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普法059期|网络造谣?“按键”伤人?法院判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10 16:25 2

摘要:2023年9月至10月间,某账户在抖音平台发布含有侮辱性文字的视频,并转发类似侮辱性视频评注侮辱原告张某的相关字样到自己抖音账号。随后原告张某向抖音平台举报,上述抖音账号发布的部分视频因存在违规,被限制推荐给其他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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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张某可谓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一夜之间变成了别人抖音视频中的主角,成了大家议论纷纷的对象……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至10月间,某账户在抖音平台发布含有侮辱性文字的视频,并转发类似侮辱性视频评注侮辱原告张某的相关字样到自己抖音账号。随后原告张某向抖音平台举报,上述抖音账号发布的部分视频因存在违规,被限制推荐给其他用户。

原告张某诉称,发布上述侮辱视频的人系孙某,认为孙某的行为造成周围人群对原告的误解,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对原告工作、生活等都造成严重的影响,要求被告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被告孙某则辩称,本案涉及到的抖音账号并不是自己的,内容也不是自己发的,自己不是侵权人,原告的损失与自己无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抖音账号的使用者是否系被告孙某。被告辩称案涉抖音号不是自己的,抖音内容也不是自己发的。法院根据原告张某的申请开具了调查令,依法调取了案涉抖音账户的用户注册信息及手机号码用户实名认证信息。经核查,该账号在发布侮辱视频期间的绑定手机号及实名认证信息均系被告孙某,被告孙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抖音号为他人使用,因此,法院依法认定该抖音账号的使用者系被告孙某。

被告孙某在抖音平台多次发布关于原告的负面信息,且内容中含有侮辱性词语,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立即停止对原告张某人格权的侵害;被告孙某录制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的视频发送至原告张某邮箱;被告孙某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侮辱造谣须担法律责任。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环境,但法律效力与现实社会无异。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本案中,被告孙某在抖音平台发布含有侮辱性文字的视频,贬损原告张某的社会评价,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直接侵害。孙某的行为已逾越言论自由边界,导致原告遭受误解及精神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醒,网民在表达观点时应严守法律底线,不得以“发泄情绪”或“网络匿名”为由实施侮辱、造谣行为,否则将面临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网络平台亦非“避风港”,任何侵权行为均可能被追责。

否认账号使用?技术手段可锁定侵权主体。部分侵权人误以为否认账号归属即可逃避责任,实则不然。本案中,孙某虽辩称案涉抖音账号非其所有,但法院依原告申请,通过调查令调取该账号的注册信息、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等,经比对确认与孙某的信息完全一致。若被告无法提供他人冒用、账号被盗等反证,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官强调,网络行为具有可溯性,技术手段足以穿透“匿名”外衣,侵权人切莫心存侥幸。

赔礼道歉形式灵活,以修复损害为导向。赔礼道歉不仅是对被侵权人的精神抚慰,更是恢复其社会评价的重要方式。法院经审理认为,赔礼道歉的方式应立足于既避免对被侵权人造成二次伤害,又不会对侵权人造成过度负担。经法官向原告释明,原告将诉请变更为请求被告录制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的视频发送至原告私人邮箱内,该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法官指出,赔礼道歉的核心在于真诚修复损害,形式应兼顾实效性与合理性,既要体现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也要彰显司法裁判的温度与智慧。

【网络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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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ptmlba@163.com

编审:徐莉莉

审核:陈 琛

监制:黄汉业

来源:开心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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