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的由来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7 08:32 1

摘要:乙基氟胺酮属于苯环利定类精神活性物质,该类物质包括苯环利定、氯胺酮、氟胺酮、乙基氟胺酮等。这4种物质之间存在明显的代际演进关系:最早出现的是苯环利定(phencyclidine),又名苯环己哌啶,俗名“天使尘”,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 将其名称

近年来,一种名为“飞鸟”的“上头电子烟”在部分青少年群体中流行。经检测,这种“上头电子烟”烟弹中含有乙基氟胺酮成分。那么,“飞鸟”一词从何而来?


乙基氟胺酮属于苯环利定类精神活性物质,该类物质包括苯环利定、氯胺酮、氟胺酮、乙基氟胺酮等。这4种物质之间存在明显的代际演进关系:最早出现的是苯环利定(phencyclidine),又名苯环己哌啶,俗名“天使尘”,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 将其名称定为1-(1-苯基环己基)哌啶;随后衍生出的氯胺酮(ketamine),俗名“K粉”,其IUPAC名称为2-(2-氯苯基)-2-(甲氨基)环己酮;将氯胺酮苯环上的氯原子(Cl)替换为氟原子(F),即得到氟胺酮,又名氟代氯胺酮,俗名“改良K粉”,其IUPAC名称为2-(2-氟苯基)-2-(甲氨基)环己酮;进一步将氯胺酮N位侧链上的甲基(-CH3)替换为乙基(-CH2CH3),即得到乙基氟胺酮,其IUPAC名称为2-乙氨基-2-(2-氟苯基)环己酮。从分子结构上看,氟胺酮和乙基氟胺酮均以2-氨基-2-苯基环己酮为母核,属于氯胺酮的结构类似物,二者属于典型的“策划药”(designer drug)。乙基氟胺酮是在氟胺酮被列管后,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设计出的新精神活性物质。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2021年3月15日公布的《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将“氟胺酮”列入管制目录。随后,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2024年6月16日公布的《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又将“2-乙氨基-2-(2-氟苯基)环己酮”(笔者注:此即乙基氟胺酮)列入管制目录。2025年7月21日公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25年版)》继续将“氟胺酮”“2-乙氨基-2-(2-氟苯基)环己酮”这两种物质列入管制目录。这意味着,氟胺酮、乙基氟胺酮均不被认可具有医疗用途,任何滥用行为均属于吸毒,任何未经许可的走私、制造、运输、贩卖行为均涉嫌构成毒品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2024年列管公告及2025年版目录中,都未使用“乙基氟胺酮”这一名称,其中文名称都是“2-乙氨基-2-(2-氟苯基)环己酮”,且均被备注为“2-FXE”。2-FXE是其英文IUPAC名称“2-(ethylamino)-2-(2-fluorophenyl)cyclohexan-1-one”的缩写。其中,“2-”代表取代基在环己酮/苯环上的位置(2位);“F”代表氟原子(fluoro);“X”代表“乙基”(ethyl),这源于“ethyl”的发音【ˈɛθɪ】中的第一个元音音素【ɛ】,有时在非正式书写中用X(发音[eks])来替代E以避免混淆;末尾的“E”取自“-one”(酮),用于标识整个化学分子的核心结构——环己酮。乙基氟胺酮的另一个常见名称为2-fluorodeschloro-N-ethyl-ketamine(可缩写为2-FDCNEK、fluroxetamine),中文译作2-氟去氯-N-乙基-氯胺酮或2-氟脱氯-N-乙基-氯胺酮。在“fluroxetamine”一词中,“fluro”代表氟原子,“x”代表乙基,这两处是乙基氟胺酮在化学结构上区别于氯胺酮的关键所在。


大约在2020年至2021年间,bluelight.org(一个在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以讨论精神活性物质、降低危害和戒毒康复为主题的在线论坛)上开始出现关于乙基氟胺酮的初步使用体验报告。此后,该物质陆续被多个国家的实验室鉴定出来。荷兰《国际法医学》杂志2022年12月发表了一篇题为《新型氯胺酮类似物:2-氟去氯-N-乙基-氯胺酮及其推测的代谢产物》的研究文章,其中提到:“执法部门从嫌疑人处查获10袋共约15克晶体物质,经实验室鉴定,确认为一种新型氯胺酮类似物——2-氟去氯-N-乙基-氯胺酮(2-FDCNEK)。”2024年以来,我国江西、四川等多地警方相继查获乙基氟胺酮。警方提示:吸食该物质后会产生与氯胺酮类似的麻醉、分离和致幻效果,容易诱发暴力犯罪、自伤、自残及自杀等行为。乙基氟胺酮俗称为“飞鸟”,其得名与该物质药理特性及吸食者主观体验密切相关。它常被非法添加入电子烟烟油中,作为一种分离性麻醉剂,吸入后可产生分离性麻醉和强烈致幻效果,使吸食者产生脱离现实、身体“飞翔”的虚幻感受,因而在吸食者的黑话中被形象地称为“飞鸟”。

联合国《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于2024年将“2-氟脱氯氯胺酮 2-(2-fluorophenyl)-2-(methylamino)cyclohexan-1-one”(笔者注:此即氟胺酮)列入附表二,但乙基氟胺酮目前尚未被联合国列管。当前,美国尚未将氟胺酮和乙基氟胺酮列入《管制物质法案》附表管理。

来源:山西禁毒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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