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少正卯”,“少正”是官名,“卯”是人名,就是他官居少正,名卯,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戮”,杀的意思。“两观”,观,阙的意思,在古代宫门外两边供了望的楼台,中有通道。
*节选自《群书治要•孔子家语》(第1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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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为鲁大司寇,朝政七日而诛乱法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
“大司寇”是古代的官名,在《周礼•秋官》中有记载,属于六卿之一,掌理刑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司法部长。
“少正卯”,“少正”是官名,“卯”是人名,就是他官居少正,名卯,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戮”,杀的意思。“两观”,观,阙的意思,在古代宫门外两边供了望的楼台,中有通道。
“朝”,旧时君王听政、办事的地方。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上朝理政七天,就处死了扰乱礼法制度的大夫少正卯,将他在宫外的两座观台下杀掉,并且陈尸于朝三日。
看了这段话,有人会提出疑义。在历史上也有学者提出异议:孔子的学说是以仁为主,孔子的学说也被称为仁学,“仁者,爱人”,既然爱人,为什么还会杀人?
的确,孔子强调治国理政要按着天理来行事,顺应天道。而天道有一个特点,就是要“好生而勿杀”。为什么孔夫子还要杀人?不仅仅诛杀了少正卯,而且还陈尸于朝三日,以示警戒。这样做是否不够仁慈了?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儒家也特别讲究权变,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不诛杀少正卯,少正卯传播的都是邪说邪见,让人迷惑,分不清孰是孰非、孰正孰邪、孰善孰恶。正邪、是非、美丑都混淆了,断送的是很多人的慧命。杀人的慧命比杀人的性命罪过还要重。所以孔子杀了少正卯,他救的是众人的慧命,其实也是救了少正卯。而且还使国家免于混乱,也是免得他造下更重的罪过。其实这恰恰是仁心的体现,与仁并不违背。
古人治理国家并没有放弃刑罚,也没有忽视武力。为什么要设置刑罚?《尚书》中说:“刑期于无刑”,设置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们因畏惧刑罚,而不敢去触犯刑罚,并不是以惩罚人为快事。同样也没有废弃“武”,为什么没有废弃武力?也是“止戈为武”,不废弃武力也是为了达到不使用武力的目的。所以从他的目的、态度上来说,都是出于一片仁慈之心。
设置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杀一儆百,最后达到没有人触犯刑罚。孔子也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他说:“我作为诉讼法官,审理案件也和别的法官没有什么不同,也是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公正地处理,这一点,我和其他法官是相同的。我和其他法官不同之处在何处?就是一定要使人们不起争讼。怎么样才能使人不起争讼?就是在重视刑罚的同时,要注重伦理道德的教育,防患于未然,使人从心底不愿意去作恶。”这才是孔子的学说的重点之处,强调伦理道德的教育,也就是《学记》中所说的:“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内容来源《群书治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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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独钓一扁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