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王朝中前期的十六大恶政(之2)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7 06:34 1

摘要:范氏《中国通史》记载:清朝统治者圈占了大量田地后,继续推行辽东的编庄制度,役使奴仆壮丁从事生产。汉族农民投靠满洲贵族为奴,称为“投充”。因有此制度,满洲贵族和庄头,即以投充为名,强迫失去田地的汉族农民,充当奴仆...汉族农民被迫投充,或不得已而带地投充,使满洲

(上接恶政之三

恶政之四:移植奴隶制,且长期保留奴隶制毒瘤

范氏《中国通史》记载:清朝统治者圈占了大量田地后,继续推行辽东的编庄制度,役使奴仆壮丁从事生产。汉族农民投靠满洲贵族为奴,称为“投充”。因有此制度,满洲贵族和庄头,即以投充为名,强迫失去田地的汉族农民,充当奴仆...汉族农民被迫投充,或不得已而带地投充,使满洲贵族扩大了对奴隶的占有...据上三项统计,皇帝、王公、官员和正身旗人占有的壮丁,在畿辅地区就接近四十万人,连同他们的家口至少也有一百几十万人。其中大部分是自盛京迁来和战争俘掠。户下人属于主人所有,主人可以随意把他们出卖。子女的婚姻也不能自主,要听命于主人。主人杀死户下人不需偿命,只是受到鞭打或罚俸等处罚。满洲贵族在京畿广大地区圈地编庄、强迫“投充”,把辽东的奴隶制推行于封建制的汉地。(13)

白氏《中国通史》也载:多尔衮、福临顽固坚持入关前落后的“满洲藉家仆资生”的农奴制剥削方式,大规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为奴,设立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迫使上百万汉民“离其田园,别其坟墓”,“妇子流离,哭声满路”,生活极端困难,大量死亡....(14)

还制定逃人法,以惩治隐匿逃亡奴隶的窝主和逃亡奴奴隶。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满清贵族企图把奴隶制从满清的的发祥地——东北,移植到已实行封建制两千余年且已有资本主义萌芽形态的关内华夏大地。只是这种倒行逆施,在出现所谓“逃人”问题,即汉族奴隶的大批逃亡之后,未能得以推广。可是,奴隶制已在京畿及其他地区的皇家田庄、王公贵族田庄、旗人田庄大量存在,也在满清贵族以及众多旗人家内大量存在,形成毒瘤。同时,东北大部分地区长期沿袭奴隶制。

且奴隶制还得到法律的保护。范氏《中国通史》载:“清律沿袭明律而‘参以国制’,仍然维护残存的满族奴隶制度,以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家生奴仆及契买奴仆,须世世为奴。奴婢不能与良人通婚。奴婢殴打主人处死。但主人杀奴婢,处杖刑或徒刑....”(15)

笔者以为,满清统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处于半奴隶制半封建制状态。

大家知道,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完成了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秦横扫六国,则是大一统的封建制国家。满清推行这一恶政,无论是从社会形态,还是从人的价值或说人权方面看,都是大倒退。

恶政之五:推行满清一族专政。

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在夺取政权以后,多是广揽人才,以便共同治理国家、富强国家,而满清贵族则是反其道而行之——在入霸中华、移都北京之后,力行“乾纲独揽”,即推行满清一族专政。

满清的统治机构,形式上基本沿袭明朝传统,但实质上却有本质区别。满清贵族牢牢把持着国家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以及专政暴力─-军警的大权,只是由于需要,统治机构才拉进了一些汉人。

在这个问题上,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曲折:顺治仿明制,任用汉人,提高汉官的品位和地位,孝庄皇后及鳌拜等辅臣铁定满贵独霸权柄,而康熙亲政后又行改革,恢复六部,重新任用汉官,划一品级。其实,各时期满清贵族把持朝政的实质基本一致,只是程度、策略有别。康熙任用汉官,一是为了化解满贵对皇权的威胁,二是为了笼络汉地主豪绅,三是汉人确实太多,用一些好办事。其实汉人在朝廷权力部门的人数比例很小,权力更小。

