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地铁诬陷案二审落下帷幕,法院维持原判,认定被上诉人不构成“诬陷”,理由是对方已先后3次道歉。可对当事人何先生而言,4万律师费、丢掉的20万年薪、两年多的心力消耗,换不来一份真正的清白证明——女律师一句“男子太轴”的评价,更戳中了无数男性的痛点:当男性遭遇诬
成都地铁诬陷案二审落下帷幕,法院维持原判,认定被上诉人不构成“诬陷”,理由是对方已先后3次道歉。可对当事人何先生而言,4万律师费、丢掉的20万年薪、两年多的心力消耗,换不来一份真正的清白证明——女律师一句“男子太轴”的评价,更戳中了无数男性的痛点:当男性遭遇诬陷,连维权都要被贴上“较真”标签时,我们为啥还要坚持?
答案很简单:不维权,就是把清白的主动权拱手让人,把不公的口子越撕越大。
成都地铁诬陷案
一、平等从不是“压此抬彼”,法律不该有性别双标
我们身处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犹如社会运行的坚固基石,支撑着整个社会的有序发展。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应当严格遵循社会道德的指引,契合法律规范的要求。社会道德是一种无形的准则,它约束着我们的内心,引导我们做出善良、公正的行为;而法律规范则是明确的条文,具有强制力,保障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两性平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义绝非是压低一方以抬高另一方,这种片面的做法只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真正的两性平等意味着在处理所有事情时,都必须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就以备受关注的成都地铁案为例,这一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了在现实中两性平等在评判标准上可能存在的偏差。在该事件中,两名女子仅仅凭借“觉得反光像偷拍设备”这一主观臆断,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拦截何先生,并强硬地要求检查他的私人物品。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何先生的人身自由和隐私。每个人的身体和物品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合法程序,他人无权随意侵犯。即便随后民警介入调查,证实了何先生的清白,对方进行了3次道歉,但这些道歉要么轻描淡写地用“误会”一笔带过,要么在派出所敷衍了事。
网络图片,开庭通知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数据显示,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男性原告胜诉率比女性低12%,其中因“诬告类”纠纷起诉的男性,胜诉率更是低至38%(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民事审判白皮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该是句空话。男同胞维权,不是争“特权”,是争“不被双标对待”的权利——不能因为性别,就让清白变得廉价,让诬陷变得无成本。
二、“我觉得”不能当证据,警惕成了“伤害的遮羞布”
二审判决里,“女方有合理怀疑”成了重要依据,可“合理怀疑”的边界在哪?是凭“我觉得他像坏人”,还是凭“我看到他有可疑动作”?
武大学生肖某的悲剧就是教训。2023年10月,女生杨某“觉得”肖某在图书馆有不雅动作,没核实就偷拍视频、逼他写道歉信。学校48小时内给肖某记过处分,却无视他患特应性皮炎、动作是抓挠湿疹的医学证明(来源:肖某代理律师提交的病历材料)。结果呢?肖某被“开盒”,照片P成遗像,爷爷因网暴心梗去世。直到2025年7月,法院才判肖某清白,可伤害再也无法挽回。
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一案
在当今社会,“提高警惕”本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合理意识,是人们在复杂环境中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方式。然而,当下却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不少人将“提高警惕”错误地当成了“随意质疑”的理由。
这种随意质疑的表现十分常见,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当看到男性靠近时,有些人仅仅凭借对方的性别,就轻易地“觉得”他心怀不轨。比如在拥挤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一位男性可能只是因为空间狭窄而不可避免地靠近了他人,就被某些人投以怀疑的目光,甚至被言语指责。又或者在一些公共场所,当看到男性有肢体动作时,哪怕是再正常不过的抬手、转身等动作,也会被“觉得”行为不当。
这种仅凭主观感受就对他人下判断的行为,斯文一点的说法是:部分人在警惕意识上的过度和偏差;简单一点的说法就是:“你有病”。
就一个正常人来说,当我们对某些情况产生怀疑时,应该采取理性和合法的途径来核实,如找民警、找保安就是非常有效的方式。民警和保安作为专业的维护社会秩序的人员,他们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和处理问题的经验,他们能够通过客观的调查和分析,来确定事情的真相。而不是像一些人那样,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给他人“定罪”。在法律层面来说,每个人的名誉权、人格权等都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因为他人的随意质疑和主观臆断而受到伤害,我们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权
三、不追问不是“大度”,是默认“清白可以被践踏”
有人说何先生“太轴”,“不就是被误会了吗,何必揪着不放”。可他们没想过:如果何先生当时忍了,没追问道歉、没起诉,结果会怎样?
