同守护教育的专业性和严肃性,让教师敢教、愿教、能教,让学生在一个有序、理性、尊重的环境中成长。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护住教育的“根”,守住教师的“心”,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人才。

“校闹”不是简单的家长维权行为,而是对教育秩序、教师尊严和社会理性的挑战。通过立法明确责任、制度保障权益、社会形成合力,我们才能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让教育回归教育,让教师安心教书,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公平、尊重与规则中茁壮成长。

来源:安子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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