对此,白寿彝先生在其《中国通史》中有较详细的阐述:(满清王朝)“一方面在中央机构中实行‘满汉复职制度’,如在内阁,规定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满汉皆用;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另一方面,让满族官员处于掌实权的核心地位,虽然满汉官员同任一职,决定权却往往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军机处的领班军机大臣,一般大多是满洲贵族。至于议政王大臣会议,清一色的全部是满洲贵族所组成。再从中央中枢机构高级官员的人数上看,也是旗人占优势。据统计,从顺治三年到光绪二十年,内阁和六部的官员中,从大学士、尚书、侍郎、员外郎、主事,旗人任职的约占400名,而汉人任职的只有160余名。这些都表明,清朝统治者不仅高度集中权力,同时将核心权力交由满洲贵族执掌,并利用满洲贵族监视汉族官员,从而达到‘乾纲独揽’....清代地方机构设省、道、府(州、厅)、县(州、厅)四级。行省(简称省)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组织,每一省或二省、三省设总督一人,总督是地方最高长官,俗称制台。总督掌管所统辖地区的文武、军民,总理戎政,戍守疆土....每省另设巡抚一人,是一省地方政务的长官...总督和巡抚一般多用满人和汉军旗人。康熙时,一般汉人任督抚的‘十无二三’。”(16)

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在阐述满清“封建制度的确立”时说:“...内阁和六部的各级官员,均规定满汉并用,各有定员....官有定额定制,则可以合法地任用汉官,又可以保证满人官员的权位,控制汉官。康熙帝多次强调‘满汉一体’。但六部郎中、员外郎等下级官员,满缺多于汉缺。笔帖式(满文文书)专用满洲八旗和蒙古、汉军旗人,多至千人。银库、缎匹库、颜料库等被称为“优缺”的一般官职,也多授予满人,借以安置八旗贵族子弟。”(17)

另据范氏《中国通史》载,朝廷中专设若干机构管理皇族与宫廷事务以及满人的升迁和法律事务,如位高于内阁的宗人府以及内务府等,这些机构队伍庞大,汉人完全不能染指涉足。另外,管理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侍郎皆是满洲、蒙古人员,汉官不能担任。(18)

上述史料表明,满清贵族把持着清朝政府的所有高层、中层政权,同时几乎全部把持着朝廷所有服务机构。

其实,满清中央机构中的汉人官员,康熙以前(包括康熙),几乎都是叛投者或依附文人等不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汉官也不敢有独立人格。对于这一点,《中国通史简编》阐述得相当精辟:“汉员自知卑微,不敢出头招辱。顺治十年正月上谕说:‘朕自亲政以来,各衙门奏事,止见满臣,不见汉臣。’康熙四十八年正月上谕说:‘汉大臣凡不干自己的事,从不发言,汉官议事,不管是非,止依前人(满官在前)所说,随声附和。’五月上谕又说:‘今看汉大臣,凡事不发言,止撺拨满大臣说话,自己从中取利。’汉官唯唯诺诺,仰满官鼻息,仍不免皇帝的斥责,如果冒昧直言,得罪将更大,(如王掞自恃老臣有宠,密劝玄烨立皇太子,几乎被杀)所以汉官最好是默默不说话。”(19)

同时,满蒙八旗军就如同后来日寇侵华时期的“皇军”,绿营军犹如“伪军”。满清的司法在很多方面直接为满人服务,旗人享有许多特权。这些,范氏通史和白氏通史中都有记载,不需赘述。

到了乾隆时期,则登峰造极,把皇权推向极致,由一族专政发展到皇帝独裁。

满清推行一族专政这一恶政,是满清王朝的百病之源。

满清本是一个人少的落后族群,而中国又是一个顶级大国,他们非要一族专政,那满清的官僚集团,会是怎样一个集团?其情形不言而喻,必然是,庸才、蠢才都来治人、治国。其结果也不言而喻,宫廷里是满贵族,高中级政府机构中多是满贵族,整个京城内城几乎全是满贵族,(数十万满贵中活动着屈指可数的些许汉人,真是比熊猫还稀有,又比老鼠还可怜。)那么,也就必然是野蛮落后围着野蛮落后,狭隘蛮横套着狭隘蛮横。这样的官僚集团治理中华,中华有望兴旺发达吗?

正是这满清一族专政的恶政,决定了满清统治的血腥屠杀、政治高压、毁灭文化、钳箍思想、遏制工商、蔑视科学、闭关锁国,决定了满清带着自身的狭隘落后把中华拖向极端落后的深渊。满清的一族专政是中华近代史上落后挨打的根源。实行一族专政是满清王朝的危害中华的至深至重的大罪过。

恶政之六:剃头易服

剃头易服是满清入霸中华之初从人格、灵魂上摧残华夏人民的狠毒恶政。

1644年(顺治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进入山海关,即令城内军民薙发。即入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一日,摄政王多尔衮(满清当时实际决策者)率兵过通州,知州投降,多尔衮“谕令薙发”。五月初二,多尔衮进北京,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正式下达剃发令和易服令。此后数日又多次颁布命令,要求华夏关内各民族薙发易服作为效忠的标志。此令引起汉人极大的反抗,多尔衮在五月二十四日下令暂缓薙发易服令。

