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 绿意纵横——写在人民法院践行“两山”理念20周年之际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15 10:05 1

摘要: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也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提出5周年。在新时代实践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擦亮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全域、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也是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提出5周年。在新时代实践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擦亮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推动构建覆盖全域、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织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高水平转化的保护之网,让法治阳光照耀绿水青山,让司法力量护航绿色发展。本期封面文章聚焦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的相关举措,推出系列文章,展现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本刊记者 常翔宇

走进浙江安吉余村,一幅江南美景图徐徐展现在人们眼前。放眼望去,绿树掩映下,流水潺潺,一幢幢别具一格的民宿和商店与当地民居相映成趣,来往游客络绎不绝。然而,20年前,这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由于炸山开矿、随意排污,这里粉尘弥漫、溪流浑浊……

“我们通过民主决策,关闭了矿山和污染企业。”

“你们关矿停厂,是高明之举!过去我们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身,它有含金量。”

……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来到余村调研,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的重要论断。20年来,从余村到浙江省域、再到全国,“两山”理念成为指引整个国家前进方向的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中华大地渐次铺展。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29.3微克,比2023年下降2.7%;地表水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0.4%,比2023年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比2023年下降0.1个百分点;管辖海域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97.7%,比2023年下降0.2个百分点……翻开生态环境部今年6月5日发布的《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组组数据彰显出美丽中国建设的蝶变。

沿着“两山”理念的科学指引,中国之美日新月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推动环境法治进程,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交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01

织密最严保护网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201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生态文明”,此后制定或修改的多部生态环境法律均对此作出规定。

“在立法形式上,统筹立、改、废、纂等多种形式。在‘立’的方面,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在‘改’的方面,先后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在‘废’的方面,2021年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了199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纂’的方面,稳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黄海华介绍。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章制度、政策措施1000余件。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黄海华说。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逐步建立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同时,通过公开审判、释法说理等方式,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理解、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自觉维护,使法律法规从刚性约束的“文本法”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内心法”,为环境治理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

广西法院牢牢坚持最严法治理念,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甘肃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交会地带,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针对实际情况,甘肃法院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功能作用,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江西省是全国首批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立足省情实际,江西法院建立了符合江西生态特色的“地域+流域”管辖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江西省118家法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专业合议庭,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全覆盖。

……

一项项改革创新举措为保护环境资源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为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不断丰富、完善、统一司法裁判规则和裁量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起草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矿产资源纠纷等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全面准确适用法律,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依法提高违法行为成本,让恶意侵权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发布《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建设,明确裁判规则,全年入库环境资源案例350余件;与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会签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意见,为审判提供政策指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引领作用,发布8批50件专题典型案例及10件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在完善规则体系的同时,人民法院还不断完善审判体系建设。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400余个;增设合肥环境资源法庭;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共计1.6万余人;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的法院达1700余家。同时,为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积极探索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

02

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

“我们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融入修复理念,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威慑。”2025年4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当地渔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被告人莫某向珠江水域平南段投放鱼苗,以实际行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完成了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身份转变。

原来,莫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10.45千克。平南法院秉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经审理依法判处莫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以罚金6000元,并责令其通过增殖放流62.7千克鱼苗的方式修复受损水体。

这是人民法院贯彻生态修复理念的一个缩影。

庭审判决并非终点,惩罚只是手段,让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才是目的。人民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裁判执行方式,设立碳中和等生态修复基地,最大限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浙江法院持续创新司法举措,积极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购买碳汇、先予执行等恢复性司法的多样化担责方式,及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双赢、多赢与共赢效果。

江苏法院创新审判执行规则,探索适用全链条追责、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等裁判规则,探索适用技改抵扣、分期付款、“现金+全域修复”等执行方式,探索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方式。

……

各地法院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律和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越来越多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基地正在我国大地上发挥着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保护体验、成果展示、理念传播等积极作用。

03

不断凝聚治理合力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必须担负起的责任。要心怀国之大者,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实践。”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会同沿江各省市全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密切沟通联络,以高水平协作实践保障长江长治久安,让长江永葆生机活力。”

……

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重庆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及长江流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19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同志,重庆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共话成就、共商协作、共绘蓝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必须坚持职能部门协同治理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促推司法衔接配合,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协同发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与共赢。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主管机关等单位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矛盾化解等机制,强化多元协同共治,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单位先后印发长江、黄河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协同推进长江和黄河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维护、环境质量改善。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探索建好用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各地法院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律和需求,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处,融合发挥审判、修复、宣传、教育、治理等功能。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阐释“小案件大道理”,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04

服务绿色经济发展

“中国法院通过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行为规范、规则示范功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7月5日,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司法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主题论坛在贵州省贵阳市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了我国司法如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内容。

“在服务‘降碳’方面,我国法院围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新类型案件620余件,有力服务‘双碳’自主行动。”

“在服务‘增长’方面,我国法院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新质生产力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一审案件66万余件,有力服务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

一项项数据彰显出人民法院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智慧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近年来,人民法院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司法效能,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创立了贵州法院系统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通过环境资源审判“分类保护、分级保护、全生命周期保护”司法保护三原则,用司法的力量织密珠江源头生态保护体系。

湖南法院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审判执行,通过破产重组,推动某燃油车生产基地改建成可年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智能生态工厂,促进汽车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某钢铁冶金公司投入近1亿元改造生产设备,不仅根治了噪声污染,还助推生产工艺转型升级,努力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

据了解,2014年至2025年6月,人民法院共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新类型案件620余件、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近6万件、涉生态保护一审案件近34万件、涉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一审案件66万余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74期

编辑/孙敏

来源: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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