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圣阳股份(002580)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9.52万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3 02:34 2

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9.52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出,游资逆势净流入884.41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圣阳锂科展期提供20,000万元财务资助,年利率按一年期LPR执行,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来自公司公告汇总

截至2025年9月22日收盘,圣阳股份报收于14.44元,上涨0.91%,换手率3.12%,成交量14.13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9.52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出,游资逆势净流入884.41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圣阳锂科展期提供20,000万元财务资助,年利率按一年期LPR执行,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相关制度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9.5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84.4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44.89万元。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展期,期限自2026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年利率按一年期LPR执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或同意6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陈宝国、牟晶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审议事项包括《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共12项,以及《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联交易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展期,展期期限自2026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8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按借款时的一年期LPR执行。圣阳锂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能实施有效控制,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提供借款13,000万元。圣阳锂科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资助。本次资助用于其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增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各委员会组成与职责;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设1名职工董事,增加独立董事专节;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职权划分;完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相关规定;规范章程表述,如“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修订后的制度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备案事宜。

公司发布《承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方在发行、重组、经营等过程中作出的各类承诺,要求承诺内容明确具体,包含履约方式、时限、风险防范、违约责任等,不得使用模糊表述。承诺需及时披露,变更或豁免须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遵循合法性、全面性、制衡性等原则,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设立审计委员会,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明确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权限,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为股东、实控人担保须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对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财务部负责担保审查与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方财务状况。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投资行为,遵循战略引领、能力匹配、程序规范、效益优先等原则。股东会为投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决策须经过立项、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审计评估、审查决策等程序。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公司应重新论证。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公司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明确授权范围包括研究拟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决定一定标准下的非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董事会有权监督授权执行情况,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可兼任高管,但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一半。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职工薪酬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部分高管,并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外部董事占多数。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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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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