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强奸犯出狱再犯案 辩称“女主播深夜赴约就该知道会发生什么”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0 08:19 1

摘要:据案情显示,杜某出狱后通过网络打赏结识户外女主播石某,仅几天便以“帮忙挡酒”为借口,将石某诱骗至酒店。在酒店内,杜某违背石某意愿,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为阻止石某报警,杜某事后扣留其身份证,并销毁了她的贴身衣物,试图销毁证据、限制人身自由。好在石某保持冷静,最终

近日,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性强奸案作出判决,27岁男子杜某在2024年因强奸罪刑满释放后,竟再次犯下同类罪行,其庭审中的荒谬辩解更引发公众热议。

据案情显示,杜某出狱后通过网络打赏结识户外女主播石某,仅几天便以“帮忙挡酒”为借口,将石某诱骗至酒店。在酒店内,杜某违背石某意愿,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为阻止石某报警,杜某事后扣留其身份证,并销毁了她的贴身衣物,试图销毁证据、限制人身自由。好在石某保持冷静,最终设法逃脱并立即向警方报案。

令人愤慨的是,庭审过程中,杜某不仅毫无悔意,还抛出了极具扭曲性的辩解:“我们这是双方各取所需,成年女性深夜答应赴约男性酒局,就应该知道会发生点什么,我这不构成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明确构成强奸罪。此外,杜某曾因强奸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再次实施同类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综合案件事实与情节,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此案曝光后,杜某的荒唐辩解直击了社会对“性同意”的认知误区——“深夜赴约”“接受打赏”“成年女性”等标签,从不是他人侵犯自身权益的“合理借口”,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基于自愿的性接触才受法律认可,任何以强迫、胁迫手段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无论何种场景都构成违法犯罪。

更值得警惕的是,杜某作为强奸累犯,出狱后迅速再犯,折射出部分性侵者改造效果不佳、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而他试图通过扣留证件、销毁衣物掩盖罪行的举动,更凸显其主观恶性。

从“成年女性深夜赴约即默许”的扭曲逻辑,到累犯再犯的现实危害,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性同意的边界不容模糊,任何试图为性侵行为找借口的辩解都站不住脚。你如何看待杜某的荒唐说辞?对于累犯的监管与改造,又该如何加强?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观点。

来源:茫茫说故事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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