可能现场围观的人会觉得“他没反驳就是默认偷拍”,可能这段经历会被人添油加醋传到网上,可能他未来找工作、处对象时,都会被人拿“地铁偷拍疑云”说事。更可怕的是,若所有人都“忍了”,诬陷者会觉得“随便冤枉人也没事”,下次还会有更多人遭遇和何先生一样的困境。
就像职场里的“隐形歧视”,若有人被冤枉“摸鱼”却不辩解,只会让造谣者更嚣张。何先生的追问,不是“斤斤计较”,是在告诉所有人:清白不能被随意践踏,被冤枉了就得要说法。男同胞维权,就是要守住这个底线——你不站出来,没人会替你证明清白。
隐形歧视
四、性别反转看真相:“影响大不大”,不该看性别
网上有人提了一个有点扎心的问题:如果两个男性在地铁上,“觉得”一个女性在偷拍,要求她靠墙站着自证清白,期间被路人围观、拍视频发网上,舆论会怎么评价?
大概率是“男性霸凌女性”“侵犯女性权益”上热搜,涉事男性会被网暴,甚至可能被单位开除。可换成女性冤枉男性,就成了“合理警惕”“影响不大”?
成都地铁案里,法院认为“事发时影响范围小”,可在地铁站这种公共场合,几十人围观、有人拍照录像,信息早就在小圈子里传播;何先生发网帖维权后,又被说“是他自己扩大影响”。这种双重标准,本质上是把“男性的名誉”看得更轻——仿佛男性被冤枉、被围观,都不算“严重影响”。
男同胞维权,就是要打破这种双标:不管性别是谁,被冤枉后的精神伤害、名誉损失,都该被重视;“影响大不大”,该看事件本身的性质,不是看受害者的性别。
网络图片,侵权删除
五、精神损失不是“矫情”,看不见的伤害更该被赔偿
二审判决里,何先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被驳回,武大学生肖某的案件里,也没提杨某的赔偿责任。可男性遭遇诬陷后,精神损失和“社会性死亡”的代价,远比我们想象的大。
何先生丢了年薪20万的工作,肖某失去了爷爷、毁了学业,这些损失怎么算?
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显示,遭遇名誉侵权的男性中,63%会出现焦虑、失眠等心理问题,45%会面临工作变动、人际关系破裂等现实影响(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4年社会心态调查报告》)。
现在有种奇怪的论调:“男性抗压能力强,精神损失不算啥”。可抗压能力强不代表能承受无妄之灾,更不代表诬陷者可以不用赔偿。男同胞维权,也是在争取“精神损失被正视”的权利——看不见的伤害,同样需要被补偿;犯错的人,不能一句“对不起”就全身而退。
社会性死亡
结尾:男同胞维权,不是“对抗谁”,是守护“所有人的底线”
成都地铁案二审落幕,何先生或许没拿到想要的结果,但他的坚持,给所有男性提了个醒:维权不是“小题大做”,不是“和女性对立”,是在守护“每个人都能不受冤枉”的底线。
当“我觉得”不能随便定他人罪名,当“性别双标”不再左右判决,当“精神损失”能被真正重视,不仅男性会受益,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会往前迈一步。毕竟,今天何先生、肖某遭遇的困境,明天可能落在任何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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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言酒语久久久一点号