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停,让“文明”归位!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13 10:10 3

摘要: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违法停车

不仅侵犯他人路权

破坏交通的公平秩序

还会制造安全隐患

道路资源姓“公”不姓“私”

如果说使用公共资源是公民的权利

那么守法使用就是每个人的义务

每位机动车驾驶人都应文明停车

但显然下面这几位不是这样想的

鲁A35H8M

违法时间:4月7日

违法地点:经七路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鲁AD1E92

违法时间:4月8日

违法地点:阳光新路

鲁AW962S

违法时间:4月7日

违法地点:大纬二路

鲁AG222A

违法时间:4月8日

违法地点:郎茂山路

鲁AZ811R

违法时间:4月7日

违法地点:舜耕路

鲁N828YS

违法时间:4月8日

违法地点:经四路

以上车辆因违法停车均被依法作出处罚

关于机动车的停放规则

法律有明确规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希望广大驾驶人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任性”停车

让车辆“入位”

让文明“归位”

责编:梁 田

审核:亓书剑

来源:残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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