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事件判决之后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5 13:53 1

摘要: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底捞小便门事件回顾与启示

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在某海底捞门店包间用餐完毕后,先后登上餐桌,朝着火锅内小便,还相互拍摄视频。

2月27日,吴某把拍摄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该视频旋即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公众舆论热议。

3月12日,海底捞火锅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会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进行深度消毒,同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期间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并给予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

3月14日,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前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承担上海某餐饮公司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93万元。

判决结果

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

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总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驳回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法院观点

唐某、吴某蓄意共同实施向火锅内小便的行为,在明知视频公开后可能引发网络传播效应和负面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仍积极推动或放任视频公开传播,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涉事门店将全店餐具换新、进行整店清洗消毒的处理方式合理,相关费用支出属于财产侵权损失。

海底捞对涉事时段堂食消费者全额退款,既是对消费者的合理补偿,也是对自身受损商誉的补救,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合理损失范围。但十倍价款补偿与侵权行为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属于企业自主的商业决策,法院难以支持。

侵权行为的负面影响具有持续性,短期内会导致企业经营收入减少,这也属于合理损失范围。

唐某、吴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综合案情,两人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有认知能力,明白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未超出其承受能力,两人也表示愿意赔礼道歉。唐某、吴某各自父母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致使两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因此6被告需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经济损失赔偿依法由监护人承担。

海底捞“小便门”事件带来的启示

1. 对家庭:监护人的“责任”不只是“兜底赔偿”,更要提前“行为引导”

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本质是法律对“监护责任”的明确,但这并非家庭责任的全部。启示在于:家长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业,更需从小培养其规则意识、公德心与法治观念——比如明确“公共场所行为边界”“尊重他人与公共利益”,及时纠正孩子的不当行为倾向,而非等“出了事”才被动承担后果。

2. 对学校:教育需补上“生活规则与法治敬畏”的课

学校的教育不能仅停留在知识传授,更要强化法治教育、公德教育与生命教育。比如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理解“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日常管理引导学生遵守公共秩序,同时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及时干预可能导致越界行为的情绪或认知偏差,避免“高分低德”“知法犯法”。

3. 对社会:需构建“协同约束”的环境,而非“事后指责”

社会不能只在事件发生后“一边倒地骂家长”,更要主动承担引导责任:

——公共场所(如餐饮、商场)可通过清晰标识、工作人员及时干预,减少未成年人不当行为的发生空间;

——网络平台需加强对不良内容的审核,避免未成年人接触“猎奇、越界”的行为示范,同时传播正向的公共行为准则;

——相关部门可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为家庭提供教育支持(如家庭教育指导),形成“预防大于补救”的合力。

4. 对未成年人:需尽早建立“行为与后果”的关联认知

事件中的涉案者为17岁,已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启示未成年人:任何行为都有边界,突破规则不仅会伤害他人、破坏公共利益,还需承担法律责任(自身或由监护人代偿) ,不能因“年龄”而忽视对行为后果的预判,更不能将“任性”等同于“自由”。

简言之,这件事的核心启示不是“谁该背锅”,而是“如何合力避免下一次”——家庭、学校、社会需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共同为未成年人构建“懂规则、明底线、有敬畏”的成长环境。

来源:云岭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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