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食品、医药、护肤品等领域,记者揭秘“港货”身世之谜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12 12:23 2

摘要:此前,知名主播“疯狂小杨哥”直播间销售的“香港美诚月饼”被曝实为广东生产;淘宝平台上多家“香港大药房”店铺也被曝光销售内地代工产品,甚至涉嫌伪造资质。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阳

近期,小红书等平台掀起“港货”真伪鉴别热潮,香港与内地网友自发组成鉴别群体,揭露多起以‘香港品牌’形象销售的商品

此前,知名主播“疯狂小杨哥”直播间销售的“香港美诚月饼”被曝实为广东生产;淘宝平台上多家“香港大药房”店铺也被曝光销售内地代工产品,甚至涉嫌伪造资质。

商家在香港注册品牌后授权内地工厂生产,再以“香港品牌”形象销售,在宣传时还给品牌增加各种虚假的履历,这种营销模式引起一些消费者警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目前上述类型商品的产地标注、宣传规范等问题尚无明确行业标准,消费者难以仅凭“香港品牌”字样判断商品真实来源。

这种模式究竟是合理商业创新,还是假借地域标签营销的擦边球?背后又潜藏哪些法律风险?

注册环节:千元套上“香港马甲”

港货曾一度引起不少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这种信任却被一些商家利用。

他们通过“香港注册,内地生产”的方式,将普通商品包装成“港货”,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就接到了类似的一些反映。

近期,业内人士刘涛(应受访者要求化名)向记者介绍了这条“产业链”。从香港公司注册、品牌授权,到内地工厂生产、包装,再到线上线下销售,“老板只需要负责出钱,一切都有人来办”。

(所谓“香港大药房”“百年历史”,实则为近年注册)

此类商品的“香港化”包装往往始于注册环节的“身份打造”。刘涛表示,在香港注册公司流程简便,无需实地办公,可通过商务代理公司完成注册,成本低至数千元,时间仅需数个工作日。

“取名字很关键,”刘涛强调,“代理公司会帮助客户在品牌命名和设计上融入香港元素,在视觉和名称上下功夫,充分体现‘老港味’。”

记者调查发现,食品、医药、护肤品、服饰等领域是假港货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

部分商家借此注册空壳公司,虚构品牌历史。例如近日被曝光的“香港大药房三清贴”系列产品的注册主体成立于2021年,却在宣传中宣称“始于1841年”,盗用香港早期药房的历史故事,甚至伪造“香港医学研究会认证”等虚构机构背书,令消费者很难分辨。

生产流通:三招炮制 “视觉陷阱”

获得“香港身份”后,生产环节可能转向内地代工厂。从事两地贸易十余年的商人刘新生向记者揭露了更多。

刘新生介绍,近几年,有一些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售卖“香港研发”的护肤品,其实际由广东、浙江等地代工厂生产,单瓶生产成本仅8元,原料成本不到一元,经贴牌包装后售价可达上百元。

为压缩成本,其中有企业选用廉价原料,或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妆字号”“消字号”产品违规宣称具有医疗功效——此类商品仅以普通日化品备案,却在宣传中暗示对敏感肌修复、抑菌消炎等作用,存在安全风险。

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后,商家则通过多重手段营造“港产”假象。

在流通环节,包装设计成“视觉陷阱”。“你看市面上那些‘港牌’商品,90%都会把‘香港’两个字放大,颜色用明黄、亮红这种刺激眼球的色调,旁边再配上维多利亚港、叮叮车等香港元素。”刘新生介绍,“反倒是‘产地:中国内地’几个字,藏在包装背面最下方,字体比条形码还小,不仔细找根本看不见。”

直播带货时,主播话术与动作更是经过精心设计。刘新生说,“卖保健品就说‘香港百年药行秘方’,卖零食就强调‘香港海关严选品质’,讲到激动处还要举起‘香港授权证书’晃一晃,其实不少是内地代理公司自己做的假文件。”

记者了解到,即使在不易作假的物流环节,也有“猫腻”。有商家会采用“香港中转”模式,无论化妆品、零食还是日用品,均先运至香港保税区临时仓储点,然后再发往内地,消费者查询物流信息时统一显示“香港XX仓库发货”,配合“跨境商品”标签,让消费者进一步强化“原产香港”的认知。

“虚构香港生产,成为部分企业的溢价工具,本质上是在消耗信任。”刘新生称。

律师: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性消费,部分行为甚至可能触及刑事犯罪

“上述行为本质是利用信息差实施的消费欺诈,商家通过层层包装透支消费者对‘香港品质’的信任。”北京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云昆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此类行为从宣传到销售的多个环节均暗藏法律风险,消费者需警惕“香港品牌”标签下的误导性操作。

石云昆认为,商家在宣传中虚构“香港研发”“百年秘方”等内容,若无法提供真实依据,已构成《广告法》中的虚假宣传。“直播间里频繁出现的‘香港中医师推荐’‘海关严选品质’等话术,很多都是无中生有的夸大其词。”

他解释,这类宣传刻意模糊“香港注册”与“香港原产”的区别,将普通内地生产的商品包装成“高端港货”,本质是通过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比如将普通面霜贴上‘香港科技研发’标签后溢价十倍销售,却对实际产地和成分避而不谈,这既违反广告法的如实宣传义务,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包装设计中的“视觉误导”同样涉嫌违法。石云昆表示,这种通过设计手段刻意弱化关键信息的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性消费,“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如实告知商品的真实产地,若因误导性包装产生购买行为,可依据法律主张‘退一赔三’。”

物流环节的“香港中转”套路也存在法律隐患。石云昆提醒,若商家借此宣称“香港直供”或“香港原产”,且未明确披露实际产地,可能违反《海关法》关于报关信息真实完整的规定,“若进一步伪造物流轨迹或海关文件,还可能触及刑事犯罪,面临伪造证件、走私等罪名的追责。”

对于消费者维权,石云昆给出实操建议:“首先可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查询品牌注册信息,若成立时间较短却宣称‘百年老字号’,需高度警惕;其次注意核对商品包装上的生产地址,不要被‘香港品牌’的宣传迷惑;最后保留宣传页面、物流记录等证据,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石云昆特别指出,即使商家通过香港空壳公司运营,内地实际控制企业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可追溯关联企业,通过内地法律途径追究赔偿。”

来源:大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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