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田间地头一派繁忙景象。然而,在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却发生了一些纠纷影响春耕生产。近日,江都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让数十亩良田重焕生机,为春耕生产播洒法治“及时雨”。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田间地头一派繁忙景象。然而,在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却发生了一些纠纷影响春耕生产。近日,江都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让数十亩良田重焕生机,为春耕生产播洒法治“及时雨”。
瓜田生变,失误操作结“法结”
王某是农田种植承包户,承包百余亩土地用于种植西瓜和水稻。李某从事土地翻旋工作。王某因已收割瓜田需要翻旋土地后才能种植水稻,便雇佣李某将已收割的60余亩瓜田进行翻旋,并告知李某不得翻旋18余亩未收割瓜田。
当天晚上,李某在翻旋土地过程中忘记王某嘱托,直接将未收割的18余亩西瓜田一并翻旋,导致西瓜瓜苗、田埂、田垄、排水沟遭到毁坏。事故发生后,王某多次与李某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将李某诉至江都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瓜田损失共计10万元。
实地勘察,厘清事实促调解
“法官,他把我没收完的瓜田翻了,我前期投入的成本都打了水漂,田也荒在这里,你快给我评评理!”王某激动地说。考虑到正处于春耕黄金时间,大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褚芸芸接手案件后会同人民调解员龚经全立即实地探查案涉农田,深入了解农田位置关系、受损程度等事实,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褚芸芸发现双方矛盾焦点主要在于无法就赔偿范围和金额达成一致。王某认为自己在18余亩西瓜地种植过程中投入了瓜种、育苗、施肥、人工等诸多费用,因李某错误操作,不仅种植成本付诸东流,预期利润也无从获得。李某则认为王某西瓜地已经收过一茬,对王某提出的西瓜地产量和经济损失不予认可。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司法鉴定,释法析理解“心结”
被误翻西瓜地的产量到底有多少呢?在法官及调解员建议下,王某和李某同意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西瓜地产量。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鉴定报告为依据,聚焦双方矛盾焦点及诉求,从降低不利影响、减轻诉讼成本、恢复农田耕种等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分期赔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相关地块现已重新恢复耕种。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