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托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履职从“抓末端、治己病”走向“抓前端、治未病”,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服务中心大局,创新工作机制,依托案件办理+大数据赋能模式,从社会治理机制上、管理上查找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托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履职从“抓末端、治己病”走向“抓前端、治未病”,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服务中心大局,创新工作机制,依托案件办理+大数据赋能模式,从社会治理机制上、管理上查找问题,多方联动,精准施策,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推动检察建议“办理”向“办复”转变,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聚焦建议质量维度 严把办理关强化精准性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办理模式,一体能动履职,以求极致的标准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一是依托大数据+办案,确保找准问题。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治理思维,强化数字化治理运用要求,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打通部门信息壁垒,整合多方数据建立数据池,通过大数据分析和预测,深入挖掘社会治理问题线索,增强发现问题的广度和精度。2024年,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线索110余条,结合办案实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份。
二是完善案件化办理机制,推动查清“症结”。立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办案根基,积极改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办案附属品的观念,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办案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办案中通过审查证据、事实,找准社会治理中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穿透式调查核实,将案卷中的事实变为亲历性的事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事实关,所有调查过程和获取资料均在业务系统中留痕。实行办结案件常规评查机制,从文书质量、采纳情况、社会效果等方面检视检察建议质量。
三是多层级审查把关,开出建议“良方”。建立“部门+研究室+检委会”审核机制,对检察建议的立项、调查过程、调查报告及检察建议文书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项审核。法律政策研究室充分发挥专门审核把关作用,对检察建议送审稿通过查阅调查报告、证据材料、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亲历性,实质化审查,重点对建议内容的针对性、说理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把关,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对于关乎民生、社会热点以及类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探索提交检委会讨论研究,有效提升检察建议质效。2024年,研究制发涉食品安全、交通领域等民生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
聚焦建议成效维度 纵深推进“办复”落实落细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贯穿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用“活”刚柔并济举措,推动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一是强化沟通联动,推动长效治理。持续更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自觉突破你错我对的误区,实行“融入式监督”模式,通过事前询问、听取意见、座谈磋商等工作机制,与被建议单位建立良性的协作配合关系。在检察建议的落实过程中,持续跟进监督、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如针对涉企行政处罚信用公示问题,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治理机制,促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借助外脑赋能,提升监督刚性。将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宣告送达与人民监督员、听证工作深度融合,一方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代表委员参与,将检察建议制发的问题原因、法律依据、实践意义予以明确,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的同时,也是很好的法治宣传途径。另一方面,通过不同身份、不同专业领域的第三方,从专业角度、人民群众的视角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被建议单位的认同感。2024年,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研究、宣告送达等3件次,收到并采纳意见建议4条。
三是坚持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效能。坚持一体综合履职,做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流程监控、案卡核查、督促提醒、查阅系统资料、分析研判等方式,从业务管理和质量管理层面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通过流程监控督促业务部门跟踪检察建议落实1件次。另一方面,健全“回头看”监督机制,确保建议真落实。探索联合回访工作模式,对于按期回复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联合办案检察官开展“回头看”,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询问等方式深入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检察建议真正从“办理”向“办复”转变。(郅芯颖)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