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Fancl这样售卖被罚?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17 08:33 1

摘要: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接连公布两起进口化妆品被罚情况。据悉,上海蒙建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建凯电子商务”)因销售未备案的Fancl卸妆油被罚没1.65万元;普瑞得(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得贸易”)因雅诗兰黛粉

一瓶卸妆油/粉底液竟引发万元罚单!

来源 | 聚美丽

作者 | 左 祐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监局”)接连公布两起进口化妆品被罚情况。据悉,上海蒙建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建凯电子商务”)因销售未备案的Fancl卸妆油被罚没1.65万元;普瑞得(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得贸易”)因雅诗兰黛粉底液标签违规遭罚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企业蒙建凯电子商务已是二次违规,其2022年就曾因售假香奈儿香水被重罚26万元。可见,进口化妆品的监管持续收紧。

售日版Fancl卸妆油被罚1.65万

聚美丽从上海市监局获悉,蒙建凯电子商务因经营无产品备案号和保质期的一瓶“Fancl卸妆油120ml”,被处以1.65万元的罚款。

图片截自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蒙建凯电子商务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

其一,销售无中文标签、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据悉,2024年4月14日,蒙建凯电子商务收到个人从日本采购并无偿赠送的Fancl 卸妆油120ml数瓶,后将上述卸妆油销售给“LIVE YOUNG海外美妆集合店”,销售金额201元,且外包装无中文标签。

因涉事卸妆油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即“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而据相关部门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该商品并无备案信息。针对此违法行为,上海市监局没收违法其所得201元,并处以罚款1.65万元。

其二,未能提供供应商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蒙建凯电子商务未能提供上述Fancl卸妆油的供应商资质,以及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即未依照《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但鉴于蒙建凯电子商务在执法部门指出后,及时停止经营上述卸妆油、提供了整改后的进货查验记录,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上海药监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曾卖假冒香奈儿香水被罚26万!

值得注意的是,蒙建凯电子商务在2022年8月就曾因同一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图片截自企查查

聚美丽通过企查查了解到,2021年4-5月,蒙建凯电子商务从深圳市某经销商处购进进口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者主体证明、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并在经营场所存放未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共31种、318件,包括3CE杏仁盘、山楂盘等23种商品、共216件,YSL反转巴黎香水、自由之水香水等8种商品、共102件,货值金额6.59万元

并且,蒙建凯电子商务还经营 “CHANEL蔚蓝香水”、“CHANEL5号香水” 共18瓶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营额为9440元。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上海药监局最终决定没收相关违法化妆品、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合计处罚款 26.78万元。

无独有偶,近日,普瑞得(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得贸易”)也因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被上海市监局处以行政处罚。

图片截自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4年8月13日,普瑞得贸易从第三方平台购入1 瓶无中文标签的“雅诗兰黛DW持妆粉底液30ml”(型号:1W2),通过其淘宝店铺“CDF 中免日上代购商城”销售。后在2024年11月6日售出,售价218元/瓶,因第三方托管公司未加贴中文标签导致违规。但因涉案产品数量极少(仅1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普瑞得贸易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最终上海市监局决定处以罚款2万元

销售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将重罚?

关于经营销售未备案的化妆品案件,聚美丽曾在《一淘宝商家被重罚747万!》一文中,详细阐述了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业开出的最大罚单——北京元宝怡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宝怡美咨询”),其处罚原因同样为销售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

图源:北京市监局

据悉,2023年,元宝怡美咨询销售未经备案的某品牌进口化妆品,北京市监局对元宝怡美咨询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对无法供化妆品备案资质的某品牌化妆品14款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尽管当事人称部分涉案化妆品为海关罚没后拍卖所得,并提供了相应材料以证明涉案化妆品的合法性及其来源,但北京市监局并未查询到涉案化妆品的备案或者注册信息。经调查核实,涉案化妆品均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

行政处罚披露,元宝怡美咨询通过淘宝店铺销售未经备案的某品牌普通化妆品14款,销售金额989782.63元,现场发现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14款折合金额76703元,违法所得989782.63元,货值金额1066485.63元。

上述行为,违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北京市监局依据《条例》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6398913.78元没收违法所得:989782.63元;没收非法财物。

对此重罚,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认为,这体现了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同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违法行为,这类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企业具有威慑力。

从上海万元处罚到北京747万天价罚单可知,监管部门对进口化妆品备案和标签问题的打击力度持续升级。

另外,从上述案例也可见,无论是国际美妆巨头还是中小贸易商,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执法部门正通过“小案重罚”的监管逻辑倒逼行业规范,企业唯有完善管理、严把备案关、规范标签标识,方能在强监管时代行稳致远。

视觉设计:乐乐/筱情

责任编辑: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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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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