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一起涉嫌销售破解工具及盗版软件的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此次庭审聚焦知识产权保护议题,直击园区企业近年核心关切议题,现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来源 | 闵行检察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云集大批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是科创产业发展的核心引擎。
日前,一起涉嫌销售破解工具及盗版软件的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此次庭审聚焦知识产权保护议题,直击园区企业近年核心关切议题,现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庭审直击
售破解工具、盗版软件获利
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刘某通过微信群接龙、网店等渠道,向他人售卖某品牌RDV系列软件的破解工具及盗版软件。其行为包括:售卖破解工具,利用微信群接龙方式销售RDV4.0、5.0注册机等软件破解工具;提供盗版软件,通过店铺寄送“加密狗”破解工具及安装包,向买家提供破解版软件。
2024年1月,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某并在其住处查获大量“加密狗”、软件安装包等作案工具。到案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并退出违法所得3.8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并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对被告人刘某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以案释法
构建技术创新的法治边界
“被告人作为一名网络公司经营者,对计算机软件技术有一定的了解,也曾向公诉机关供述称曾经试图想去做本案权利人公司正版软件的销售代理,因此被告人更应当认识到计算机软件作者为开发软件需要付出的成本和心血,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也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环境和市场秩序。因贪图小利走入歧途,最终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这份沉重的教训,希望被告人引以为戒”。
在最后的公诉意见中,公诉人的这段“以案释法”也让被告人当庭表示后悔与反省。
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侵权工具交易,依托“注册机”“加密狗”等技术规避装置,构成数字时代技术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典型样态。该犯罪模式兼具技术隐蔽性与网络扩散性叠加特征,既直接造成权利人经济利益受损,又通过低价倾销扰乱市场定价体系,对数字产业创新链构成系统性威胁,社会危害性呈几何级数放大。
计算机软件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具有高沉没成本、易复制性及网络传播迅捷等特征,容易被他人通过技术手段破解。就本案而言,犯罪根源在于经济逐利性、法律意识淡薄、技术能力异化的多重叠加:
低成本高收益驱动
通过制作低成本的破解工具(如注册机、“加密狗”),利用微信群、电商平台快速销售,短期内非法获利3.8万余元;
法律认知缺失
误以为网络隐蔽性可逃避监管,缺乏著作权保护的意识;
技术能力异化
作为技术从业者,其过度专注破解的“技术挑战性”,甚至引以为傲,漠视法律边界,将规避授权机制的行为工具化,却未意识到对著作权人权益的实质破坏。
对开发者而言,技术研发必须恪守知识产权法治边界,蓄意绕开技术保护措施将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对用户而言,购买使用盗版程序不仅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可能因系统漏洞引发隐私窃取、数据安全危机等衍生危害;对电商平台而言,应完善技术监测机制,主动拦截并清理涉技术规避装置的违规商品交易,防范沦为网络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
“此次巡回审判选在莘庄工业区,彰显了司法机关‘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理念,既是司法机关对区域产业特点的精准回应,也是国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缩影。通过巡回庭审的方式‘以案释法’,既打击了技术型犯罪行为,也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清晰的规范指引,助力营造尊重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结束后,园区企业纷纷点赞。
来源:上海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