1645年五月,清兵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流传。有记载称当时的剃发匠背着担子在街上巡视,看见蓄汉族发髻的人就上去抓住强行剃发,稍有抵抗,就当场杀掉,把头悬挂在竿上示众。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剃头易服”成了清初满清统治者最主要的政令。

华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头饰衣冠传统,保持起码自尊,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清朝统治者对此进行了凶恶镇压,例如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与“剃发易服”有关。两次颁发政令,伴随着两次凶残屠杀,时间持续长达37年。37年的抗争,37年的腥风血雨,最终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在立国之初,大多把安定民心当作重要策略,而满清王朝则大不同,他们把杀戮与奴化国民放在首要。他们的“剃头易服”恶政,旨在从行为习俗这些华夏文化的根本之处入手,彻底摧毁华夏民族的民族精神,它要让每一个华夏人知道,你,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只有甘当满人的奴仆!

满清王朝本身是恋恋不忘奴隶制的,只是正如前文所说,在华夏封建制度已推行两千年,而且汉人又大大多于满人的前提下才不得不终止在全国推行奴隶制。但他们不死心,就妄图从精神上把华夏各族人民变为奴隶。这种倒行逆施,其影响极其恶劣,是把中华拉向落后的魔法。

恶政之七:禁海,强逼“迁海”。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福临畏郑成功,顺治十三年,用方星焕议,派满大臣四人分赴沿海各省,勒令离海五十里内居民迁徙内地,不许商船渔船一艘下海。州县城郭,乡村堡垒,系数拆毁。居民限期迁徙,违令按军法处死。所有房屋和不能运走的器物,全部烧毁。人民误入禁界,不论远近,立斩不赦,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人民冤死无数。”

“360百科” 所引资料讲得更为具体详细,现转录几段于下——

沿海迁界可以看《南明史》中的相关记载。究竟什么是沿海迁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具体点说,满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

按照《南明史》的记载:“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沿海迁界区的修筑界墙是从康熙统治下进行的,可以看顾诚的相关记述。福建和广东的情况差不多,开初以插旗、木栅、篱笆为界。后来就越来越严格,或是“浚以深沟”,或是“筑土墙为界”;再后来干脆征发民夫大兴土木,把土墙改筑为界墙,并且沿界建立寨、墩,派设官兵扼守。

“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上面资料主要讲“迁海”,其实“迁海”从“禁海”开始,禁海同样极其严厉,那是“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下面我们根据上面所述,结合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把顺治和康熙演出的禁海、迁海恶政再理一下:

清初,清廷为了防止沿海民众通过海上活动接济反清抗清势力,实行海禁,强逼“迁海”。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下令沿海省份“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顺治十八年(1661年),更强行将江、浙、闽、粤、鲁等省沿海居民分别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防守,严禁逾越。清康熙元年(1662),下令在潮州实行海禁,将沿海居民迁入内地五十里;至康熙三年(1664)又再迁徙五十里,禁止出海捕鱼和贸易。康熙十年(1671)重申海禁,不准闽粤二省船只过洋。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台湾告平,方开海禁。之后,海上贸易扩大,外国人的活动也大为增加,于是清廷重提禁海。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二十五日,康熙召见大臣,又提出禁海问题,次年,规定拟定,正式实行禁海,这就是南洋禁海令(内容略)。

满清“禁海”,荒唐,强逼“迁海”,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里我们不说满清禁海、迁海这一恶政萎缩造船业,摧毁海上贸易,也不说它切断海外交流,进而发展至闭关锁国,只投诉它四条:一、“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二、不建海军(或水军),不设海防,而构筑起一条由插旗、木栅、篱笆而深沟、界墙、界堤再加寨墩、望楼的,长达数千公里的陆内防线(国防线?),来阻断自己的国民与外界接触;三、让有生以来从事打鱼的渔民,失去延续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祖业,而流离失所沦为饿殍;四、让千千万万无辜百姓或流落他乡或成断头冤魂。

荒唐、滑稽、悲哀!此国不是国。

注释:⒀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第九册)(在线阅读)第五编 第三章 第六节 清朝统治的建立(一)多尔衮摄政时期 一、满族南迁与反“圈地”、“投充”的斗争。(14)白寿彝《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国时代—清时期(上册)第三章 入主中原 第二节 既沿旧制又增新章。(15)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在线阅读)第五编第四章第二节(一)四、法制。(16)白寿彝《中国通史》(在线阅读)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上)第四章“康乾盛世”第二节强化统治机构,加强思想控制。(17)范文澜、蔡美彪《中国通史》(第九册)(在线阅读)第五编 第四章“清朝统治的巩固与疆域的奠定” 第二节“封建制度的确立”(一)“政治、军事制度”一、中央官制。(18)同⑾。(19)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下)709面。

来源:东边四号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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