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07 15:34 1

摘要:近日,合肥市财政局、中共合肥市委人才工作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2025年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近日,合肥市财政局、中共合肥市委人才工作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了《2025年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2025年计划选拔培养市级高端会计人才50名,以企业类为主。选拔程序涵盖申报审核、选拔考试(笔试、材料评阅、面试)以及确定入选名单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培养周期为2年,采用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同时,建立严格的培养机制,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考核合格学员将颁发“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

培养经费由合肥市财政局统筹保障,各地联动落实,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各单位应支持学员参与培训。

此方案的印发,是合肥市在会计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举措,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会计人才支撑,助力合肥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正式报名通知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

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依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皖财会〔2021〕1019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的通知》(皖财会〔2024〕577号)文件精神,致力于在我市培育一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从实用性和前瞻性出发,通过系统培养,提升会计人才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建立健全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发挥高端人才在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推广管理会计应用、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财会工作职能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二、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着眼于会计人才战略开发,提升会计人才竞争力,选拔培养对象应来自于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国有企业、其他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计评估机构,以及全日制高职以上院校等。

已参加全国、安徽省相关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近5年内无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条件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8周岁,身体健康。

3.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担任单位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含)以上职务,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等。

5.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且职称或执业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

6.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2025年计划选拔培养市级高端会计人才50名,以企业类为主,根据报名、考试选拔情况确定最终学员人数。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和审核

申报人如实填写《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按人事隶属关系、属地原则进行复审。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报所属主管部门,民营企业和区县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报所属县区财政局。

市直主管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填写《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财政局。

(二)选拔、考试

1.笔试。统一组织命题,闭卷考试,范围涵盖时事政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税收法规等知识。

2.材料评阅。组织专家对笔试试卷及申报材料评阅,依据笔试成绩和材料评阅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3.面试。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知识结构、政策把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应变能力等。

(三)确定入选名单

市财政局根据笔试、材料评阅、面试三项成绩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入选培养对象,在市财政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个人及所在单位。

四、培养周期与方式

(一)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2年,采用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二)培养方式

1.集中培训。委托培训合作方进行,采用课堂教学、前沿论坛、实景教学、社会实践、输出式教学、问题导向的研究式教学等综合教学模式,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旨在夯实基础理论、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视野、提升综合财会管理能力。

2.在职自学。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后持续学习,完成自学任务,定期参与讨论,按时参加市财政局要求的活动并提交学习成果。

3.课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财会工作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要求完成开题、中期考核和正式答辩等环节。

(三)培养机制

市财政局、培训合作方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定量化考核方案,涵盖集中培训、跟踪管理、课题研究。学习出勤率和课题答辩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组依据考核方案考核,对成绩优秀学员评优,对不合格学员淘汰或除名。培训周期结束,完成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市财政局颁发“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可按规定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流程推荐入选合肥市财政财务方面专家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合肥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市委人才工作局和市人社局负责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协调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人员组织申报、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各地联动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本区域内重点产业链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深化高端会计人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高端会计人才资源有效流动和科学配置,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三)项目实施管理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的通知》(皖财会〔2024〕577号)规定,培养机构优先选择国家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学科特色明显的财经院校。本培养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培训合作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招标。

(三)培养经费保障

合肥市财政局统筹保障选拔和培养所需经费。各单位应支持学员参与培训,学员的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可由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助。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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