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日常出行中,有心人或许已经留意到,在北京重点路段乃至部分非重点路段行驶的公交车上,车窗竟被锁死,无法打开。这一现象着实令人费解,不禁让人发问:公交公司此举究竟所为何事?是要不顾乘客的切身感受,哪怕车厢内空气变得污浊不堪,也要将一切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扼杀在摇
公交安全隐患:当防范过度与群众需求失衡
在日常出行中,有心人或许已经留意到,在北京重点路段乃至部分非重点路段行驶的公交车上,车窗竟被锁死,无法打开。这一现象着实令人费解,不禁让人发问:公交公司此举究竟所为何事?是要不顾乘客的切身感受,哪怕车厢内空气变得污浊不堪,也要将一切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扼杀在摇篮之中吗?
从安全角度来看,这一举措潜藏着巨大的隐患。倘若公交车上不幸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突发紧急事件,被锁死的车窗无疑会成为乘客逃生的巨大阻碍。想象一下,在那危急时刻,熊熊烈火肆虐,浓烟滚滚,乘客们急于跳窗求生,却被这紧闭的车窗无情阻挡,后果将不堪设想。而且,马上就要步入秋季,正值流行感冒的多发季节。在密闭的车厢环境里,空气无法正常流通,病毒更容易滋生和传播。乘客们在这样的环境中长时间乘坐公交车,无疑增加了感染疾病的风险。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确保乘客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公交公司因为在终点站未仔细检查车厢,导致乘客被锁在车内。在这种情况下,公交公司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那么对于车窗被锁死这一情况,如果是窗户被人为破坏或者恶意锁死,比如使用强力胶固定,责任的归属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如果是破坏者故意损坏车窗,那么其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公交公司可以依据监控等有力证据对其进行追责。而如果是乘客自身操作不当,例如强行关闭锁死车窗并因此导致受伤,那么乘客就需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但目前来看,北京公交车上的车窗被锁死,明显是公交公司的主动行为。我们不能无端揣测他们存在恶意,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这一做法确实忽视了乘客的安全。
这种过度防范的现象并非仅存在于公交车上。在我所居住的小区,楼道内的窗户也被物业派人钉上了钉子,只能半开。这一幕实在让人觉得滑稽可笑。要知道,倘若有人一心想要轻生,世上有万千种死法,靠这种简单的封锁措施根本无法阻拦。一切所谓的防范措施,追根溯源都源于恐惧。按照这种逻辑,是否还要允许私家车上路呢?毕竟私家车也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风险。
我始终坚信,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度,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更是安全的典范。与其这般草木皆兵、如临大敌,不如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让每个人都提高警惕。想当年,派出所的民警会深入群众之中,与百姓打成一片;街道积极分子也会广泛了解各家各户的情况,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在那样的氛围下,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如同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很快就会被揪出并受到应有的惩罚。
然而如今,情况却大不相同。你是否了解你家的管片民警是谁?是否见过他本人?你所属街道的街道主任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你又是否知晓?至少,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过身边的很多人,包括朋友和网友,他们也都和我一样,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那些曾经与群众紧密相连的工作人员,如今仿佛高高在上,难见踪影。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一个熟悉的词汇——脱离群众。
在社会生活中,安全感固然重要,但幸福感同样不可或缺。如果能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那么轻生事件或许就会减少发生,恶性事件也可能会得到有效杜绝。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更应该跟上形势的发展,而不是一味地采用老办法去防微杜渐。
尤其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与时俱进,时时进行修正,以适应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而执法者和裁决者,更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判罚水平,避免做出让人贻笑大方的决定。就像山东临沂的那位女法官,仅仅因为农妇辱骂了她几十句,就对其做出拘留十五天、罚款十万元的荒唐决定。这简直是荒唐透顶,这样的法官又怎能继续行使司法权力呢?
其实,想让老百姓没有怨气并不难,关键就在于两个字——公正。只有做到公正执法、公正裁决,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拥有安全感和幸福感,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来源:纪录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