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公益保护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以使命责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积极作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公益保护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商南县检察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以使命责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积极作为,有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
一、公益诉讼工作基本情况
该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国有财产安全保护,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秩序;加强英烈保护,积极维护英烈名誉,努力为美丽商南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化文物保护与英烈保护等领域线索140条,立案128 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7 件,民事公益诉讼2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发布诉前公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法院审结14件,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62 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2 件,文化文物保护与英烈保护领域7 件,其他领域8件。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是依靠党委、人大推动公益诉工作。严格落实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采取信息专报、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赢得理解和支持。工作中积极邀请县人大、县政协视察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难点疼点问题,先后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公益诉讼案件整改现场,提意见、谈体会,有效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坚持诉前建议为主、提起诉讼为辅的工作方式,针对实践中大多数行政机关都能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按期履行法定职责这一现状,在实际办案中,坚持能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纠正的,就在诉前程序中解决,把提起诉讼作为后盾和最后保障手段,将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补充之诉"的价值理念落实落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三是坚持办理个案和办理类案相结合。构建“打造精品,提升效率”的办案模式,努力把普通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同时通过办理个案,建立“一案一分析”制度,举一反三开展类案监督,该院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污染为切入点,挖掘出豫鄂陕比邻地区其他同类型案件线索,及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上级院,并最终促成豫鄂陕三地检察机关关于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资源工作联席会的成功举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院聚焦公益核心,以办案为中心,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理论知识储备不足,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显薄弱。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涉及领域广,监督面大,对检察干警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目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业务素能与工作要求尚有差距,在办案思维、知识储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还未完全形成。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实践工作中,由于怕担责,行政机关不愿向检察机关曝光职能领域内的案件线索,不愿主动共享相关信息,对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难以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司法实践中,法检两院对一些具体问题还存在认识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三是宣传教育不够到位,监督刚性不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与行政机关的积极配合密不可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宣传教育不够到位,部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认识还不到位,不了解公益诉讼职能职责,认为检察机关管得太宽,上门就是找麻烦,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不能很好地配合开展工作。同时,群众对公益诉讼了解甚少,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问题不知道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为监督工作带了一定的难度。
四、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能力。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建设,选拔业务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办案团队;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学习力度,打造一支精通行政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执法及会调查、善诉讼的公益诉讼专业队伍。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公益诉讼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形成良好衔接和合作。对外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日常联络机制、案件协作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形成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对内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转办机制,构建以公益诉讼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运用“互联网+公益诉讼”模式,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公益诉讼知晓率,大力创造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内外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促进形成公益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黄亚丽)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