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炒股失败出卖大量国家秘密获利,被判死刑!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08 17:44 3

摘要:刘某,原系我国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师,自认为遭受不公平待遇没有得到重用和提拔,选择离职。离职前他私自拷贝、留存了经手的大量涉密资料。离职后,刘某进入某投资机构工作。

间谍,潜伏

这些词仿佛离我们很“远”

平时只会在一些影视剧中见到

但在现实生活中

还是有些人会

不经意间就落入陷阱

当起间谍

随手拍张照片

回国带一份土特产

稍不留神

你的行为就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当然

也有人会在贪婪的诱惑下

一步步走向犯罪

近期

国家安全机关就破获了一起

我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

私自拷贝、复制

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

出卖大量国家秘密的间谍案件

一男子辗转多国出卖大量国家秘密

被判死刑

刘某,原系我国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师,自认为遭受不公平待遇没有得到重用和提拔,选择离职。离职前他私自拷贝、留存了经手的大量涉密资料。离职后,刘某进入某投资机构工作。

为满足贪欲,他不惜严重违反从业准则,借用父母、亲友名义设立多个账户疯狂炒股,甚至为了追求高收益率,多次向亲友借钱甚至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等方式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赌徒心理终致投资失败、债台高筑,巨大的经济压力下他萌生了投敌叛国、倒卖情报的邪念。

刘某自恃有涉密单位工作经历,“精心”设计了一整套兜售情报、逃避侦查的流程。刘某将交易目标锁定为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并主动投靠,他将涉密电子资料拆分打包、建立资料目录,同时开通多个平台账户以便收取赃款。此后,不断变换通联渠道,甚至使用多个化名掩盖身份,利用提前商定的暗号暗语接头。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自以为步步为营的他已经陷入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圈套,对方以极低的费用骗取了其手中的涉密资料后,就中断了联系。然而刘某并未警醒,不久又再度携带涉密资料出境兜售。半年时间里,刘某秘密辗转多个国家,严重泄露了我国国家秘密。

刘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络情况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详细掌握,依法对刘某实施抓捕。通过对刘某审查,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最终,刘某因犯间谍罪、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国家安全底线

绝不容践踏

刘某出卖情报

直接威胁国家核心利益的行为

突破了国家安全红线

而死刑判决

则体现了我国法律

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零容忍态度

无独有偶

最近

国家安全部还公布了一宗案例:

提供国家秘密换绿卡

男子被绳之以法

王某某原本是西南某大型国企驻海外机构负责人,2012年,他所在的企业因重要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被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炮制的一起中国间谍案,卷入了旷日持久的海外诉讼。期间,我方企业的应对屡屡陷入被动,甚至对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谓证据中,出现了王某某的名字。

这些反映我方企业内部情况的文件,出自王某某为自己及其家人,申请该国永久居留权的移民材料。同时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确认,王某某办理全家移民的情况与正常合法途径严重不符,这引起了办案干警的高度关注。

国家安全机关对王某某在成都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查获大量他所在企业相关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与王某某移民材料相应的文件底本。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某某向境外提供的材料中,有14份属于我国法律所定义的情报。

他为了进一步取得该国的信任,甚至主动按照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的授意,为其恶意指控我方,提供了所谓的证据和证词,这直接导致了我方企业无法正常开展国际经营业务,我国相关的产业链发展,由此受到了技术封锁、打压遏制,损失难以估量。国家安全机关办案干警通过大量艰苦的工作,查清了王某某在境外的全部犯罪事实,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检察机关批准,依法对王某某实施逮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

很大程度上来说都是有意为之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有不少普通民众可能并非有

出卖国家安全信息的想法

却无意当中落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

给他们设下的陷阱

他们是怎么被骗的?

专家解说

国家安全部发布的一条提示,非常值得大家注意。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有境外的间谍情报机关通过问卷式的“虚心请教”,满足民众对专业爱好的价值追求,进而在没有拉拢策反、没有强制胁迫的情况下,将部分缺乏保密安全观念的民众发展为情报搜集员。

他们的“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气象数据、地震数据、海洋数据等敏感信息,问卷调查、学习交流、包括组建兴趣小组,其实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打出来的幌子。当群组交流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会组织开展数据分享交流会,甚至会从境外免费寄送相关的硬件产品供爱好者架设,并根据分享的数据量和重要程度、敏感程度而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让用户沉迷其中,沦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的“工具”而浑然不知。

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

又该如何提高警惕?

专家解说

市民如果遇到突如其来的无端搭讪,要第一时间提高警惕,尤其是涉及敏感话题时,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如果遇到境外人员主动索要联系方式或私下单独邀约,则更要留神注意,避免深入交流。

另外,还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在网上随意透露自己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重点领域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职业规范,坚决回绝任何人员提出的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要求,如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人,都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近年来,国家已出台了《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各类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每个公民都应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强化安全保密意识。

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公民都有哪些义务?

专家解说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其中就包括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

你,我,都不是局外人

12339!

大家记住这个号码

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

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

可以及时通过12339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进行举报

4月15号就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了解更多国家安全知识

敬请锁定明晚(4月9日)约七点

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播出的

《法说平安》2025年第15期

(总第147期)

《维护国家安全

你我都不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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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即可同步观看

明晚(4月9日)7:00

和小伙伴一起观看吧~


END.

来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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